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商業保險代理人是什麼
保險代理人是指根據保險人的委託,在保險人授權的范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並依法向保險人收取代理手續費的單位或者個人
B. 商業銀行在開展代理保險業務時遵守哪些規定
保監會:
保險法
保險兼業代理機構管理規定
銀監會:
《中國銀監會關於進一步加強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合規銷售與風險管理的通知》銀監發〔2010〕90號這個最重要
這幾條是關鍵的
其他的在銀監會和保監會網站上一條一條查吧。
有一個很重要,2010年發的,廢止了之前的N條規定
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關於恢復國內保險業務和加強保險機構的通知》等38件規范性文件(附後)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廢止。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九日
廢止的規范性文件(共計38件)
一、關於恢復國內保險業務和加強保險機構的通知((79)銀保字第16號)
二、對保險公司在人民銀行的其他保險存款的規定((83)銀發字第213號)
三、關於貫徹執行《保險企業管理暫行條例》的通知((85)銀發字第84號)
四、關於停止開辦「有獎人身保險」業務的通知(銀發(1987)153號)
五、關於對保險公司開辦有獎保險業務的批復(銀復〔1989〕107號)
六、關於對機動車輛保險實行浮動費率的批復(銀復〔1990〕187號)
七、關於漁船保險條款、費率的批復(銀復(1992)46號)
八、關於印發《上海外資保險機構暫行管理辦法》的通知(銀發〔1992〕221號)
九、關於太平洋保險公司和平安保險公司業務范圍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1992〕272號)
十、關於停止保險公司為地方政府代辦保險業務的通知(銀發〔1993〕24號)
十一、關於下發全國性保險條款及費率(國內保險部分)的通知(銀發〔1993〕95號)
十二、關於機動車輛保險附加條款法律效力等有關問題的復函(銀復〔1993〕112號)
十三、對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口岸分公司申請訴前保全問題的批復(銀復〔1993〕356號)
十四、關於修訂《上海外資保險機構暫行管理辦法》有關條款的通知(銀發〔1995〕165號)
十五、關於「保險業務咨詢」有關問題的批復(銀復〔1995〕367號)
十六、關於印發《財產保險基本險》和《財產保險綜合險》條款、費率及條款解釋的通知(銀發〔1996〕187號)
十七、關於統一使用「中國人壽保險經驗生命表(1990-1993)」的通知(銀發〔1996〕217號)
十八、關於下發沿海、內河船舶保險條款及費率的通知(銀發〔1996〕253號)
十九、關於印發《沿海內河船舶保險條款解釋》的通知(銀發〔1996〕459號)
二十、關於法定再保險業務問題的批復(銀復〔1996〕205號)
二十一、關於中外合資人壽保險公司中外方股份比例問題的函(銀函〔1996〕45號)
二十二、關於同意開辦家庭責任保險條款的通知(銀發〔1997〕155號)
二十三、關於印發《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的通知(銀發〔1997〕513號)
二十四、關於法定分保預付手續費標准等問題的批復(銀復〔1997〕282號)
二十五、關於《海洋運輸貨物保險『一切險』條款解釋的請示》的復函(銀函〔1997〕210號)
二十六、關於對僱主責任保險業務應予規范問題的函(銀函〔1997〕217號)
二十七、對保險機構及代理機構有關問題請示的批復(銀保險〔1997〕5號)
二十八、關於機動車輛運輸保險產壽險業務劃分的批復(銀保險〔1997〕27號)
二十九、關於對保險代理人實行持證上崗的通知(銀保險〔1997〕74號)
三十、關於船舶保險條款86/1/1中有關問題的復函(銀辦函〔1997〕463號)
三十一、關於保險公司分支機構審批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銀發〔1998〕2號)
三十二、關於印發《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定(試行)》的通知(銀發〔1998〕61號)
三十三、關於外資保險分公司營運資金的規定(銀發〔1998〕337號)
三十四、關於印發《保險業監管指標》的通知(銀發〔1998〕432號)
三十五、關於公路旅客意外傷害保險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1998〕511號)
三十六、關於糾正江西省部分地方政府幹涉機動車輛保險業務的通知(銀發〔1998〕532號)
三十七、關於對法定分保條件中第九條進行補充規定的批復(銀復〔1998〕98號)
三十八、關於保險監管問題的復函(銀函〔1998〕364號)
C. 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監督管理,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規范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是指商業銀行接受保險公司委託,在保險公司授權的范圍內,代理保險公司銷售保險產品及提供相關服務,並依法向保險公司收取傭金的經營活動。
