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車險報案超48小時沒定損會怎樣
就目前為止,保險公司對事故報案後的定損時間並沒有一個硬性規定,所以即便是超過了48小時,是可以正常定損沒有影響的。
但其對發生事故的報案時間是有強制要求的。按照保險法的規定,車主們必須在事故發生後的48小時內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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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交通事故該怎樣報警
公民在遇有交通事故時,請不要驚慌。要用手機或到臨近的地方撥打「122」交通事故報警電話。「122」交通事故報警電話是免費的,如果手機不是在發生交通事故所在地辦理的業務,拔打時要加當地的區號即可。
(1)及時報警。
(2)地點講清。
(3)說明險情。應簡要報告事故原因與人員、車輛傷損情況。
(4)留下姓名。
(5)保護現場。交通事故發生後,肇事者及周圍群眾應盡可能保護現場原貌,以利於事故處理時民警收集物證,判斷事故性質;同時注意盡可能不妨礙交通秩序。因妨礙交通不得不變動現場的,先標明事故現場位置,或用手機、相機拍下事故現場位置,再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
(6)警示標志。發生交通事故,應在車輛周圍放置警示標志,以免造成二次事故。
(7)記下車牌。若肇事車輛逃逸,應記下該車的車牌號、車型、顏色等主要特徵。
二、交通事故報警後處理流程是怎樣的
當事人可以事後報警,交警應作如下處理:
1、按現場報警進行記錄;
2、3日內核查是否存在交通事故;
3、經核查確發生事故的,應當在報警後3日內受理。
⑵ 交通事故發生後過了48小時報保險有效嗎
交通事故發生後過了48小時報保險,如果有證據能證明保險事故發生,如交警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等材料報保險,是有效的,保險公司應當理賠。如果沒有證據,保險公司無法認定事故損失的情況下,對無法確定的部分,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十一條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險事故發生後,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及時通知,致使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難以確定的,保險人對無法確定的部分,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保險人通過其他途徑已經及時知道或者應當及時知道保險事故發生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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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十三條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後,應當及時作出核定;情形復雜的,應當在三十日內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保險人應當將核定結果通知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
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協議後十日內,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保險合同對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期限有約定的,保險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
⑶ 汽車保險里有超過48小時後報案自己需承擔10%保險費的條例嗎
按照保險公司規定需在48小時以內報案,否則保險公司有權利進行拒賠,具體可以查看與保險公司簽署合同進行確認。
車險理賠流程
一、出險
1、出險後,客戶向保險公司理賠部門報案
2、內勤接報案後,要求客戶將出險情況立即填寫《業務出險登記表》(電話、傳真等報案由內勤代填)
3、內勤根據客戶提供的保險憑證或保險單號立即查閱保單副本並抄單以及復印保單、保單副本和附表。查閱保費收費情況並由財務人員在保費收據(業務及統計聯)復印件上確認簽章(特約付款須附上協議書或約定)
4、確認保險標的在保險有效期限內或出險前特約交費,要求客戶填寫《出險立案查詢表》,予以立案(如電話、傳真等報案,由檢驗人員負責要求客戶填寫),並按報案順序編寫立案號
5、發放索賠單證。經立案後向被保險人發放有關索賠單證,並告知索賠手續和方法(電話、傳真等報案,由檢驗人員負責)
6、通知檢驗人員,報告損失情況及出險地點
二、查勘定損
1、檢驗人員在接保險公司內勤通知後1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查勘和檢驗工作(受損標的在外地的檢驗,可委託當地保險公司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
2、要求客戶提供有關單證
3、指導客戶填列有關索賠單證
三、簽收審核索賠單證
1、營業部、各保險支公司內勤人員審核客戶交來的賠案索賠單證,對手續不完備的向客戶說明需補交的單證後退回客戶,對單證齊全的賠案應在出險報告(索賠)書(一式二聯)上簽收後,將黃色聯交還被保險人
2、將索陪單證及備存的資料整理後,交產險部核賠科
四、理算復核
1、核賠科經辦人接到內勤交來的資料後審核,單證手續齊全的在交接本上簽收
2、所有賠案必須在3個工作日內理算完畢,交核賠科負責人復核
五、審批
1、產險部許可權內的賠案交主管理賠的經理審批
2、超產險部許可權的逐級上報
六、賠付結案
1、核賠科經辦人將已完成審批手續的賠案編號,將賠款收據和計算書交財務劃款
2、財務對賠付確認後,除陪款收據和計算書紅色聯外,其餘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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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險理賠材料
1、單車事故無人傷,無物損
金額小於3000的只需要提供維修發票、駕駛證、行駛證、身份證,及銀行帳號;超過3000元的還需要提供交警事故證明(有的保險公司對於小金額案件有快捷處理,可能不需要提供發票)
2、雙、多方事故,無人傷,或單方事故,有物損
需提供交警事故認定書、雙方維修發票或物損發票、駕駛證、行駛證、身份證,及銀行帳號等(雙方事故,3000以下簡易案件有些是提供自行協商書)
3、有人傷案件
除需要需提供交警事故認定書、雙方維修發票或物損發票、駕駛證、行駛證、身份證,及銀行帳號外,還需要提供傷者病歷、發票、住院清單、診斷證明、檢查報告、工資清單、完稅證明等
⑷ 車險 定損 單車事故 超過48小時 要去定損了
呵呵
你想的太多了,單方事故談不上騙保,只要你買了車損險,你什麼時候報都可以,不存在48小時之說,就算保險公司說你超48小時了,拒絕理賠,你可以隨時找個現場在報。沒問題的!但建議你報的時候一定要有現場,沒現場保險公司會給你打7折理賠的。
