① 我國基本保險制度是什麼
從目前我國社會保險制度的具體實踐來歸納,我國的社會保險主要包括以下五個方面的具體制度:
(1)社會保險費征繳制度:社會保險費征繳制度是規范包括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以及失業保險費在內的社會保險費的徵收、繳納,加強社會保險費的管理和保障社會保險費的發放而專門建立起來的一項制度。該制度與具體的社會保險險種結合,同時又獨立於這些具體的制度。社會保險費征繳制度的建立,是我國社會保險制度的基礎建設,對於培育和促進各種社會保險制度的建立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2)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是為了保障城鎮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起來的一項社會保障制度。該制度主要包括養老保險費的徵集、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養老保險待遇、養老保險基金的使用和監督管理等內容。
(3)醫療保險制度:醫療保險制度是指為保障城鎮職工的基本醫療,合理利用醫療資源而建立起來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該制度的主要包括覆蓋范圍和繳費辦法、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機制、醫療服務機構的管理等內容。
(4)失業保險制度:失業保險制度是為了保障失業人員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而建立起來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該制度主要涉及失業保險基金的建立和管理以及失業保險待遇等內容。
(5)工傷保險制度:工傷保險制度是保障勞動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傷害和患職業病後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和職業康復的權利以及分散工傷風險,促進工傷預防的一項社會保障制度。包括工傷的范圍及其認定、勞動鑒定和工傷評殘、工傷保險待遇、工傷保險基金建立和管理、工傷預防和職業康復等內容。
(6)生育保險制度:生育保險制度是為了維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保障女職工在生育期間得到必要的經濟補償和醫療保健而建立起來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
② 保險制度
1992年之前 計劃經濟公有制度
人員官僚化 保險計劃性,保險作為一個特殊行業如果採用計劃經濟,那麼會產生很大的問題。如今年計劃賠付100W如果出現重大意外要賠200W的話就非常麻煩
1992年至今 代理人制度
優點:開拓了市場 普及保險觀念
缺點:人員更新快 素質參差不齊 急功近利
2000年至今 銀行代理制度
優點:普及保險覆蓋網路 辦理方便 藉助銀行提升影響力
缺點:收益要分出部分給銀行 銀行對待保險不專業
③ 保險制度是如何產生的
西方國家社會保險制度的建立,大多是從醫療保險起步的。醫療保險始於1883年德國頒布的《勞工疾病保險法》,其中規定某些行業中工資少於限額的工人應強制加入醫療保險基金會,基金會強制性徵收工人和僱主應繳納的基金。這一法令標志著醫療保險作為一種強制性社會保險制度的產生。特別是 1929~1933年世界性經濟危機後,醫療保險立法進入全面發展時期,這個時期的立法,不僅規定了醫療保險的對象、范圍、待遇項目,而且對與醫療保險相關的醫療服務也進行了立法規范。目前,所有發達國家和許多發展中國家都建立了醫療保險制度。
④ 保險法中的保險制度
《社會保險法》將我國境內所有用人單位和個人都納入了社會保險制度的覆蓋范圍,具體是:第一,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和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了我國城鄉全體居民。第二,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制度覆蓋了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第三,被征地農民按照國務院規定納入相應的社會保險制度。第四,在中國境內就業的外國人,也應當參照本法規定參加我國的社會保險。
基本社保制度
1、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是指繳費達到法定期限且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國家和社會提供物質幫助以保證年老者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的社會保險制度,其目標是實現「老有所養」。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由三部分組成,即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2、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是指按照國家規定繳納一定比例的醫療保險費,在參保人因患病和意外傷害而發生醫療費用後,由醫療保險基金支付其醫療保險待遇的社會保險制度,其目標是實現「病有所醫」。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由三部分組成,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3、工傷保險制度,是指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對勞動者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傷害或者職業病,從而造成死亡、暫時或者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時,給予職工及其相關人員工傷保險待遇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
4、失業保險制度,是指國家為失業而暫時失去工資收入的社會成員提供物質幫助,以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維持勞動力的再生產,為失業人員重新就業創造條件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
5、生育保險制度,是指由用人單位繳納保險費,其職工或者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
基本方針
(1)廣覆蓋,即擴大社保的覆蓋面,使盡可能多的社會成員納入到社保制度中來。
(2)保基本,即社保以保障公民基本生活和需要為主,這是由我國經濟發展水平相對落後所決定的,社會保險待遇應與經濟發展水平保持「水漲船高」的正相關關系。
(3)多層次,即除了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外,還有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以及補充性的商業保險。
(4)可持續,主要是社保基金收支能夠平衡,自身能夠良性運作,在人口老齡化來臨時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能夠持續,不給財政造成過大的壓力,不給企業和個人造成太大的繳費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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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保險制度的含義是什麼
目前,世界上實行養老保險制度的國家可分為三種類型,即投保資助型(也叫傳統型)養老保險、強制儲蓄型養老保險(也稱公積金模式)和國家統籌型養老保險。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所謂養老保(或養老保險制度)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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