本辦法所稱保險銷售從業人員,是指為商業銀行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員。
第三條 商業銀行經營保險代理業務,應當符合中國銀保監會規定的條件,取得《保險兼業代理業務許可證》(以下簡稱許可證)。
第四條 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開展保險代理業務合作,應當本著互利共贏、共同發展、保護消費者利益的原則,共同促進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的持續健康發展。
第五條 商業銀行應當充分發揮銷售渠道優勢,保險公司應當充分發揮長期資產負債匹配管理和風險保障的核心技術優勢,在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中大力發展長期儲蓄型和風險保障型保險產品,持續調整和優化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結構,為消費者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務。
第六條 商業銀行經營保險代理業務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銀保監會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七條 中國銀保監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和國務院授權,對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履行監管職責。
中國銀保監會派出機構在授權范圍內履行監管職責。
第二章 業務准入
第八條 商業銀行經營保險代理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中國銀保監會或其派出機構頒發的金融許可證;
(二)主業經營情況良好,最近2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已採取有效整改措施並經中國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認可的除外);
(三)已建立符合中國銀保監會規定的保險代理業務信息系統;
(四)已建立保險代理業務管理制度和機制,並具備相應的專業管理能力;
(五)法人機構和一級分支機構已指定保險代理業務管理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員;
(六)中國銀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九條 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信息系統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備與管控保險產品銷售風險相適應的技術支持系統和後台保障能力;
(二)與保險公司業務系統對接;
(三)實現對其保險銷售從業人員的管理;
(四)能夠提供電子版合同材料,包括投保提示書、投保單、保險單、保險條款、產品說明書、現金價值表等文件;
(五)記錄各項承保所需信息,並對各項信息的邏輯關系及真實性進行校對;
(六)中國銀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條 中國銀保監會直接監管的商業銀行經營保險代理業務,應當由其法人機構向中國銀保監會申請許可證。
其他商業銀行經營保險代理業務,應當由法人機構向注冊所在地中國銀保監會派出機構申請許可證。
商業銀行網點憑法人機構的授權經營保險代理業務。
D. 買商業人壽險,自己買和代理買所交的保險費是一樣的嗎
1,依據因保險協會規定,保險公司不得以任何返利、優惠的形式贈送給客戶相應的財物或現金,因此,找保險公司買還是找代理人買商業壽險,直接交給保險公司的保費只根據險種來,不會存在優惠的問題。比如某壽險繳費十年,每年1萬元,那麼交給保險公司的一定是1萬元/年,不會有任何變化。
2,建議買保險選擇一個專業保險經紀人。如果直接選擇保險公司上門購買,好處是你得到的所有解釋都是准確真實的,不會有虛假承諾,但櫃面購買得不到任何額外實惠;如果選擇哪種大爺大媽一樣的代理人,他們本身並不專業,而且他們的收入來源就是保險提成,因此他們會信口開河,虛假承諾,屆時推薦給你的是高價但不符合你需求的保險產品。
只有保險經紀人,他們本身系保險公司員工,具有專業知識和法律約束,不會為了你一單砸了自己的飯碗和招牌,他們會根據你實際情況幫你量身定製保險產品推介給你,另外找他們購買,可以要他們私人送你一些實惠禮物,這樣兩全其美。
實際上,在發達國家,職業保險經紀人是非常流行的,在保險法律法規健全的西方國家,幾乎沒有那種半吊子的業余代理人,基本都是保險經紀人,業務非常專業,而且有法律約束,他們不會虛假承諾。在國內,目前的保險行業基本也在向這種方面發展。
買保險選擇業務人員,首先要確定其是保險公司員工還是保險中介/代理人,因為代理人這一塊目前的法律約束力很低,他們往往整一票就跑,後期維權非常困難,而保險公司員工不同,除非他轉行,否則在這個行業混,口碑很重要,虛假承諾砸飯碗的事他們不會做。
E. 商業保險
沒必要買了,你母親年年齡很高,福如東海是一款終身型的,死了才可以拿錢,而且年齡那麼高,繳納費用又那麼貴,真不知道那個代理人怎麼勸你父親買的保險.在買之前應該是51歲,一般在這個時候買保險費率非常的貴,交納的錢其實上和保額差不多,再說考慮到通貨膨脹,以後拿到的那點保額沒啥用處.
