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券商的限定性和非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有什麼不同
這兩個之間的差異,大概說說: 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資產應當主要用於投資國債、國家重點建設債券、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企業債券、其他信用度高且流動性強的固定收益類金融產品; 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可以投資於業績優良、成長性高、流動性強的股票等權益類證券以及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的資產,但投資額度不得超過該計劃資產凈值的百分之二十,並應當遵循分散投資風險的原則。 非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投資范圍由集合資產管理合同約定,不受前款規定限制。差不多這么多
B. 什麼是限定性和非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業務
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是指資產應當主要用於投資國債、國家重點建設債券、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企業債券、其他信用度高且流動性強的固定收益類金融產品;投資於業績優良、成長性高、流動性強的股票等權益類證券以及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的資產,不得超過該計劃資產凈值的20%,並應當遵循分散投資風險的原則。限定性資產管理起點不低於5萬元,
非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投資范圍由集合資產管理合同約定,投資於固定收益類和權益類的比例不受限制,而且還可以投資於基金。非限定性資產管理起點不低於10萬元。
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投資范圍對股票等風險類資產的投資比例有明確限定,即不準許超過資產凈值的20%,而非限定性產品對風險類資產的投資比例可以突破此限定。
(2)限定型集合理財產品擴展閱讀:
資產管理業務是指資產管理人根據資產管理合同約定的方式、條件、要求及限制,對客戶資產進行經營運作,為客戶提供證券、基金及其他金融產品,並收取費用的行為。
資產管理可以定義為機構投資者所收集的資產被投資於資本市場的實際過程。雖然概念上這兩方面經常糾纏在一起,但事實上從法律觀點來看,資產管理者可以是、也可以不是機構投資者的一部分。實際上,資產管理可以是機構自己的內部事務,也可以是外部的。
因此,資產管理是指委託人將自己的資產交給受託人,由受託人為委託人提供理財服務的行為。是金融機構代理客戶資產在金融市場進行投資,為客戶獲取投資收益。
資產管理的另一種方式是作為資產的管理者將託管者的財產進行資產管理,主要投資於實業,包含但不限於生產型企業。此項管理風險較小,收益較資本市場低,投資門檻較低。
參考資料:網路-資產管理
C. 券商集合理財產品和銀行理財有什麼區別
券商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是經中國證監會批准和監管的、由證券公司擔任發起人和管理人的、銀行擔任託管人的、具有私募性質的一種理財產品。它分為限定性和非限定性兩大類,其中限定性是指集合計劃資產投資於股票、權證等權益性資產的比例不超過20%,而非限定性則沒有以上限制。
招商銀行受託理財〔以下簡稱受託理財〕業務是招商銀行接受客戶的委託,向客戶提供的一種投資理財服務。客戶的理財資產由招商銀行或與招商銀行合作的其他金融機構進行投資運作,客戶享有投資收益並相應的承擔投資風險。
D. 什麼叫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什麼叫非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資產應當主要用於投資國債、國家重點建設債券、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企業債券、其他信用度高且流動性強的固定收益類金融產品。
非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投資范圍由集合資產管理合同約定,不受前款規定限制。
E. 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劃還存在嗎
非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投資范圍由集合資產管理合同約定,投資於固定收益類和權益類的比例不受限制,而且還可以投資於基金。
非限定性資產管理起點不低於10萬元。
F. 券商集合理財的限定性的
所謂限定性券商集合理財產品主要是考慮到投資風險的因素,其對投資品種的比例限制較多,一般來說,類似產品將其投資對象限定在現金、貨幣市場基金、國債和企業債券等固定收益類資產,而投資於權益類證券和股票的比例不超過20%,收益能力不是很高,但風險相對偏低很多,比較適合於追求穩定收益的投資者選用。限定型產品則包括了債券型和貨幣市場型兩種。
G. 什麼是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證券公司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分為限定性和非限定性兩大類。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資產主要用於投資國債、國家重點建設債券、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企業債券、其他信用度高且流動性強的固定收益類金融產品;投資於業績優良、成長性高、流動性強的股票等權益類證券以及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的資產,不得超過該計劃資產凈值的百分之二十,並應當遵循分散投資風險的原則。非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投資范圍由集合資產管理合同約定,各類資產的投資比例不受規定限制。證監會對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和非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設有最低參與金額限制。單個客戶首次參與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最低金額為5萬元;單個客戶首次參與非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最低金額為10萬元。
H. 什麼叫限定性/非限定性集合理財產品
你好,請給個好評,謝謝
券商集合理財分為限定性和非限定性兩種。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是指資產應當主要用於投資國債、國家重點建設債券、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企業債券、其他信用度高且流動性強的固定收益類金融產品;投資於業績優良、成長性高、流動性強的股票等權益類證券以及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的資產,不得超過該計劃資產凈值的20%,並應當遵循分散投資風險的原則。
非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投資范圍由集合資產管理合同約定,投資於固定收益類和權益類的比例不受限制,而且還可以投資於基金。
限定性資產管理起點不低於5萬元,非限定性資產管理起點不低於10萬元。
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投資范圍對股票等風險類資產的投資比例有明確限定,即不準許超過資產凈值的20%,而非限定性產品對風險類資產的投資比例可以突破此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