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生育保險待遇 支付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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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育險生育津貼簡介:
1、所謂生育保險:
生育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在懷孕和分娩的婦女勞動者暫時中斷勞動時,由國家和社會提供醫療服務、生育津貼和產假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國家或社會對生育的職工給予必要的經濟補償和醫療保健的社會保險制度。生育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對懷孕、分娩女職工給予生活保障和物質幫助的一項社會政策。其宗旨在於通過向職業婦女提供生育津貼、醫療服務和產假,幫助他們恢復勞動能力,重返工作崗位。
2、生育津貼:
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有的國家又叫生育現金補助。我國生育津貼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標准分兩種情況:一是,在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支付標准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支付,期限不少於98天;二是,在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生育津貼由本企業或單位支付,標准為女職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資和物價補貼,期限一般為98天。部分地區對晚婚、晚育的職業婦女實行適當延長生育津貼支付期限的鼓勵政策。
二、職工享受生育保險、生育津貼待遇,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用人單位為職工累計繳費滿1年以上,並且繼續為其繳費;
2、符合國家和省人口與計劃生育規定。
申辦職工生育保險待遇手續,由用人單位持當地鄉鎮(街道)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機構簽發的相關證明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其中申辦生育津貼或者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待遇的,還應當持嬰兒出生、死亡或者終止妊娠證明。
三、報銷流程:
(一)用人單位需要提交的申報材料:
1、社會保險登記表;
2、參加基本養老、工傷和生育保險人員增減表;
3、企業職工基本養老、工傷和生育保險申報匯總表。
(二)生育女職工需要提交的申報材料:
1、計劃生育部門簽發的計劃生育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醫療部門出具的嬰兒出生(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生育女職工、計劃生育手術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企業職工生育醫療證審領表;
5、企業職工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證申領表;
6、企業職工生育醫葯費報銷申請單;
7、企業職工生育保險待遇核准結算表;
8、企業職工生育保險外地就醫申請表;
9、生育醫療費用票據、費用清單、門診病歷、出院小結等原始資料;
10、收款收據。
(三)配偶生育的男職工需要提交的材料:
1、計劃生育部門簽發的計劃生育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醫療部門出具的嬰兒出生(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男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申領時間和支付標准:
1、生育醫療費,應當在女職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終止妊娠前申辦;
2、生育津貼、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和異地就醫的生育醫療費,應當在女職工生育或者終止妊娠後1年內申辦;
3、計劃生育手術費用,應當在手術前申辦;
4、男職工假期津貼,應當在其配偶生育後1年內申辦;
5、逾期申辦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予受理;
6、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期限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其參保職工申辦生育保險待遇的,該職工的生育保險待遇由用人單位按照所在統籌地區的待遇項目和標准支付。
㈡ 2017年生育津貼怎麼算
生育津貼的領取金額=分娩當月單位平均繳納工資基數÷30×產假天數;
繳納工資基數是指社保的繳納基數,即五險一金的扣除基數。社保繳納基數是按照上一個社保年度的所有工資收入的月平均值計算的,也就是上一個年度的平均工資,包括年終獎、津貼、獎金等。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的規定,女職工可享受的產假時間: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難產,增加產假15天
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晚育產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郴州市衛計委---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㈢ 生育保險報銷標准
一、生育保險基金以生育津貼形式對單位予以補償。補償標准為:女職工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順產分娩或妊娠不足7個月早產的,享受3個月的生育津貼;難產及實施剖宮產手術的,增加半個月的生育津貼,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半個月的生育津貼;妊娠3個月(含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引產的,享受1個半月的生育津貼,妊娠3個月以內因病理原因流產的,享受1個月的生育津貼。生育津貼以女職工產前或計劃生育手術前12個月的生育保險月平均繳費工資為計發基數。
二、生育營養補貼與圍產保健補貼,凡符合享受國家規定90天(含90天)以上產假的生育女職工可享受生育營養補貼300元、圍產保健補貼700元。
三、一次性生育補貼,原在單位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失業後,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時,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補貼:流產400元、順產2400元、難產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對參加生育保險的男職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險范圍,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第一胎時,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補貼。
四、生育津貼補償到單位,參保女職工產假期間本人基本工資、獎金及福利費由單位照發。
五、計劃生育手術費,包括因計劃生育需要,實施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流產術、引產術、皮埋術、絕育及復通手術所發生的費用,列入生育保險基金結付范圍。
法律依據: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一條