你這個做的非常好,小事故可以先不報,等到一年度快結束的時候,不小心又再次掛到同樣地方的時候一起報,就可以把好幾次的刮蹭一起修理了,單純的車漆呀,保險杠刮蹭啊不一定就要去他指定的定損點修理,你可以去那定損,然後看定損多少錢,用這個錢去你信得過的地方修,可以多修幾個地方。
補充回答1:合同里要求是48小時必須要報,但那個只對大案子和有人傷的案子而言,你這個只是小事故,沒事的。就舉例說吧,到定損那以後,他說這是舊傷,已經超過48小時了,你出門口就找個地方把受傷位置在碰一下,直接打電話報保險,不就在48小時之內了嗎?這個不叫鑽空子,是合理的。你不要把單方事故想的那麼麻煩
回答2:如果是小區出門的位置影響到別人通行了,必須要挪開,1,有門口保安給你作證,2,你手機有照相功能吧?可以多角度拍幾張在挪開。證明是第一現場就行了,保險公司也認可的。
⑸ 車險,報保險超過48小時,
首先確認是 單方事故 還是雙方事故, 如雙方事故 是否有交警出現場,雙方事故首先保險走交強險 補報案就可以 。單方事故,在出具保單時 特別約定會約定: 保險車輛單方肇事後,被保險人必須第一時間通知本公司,凡通知不及時或未經本公司同意擅自撤離現場,造成無法收集第一現場資料者,本公司有權拒絕賠償 。 過幾天再重新打電話報案就說剛發現 涉及報假案,保險公司發現會拒賠你 並且影響您明年保費下浮。
⑹ 過了48小時報案保險公司會理賠嗎交警大隊已經下了認定書
只要有交警的責任認定書,保險公司會賠償的。
在做出理賠決定前,保險公司需要對事故進行勘查與核實,如果延誤了時間沒有及時通知他們,這會給調查取證增加困難,影響理賠的進程。如果因此而致使保險公司增加勘查檢驗的費用,也可能需要車主自己承擔。
車主及時報案後,保險公司的理賠專業人員會對如何進行理賠給予指導。我們會及時提醒出險的車主,在理賠時應該准備的資料、票據,以及後續的手續如何開展。車主及時報案,不僅能讓保險公司盡快確定保險事故的事實,而且還能在最短時間內獲得理賠款。
延時報案雖然可以理賠,但是可能會帶來保險事故事實的認定困難,導致理賠的時間延長;而如果影響到保險事故不能確認,還有可能無法得到理賠。因此在出險的時候記得及時撥打交警電話以及保險公司的服務電話,以便及時享受保險理賠。
報案不及時無法定損
2013年5月1日,高某駕駛自己的汽車在重慶市沙濱路上行駛,由於不小心,駕車沖上了隔離花台,車輛受到損壞。事故發生後,高某非常緊張,鎖好車門後徑自離開現場,當時並未通知保險公司,也未向交警報案。
直到第二天上午,高某才想起到交警隊備案,並通知保險公司理賠。在保險理賠過程中,保險公司以高某未及時報案,也未及時通知交警到現場,導致事故成因無法查清、無法定損理賠為由拒絕賠償。高某將保險公司告上了法院,請求判決該公司承擔保險理賠責任。
法院審理認為,高某在駕駛車輛發生事故後,並未及時通知保險公司及向交警隊報案,主觀上存在重大過失,應對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結合雙方簽訂的保險條款,綜合案情判定保險公司不承擔此次事故的保險賠償責任。
根據保險法的相關規定,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險事故發生後,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及時通知,致使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難以確定的,保險人對無法確定的部分,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此案中,高某在事故發生後未向公安機關或保險公司報案,存在重大過失,由此導致事故性質、成因無法查清,保險公司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⑺ 保險理賠報案時間超過48小時怎麼辦
刑事案件以及治安案件的報案時間沒有限制,但是對追訴期是有時間限制的。如果超過了法定追訴期,公安機關不能再追究責任。同時在第一時間報案,也便於公安機關偵查、尋找破案線索。
1、《刑法》第八十七條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條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訴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條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在追訴期限以內又犯罪的,前罪追訴的期限從犯後罪之日起計算。
2、《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二條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在6個月內沒有被公安機關發現的,不再處罰。
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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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事故、車險報案超48小時沒定損會怎樣
被保險人須在保險事故發生後48小時內通知保險人,否則造成損失無法確定或擴大的部分,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但是如果可以提供有效的證明,包括交警給出的有效事故責任認定書或者是財產損失證明(例如車輛修理費等),那麼就可以繼續向保險公司索賠。建議大家在48小時內報險,減少不必要的麻煩;若確實由於特殊原因未能及時保險,也要現場拍照保留證據。
(8)超過48小時報保險單車事故擴展閱讀:
公安機關處理交通事故,應當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確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情況後,召集當事人和有關人員對損害賠償進行調解。
損害賠償的調解期限為三十日,公安機關認為必要時可以延長十五日。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當製作調解書,由當事人和有關人員、調解人簽名,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後即行生效。公安機關應當將調解書分別送交當事人和有關人員。
調解期滿後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當製作調解終結書,由調解人簽名,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分別送交當事人和有關人員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機關不再調解,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⑼ 車輛事故報保險超過48小時,可以理賠嗎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保單特別約定中有說明:發生保險事故,應在48小時內向保險公司報案。如果事故損失較大或者涉及第三方,一般要求現場報案。正常案件定損後三天內,就可以進行索賠程序了;盜竊案件需三個月,提供公安機關未及時破案證明才能索賠。在你提供完整的理賠資料後,保險公司按損失金額確定理賠時效,小額案件當天賠付,大額案件最長不超過45天。賠案最長追溯期為2年,2年內不索賠則賠案自動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