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個人可以同時投保多份重疾險嗎
一個人可以同時購買多份重疾險,而且確診是可以疊加賠付的。重疾險屬於給付型保險,只要確診了保單中包含的疾病,並且符合理賠的標准,保險公司都是會賠付的。
重疾險跟醫療險或意外險不同,支持重復購買,重復理賠,比如老王買3份50萬保額的重疾險,某天不幸確診癌症,可以拿到50x3=150萬保險金。不過,有些重疾險可能會問你的重疾險累積保額,超過一定額度,一般是200萬保額,就不能再買了,所以一個人可以買多份重疾險,但超過一定保額後,可能就不能再買其他的重疾險了。
重疾險一般要包含重疾、中症和輕症三項基礎保障,最好不要跟壽險,也就是身故責任等其他險種,如意外險等捆綁銷售。保障期如果是孩子的話,最好選30年保障期,如果是成年人,選終身保障期。繳費期限建議20年,一來每年保費不會太貴,二來比30年繳費期累積保費要少很多,因為繳費期越長,累積保費越高。《全國熱門的136款重疾險產品對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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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一個人可以買多份保險嗎
一個人可以買多份保險,因為這也關乎到理賠報銷的問題,醫療險只能報銷一份,所以沒必要買。請接著往下看奶爸的講解。3. 同一家保險公司同種保險可以為同一個人購買多份么
人壽保險大部分險種都是可以的同一險種購買多份的,部分險種保險公司有購買份數限制,例如購買不超過3份等。
人身保險是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當人們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傷殘、年老以致喪失工作能力、死亡或年老退休時,根據保險合同的約定,保險人對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給付保險金或年金,以解決其因病、殘、老、死所造成的經濟困難。
人壽保險是人身保險的一種,簡稱壽險,人壽保險:以被保險人的壽命為保險標的,且以被保險人的生存或死亡為給付條件的人身保險 。和所有保險業務一樣,被保險人將風險轉嫁給保險人,接受保險人的條款並支付保險費。與其他保險不同的是,人壽保險轉嫁的是被保險人的生存或者死亡的風險。
4. 一個人買多份保險都能得到理賠嗎
您好,一般來說,費用補償型保險,賠償是不能疊加的,定額補償型保險,賠償是可以疊加的。
《保險法》里有規定:「重復保險的各保險人賠償保險金的總和不得超過保險價值。」意思就是你投保的保額不能超過保險標的物本身的價值,超過了也只能賠付標的物實際的價值。
具體到險種來看的話,有一些險種是不能疊加賠付的,也就是說你買再多也賠不了。如果不了解怎麼配置保險,可以看看這篇文章保險怎麼買?這些套路一定要避開
重疾險屬於比較典型定額補償型保險,換句話,如果買了多份重疾險,保險公司是都會賠付的。
醫療險。住院醫療險屬於費用補償型保險,即使買了兩份住院醫療險,即使都賠付,但是報銷的實際費用不會超過實際所花費的費用。
意外險——意外傷害險屬於定額補償型,可以疊加賠償。意外醫療險屬於費用補償型,不能疊加賠償。
寫在最後
購買保險要根據實際的實際情況來購買,保險並不是購買的越多越好,保費超出了自己的承受范圍,會影響自己的日常生活,保費過低的話,又會出現保障不足的情況,最好將保費控制在個人年收入的是10%-20%。
以上,希望對題主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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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一個人買多份保險能疊加理賠嗎
6.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一人買了多份如何計算賠償
如在同一家保險公司投保,處理比較簡單,正常賠償,在累積保額內按計算公式賠償。
如在不同保險公司投保,則比較麻煩。保險事故發生時,數個保險人給付保險金的對象為同一被保險人的為保險競合。
保險合同中保險條款關於保險競合責任分配的規定和處理方式,在保險條款中主要有以下3種方式:
1.溢額保險條款。即發生損失時,如有其他保險人,本合同的保險人僅就全部損失扣除其他保險人應負擔賠償額之後的余額(即超額部分)負責賠償。
2.不負責任條款。即當發生損失時,如有其他保險人的,本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3.比例分攤條款。根據保險金額進行比例分攤。
比例分攤條款在我國保險公司條款中比較多見,但比例分攤的賠償方式,給被保險人索賠帶來不便。因為被保險人必須向多家保險公司分別索賠。在我國保險理賠實務中,發生保險競合時,一般都是依照慣例或由保險人和被保險人協商處理,無從遵循法律規定。
建議你根據條款規定,選擇索賠對象。實際賠償的保險公司可以要求其他保險公司根據保險金額進行比例分攤。
7. 一人買多份保險怎麼賠付
這要看您購買的是什麼類型的險種,一般若是重疾險、壽險之類的險種,則可以疊加理賠,但如果是意外醫療、財產險,則不能夠疊加理賠。具體而言,在重疾險方面,只要被保險人所患重疾是保單上載明的,且病情符合賠付標準的,就可同時獲得兩家保險公司的賠償。按照合同約定,給付重疾保險金後,相應保險合同就會終止。如果所買的重疾險是附加險,那麼主險的合同也會要求終止。這意味著,被保險人同時向兩家公司索賠後,一方面可以得到雙重賠付,另一方面B公司的終身壽險也將終止。而且,壽險類產品也符合疊加理賠的標准,這類產品的賠付情形是被保險人身故。至於不能疊加理賠的情況,首先是意外醫療,其報銷屬於補償性質,不能疊加賠付:如小楊買了兩家保險公司的產品,某次意外醫療共花費1000元。那麼,兩家保險公司合計最高只能賠付1000元。從財產險的規定來說,保險公司是按財產的實際價值和損失程度確定賠償金額的,損失多少賠多少。保險金額的總和不能超過保險價值,重復超額購買是不必要的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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