所以建議退保吧...老年人買一些意外卡單,有中資公司專門為老年人設計的意外卡單. 而且你母親身體又不好,到時候健康告知的時候又要加保費,沒必要。。我覺得那個代理人很不負責任呀。。。都這么老了一般來說我們都不怎麼建議買,費率太貴,要麼去問問下定期壽險吧。。。你母親這個年齡還可以買定期壽險,新華的定期壽險B可以保到70歲,不過是消費型的。。費率可以問下新華人壽的客服(註明:我不是新華人壽的,我是中德安聯人壽四川分公司的)
F. 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管理辦法是什麼呢
如今,隨著經濟的發展,各行各業都在逐漸興起,如保險行業。正因諸多行業的興起,所以行業管理也越來越重要。那麼對於保險行業的管理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於印發了《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管理辦法》的通知。那麼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管理辦法是什麼呢?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管理辦法是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於印發一則關於管理保險業務的法律。
拓展資料:
一、商業銀行經營保險代理業務應具備的條件
商業銀行經營保險代理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中國銀保監會或其派出機構頒發的金融許可證;
(二)主業經營情況良好,最近2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已採取有效整改措施並經中國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認可的除外);
(三)已建立符合中國銀保監會規定的保險代理業務信息系統;
(四)已建立保險代理業務管理制度和機制,並具備相應的專業管理能力;
(五)法人機構和一級分支機構已指定保險代理業務管理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員;
(六)中國銀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信息系統應具備的條件:
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信息系統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備與管控保險產品銷售風險相適應的技術支持系統和後台保障能力;
(二)與保險公司業務系統對接;
(三)實現對其保險銷售從業人員的管理;
(四)能夠提供電子版合同材料,包括投保提示書、投保單、保險單、保險條款、產品說明書、現金價值表等文件;
(五)記錄各項承保所需信息,並對各項信息的邏輯關系及真實性進行校對;
(六)中國銀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以上是對您問題的回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G. 代理公司交的保險是屬於商業險嗎
代理公司代理的保險當然也是商業保險。代理保險公司就是根據保險公司的委託,向保險公司收取保險代理手續費,在保險公司授權的范圍內專門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的單位。
採納哦
H. 商業保險代理人的發展
美國人的投保率是420%,即每人均擁有5份保單;日本更厲害,投保率是650%,每一個人平均擁有6.5份保單。而中國人的投保率約60%!近三年國家大力推廣商業保險,新國十條的發布讓保險業的深度廣度的發展持續走強。全國的保險代理人已超過700萬人,中國的商業保險上升趨勢勢不可擋。
如有其他保險疑問,請來:多保魚講保險!,
I. 發達國家的商業保險代理人
新保險法才出台1年多,保險業10年也不會有大變化。國外發達國家是經紀人代理多家保險、金融公司產品,是坐等客戶,傭金是首年保費的90%,以後的保費歸保險公司。經紀人要有經紀人證書,要本科以上學歷和經濟師證書,保險公司只管開發產品,不管營銷,不用租職場、不用培訓代理人。由於以上原因及各家公司產品競爭,保險產品賣的比國內便宜。中國做得到嗎?中國的保障制度需要完善,主要是依靠社會保險。新保險法放寬了商業保險公司投資渠道,可以涉足房地產,保險公司的心思都放在賺錢上了,不會改善代理人的待遇。中國是實行保險代理制,依靠新人向身邊人推銷保險是中國保險業的特色。中國是宣傳普及保險理念的初級階段,需要依靠保險代理人向身邊親戚朋友開展這項工作,只有經常輪換才能有更多新人加入保險行業,所以不可能給這些人穩定的員工待遇,不能給這些干三兩年的人多花錢。什麼時候中國經濟發達了,保險業由保險公司代理人制度轉換為金融事務所保險經紀人代理,保險代理人的地位才能大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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