㈣ 生育保險規定的生育醫療費標准
1、產前檢查支付標准
自確定妊娠至終止妊娠,發生的產前檢查費用按限額標准支付3000元。
低於限額標準的按實際發生的費用支付,高於限額標準的,按限額標准支付。
2、住院分娩定額支付標准
(1)自然分娩的醫療費:
三級醫院5000元、二級醫院4800元、一級醫院4750元(剖宮產術後再次妊娠陰道試產且採取椎管內分娩鎮痛,定額支付標准在各級醫院「自然分娩」定額標準的基礎上分別增加1000元)。
(2)人工干預分娩的醫療費:
三級醫院5200元、二級醫院5000元、一級醫院4950元。
(3)剖宮產手術的醫療費:
三級醫院5800元、二級醫院5600元、一級醫院5550元。
㈤ 湖南省生育保險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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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湖南省城鎮職工生育保險辦法》第三章生育保險待遇中關於生育津貼的規定如下:
第十條用人單位的女職工在職期間生育和終止妊娠,在下列產假時間內,由發放工資變更為享受生育津貼:
(一)女職工生育,產假90天。有下列情形的,還可以按照下列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1、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
2、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孩子,增加產假15天;
3、晚育的,增加產假30天;
4、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增加產假30天。
(二)女職工懷孕2個月以下終止妊娠的,產假15天;懷孕2個月以上4個月以下終止妊娠的,產假30天;懷孕4個月以上終止妊娠的,產假42天。
女職工每天生育津貼標准為上年度本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天之商;低於本人工資標準的,由單位補足。
第十一條用人單位職工在職期間生育、節育等發生的下列醫療費用,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生育或者終止妊娠所必需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葯費;
(二)放置或者取出宮內節育器的費用;
(三)採取除外用避孕工具以外的其他避孕措施的費用;
(四)實施絕育、輸精管輸卵管復通手術的費用;
(五)治療本條第二款范圍內的並發症的費用。
用人單位職工因生育、終止妊娠引起並發症在產假期間的醫療費用和因絕育、輸精管輸卵管復通手術引起並發症的醫療費用,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產假期滿後需繼續治療的費用和產假期間治療其他疾病的醫療費用,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辦理。但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由施行手術的單位承擔並發症醫療費用的除外。
本條第一款費用的具體范圍和標准,由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省財政、價格、衛生、人口與計劃生育等行政部門制定。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女職工失業後,在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生育的,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補助金,標准為統籌地區上年度平均生育醫療費用。
第十三條用人單位男職工的配偶生育第一胎,其配偶無工作單位的,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補助金,標准為統籌地區上年度平均生育醫療費用的50%。
㈥ 生育險報銷標準的生育保險報銷標准
一、生育保險基金以生育津貼形式對單位予以補償。補償標准為:女職工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順產分娩或妊娠不足7個月早產的,享受3個月的生育津貼;難產及實施剖宮產手術的,增加半個月的生育津貼,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半個月的生育津貼;妊娠3個月(含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引產的,享受1個半月的生育津貼,妊娠3個月以內因病理原因流產的,享受1個月的生育津貼。生育津貼以女職工產前或計劃生育手術前12個月的生育保險月平均繳費工資為計發基數。二、生育營養補貼與圍產保健補貼,凡符合享受國家規定90天(含90天)以上產假的生育女職工可享受生育營養補貼300元、圍產保健補貼700元。三、一次性生育補貼,原在單位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失業後,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時,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補貼:流產400元、順產2400元、難產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對參加生育保險的男職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險范圍,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第一胎時,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補貼。四、生育津貼補償到單位,參保女職工產假期間本人基本工資、獎金及福利費由單位照發。五、計劃生育手術費,包括因計劃生育需要,實施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流產術、引產術、皮埋術、絕育及復通手術所發生的費用,列入生育保險基金結付范圍。
㈦ 生育險報銷標準是多少
一、生育保險基金以生育津貼形式對單位予以補償。補償標准為:女職工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順產分娩或妊娠不足7個月早產的,享受3個月的生育津貼;難產及實施剖宮產手術的,增加半個月的生育津貼,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半個月的生育津貼;妊娠3個月(含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引產的,享受1個半月的生育津貼,妊娠3個月以內因病理原因流產的,享受1個月的生育津貼。生育津貼以女職工產前或計劃生育手術前12個月的生育保險月平均繳費工資為計發基數。
二、生育營養補貼與圍產保健補貼,凡符合享受國家規定90天(含90天)以上產假的生育女職工可享受生育營養補貼300元、圍產保健補貼700元。
三、一次性生育補貼,原在單位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失業後,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時,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補貼:流產400元、順產2400元、難產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對參加生育保險的男職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險范圍,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第一胎時,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補貼。
四、生育津貼補償到單位,參保女職工產假期間本人基本工資、獎金及福利費由單位照發。
五、計劃生育手術費,包括因計劃生育需要,實施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流產術、引產術、皮埋術、絕育及復通手術所發生的費用,列入生育保險基金結付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