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裝卸運輸費有進項稅額嗎 保險費有進項稅額嗎 在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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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費可以做進項稅,但保險不可以做進項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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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裝卸費要算增值稅進項稅額嗎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中《應稅服務范圍注釋》:物流輔助服務→裝卸搬運服務:裝卸搬運服務,是指使用裝卸搬運工具或人力、畜力將貨物在運輸工具之間、裝卸現場之間或者運輸工具與裝卸現場之間進行裝卸和搬運的業務活動。
裝卸搬運服務一般納稅人適用6%的增值稅稅率,取得稅率17%、13%、6%以及代 開的徵收率為3%的增值稅專用發 票,經認證後,均可抵扣進項稅額。
㈢ 裝卸費可以進行進項稅抵扣嗎
該筆裝卸費屬於《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二條規定的價外費用,且與應稅貨物或應稅勞務一並反映在同一張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屬於《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第(五)項情況的,其取得相應合法抵扣憑證上註明的進項稅額可申請抵扣。
相關規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附件1所附《應稅服務范圍注釋》第三條第四款物流輔助服務規定:
8.裝卸搬運服務,是指使用裝卸搬運工具或人力、畜力將貨物在運輸工具之間、裝卸現場之間或者運輸工具與裝卸現場之間進行裝卸和搬運的業務活動。
附件2《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第一條規定,試點納稅人〔指按照《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以下稱《試點實施辦法》)繳納增值稅的納稅人〕有關政策
(一)混業經營。
試點納稅人兼有不同稅率或者徵收率的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或者應稅服務的,應當分別核算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徵收率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按照以下方法適用稅率或者徵收率:
1.兼有不同稅率的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或者應稅服務的,從高適用稅率。
2.兼有不同徵收率的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或者應稅服務的,從高適用徵收率。
3.兼有不同稅率和徵收率的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或者應稅服務的,從高適用稅率。
根據上項規定,為貴公司提供運輸服務的單位,在運輸過程中,同時還提供裝卸和其他運雜服務,這屬於規定中的混業經營情形,應按各項適用稅率開具發票,不能將裝卸和運雜費用也開為運輸費用。
對於發生不同性質的費用,如運輸費、裝卸費、運雜費,可按會計核算要求分別記錄,但對於符合抵扣規定的增值稅進項稅不需進行轉出。
㈣ 為什麼裝卸費和保險費,不能抵扣進項稅,要全額計入采購成本。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單位,在支付裝卸費和保險費時,只要屬於增值稅應稅項目發生的,並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就能抵扣進項稅;否則,增值稅進項稅額就要全額計入采購成本。
相關資料
財政部與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的財稅[2013]37號文《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有關事項的公告》,分兩個層面明確了全國范圍內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改增試點納稅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有關事項,一是明確試點前的特殊處理辦法,二是明確試點之後應按正常程序辦理認定。
首先,本公告普遍適用於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改增試點納稅人,即已完成稅制轉換的試點地區、試點行業和即將進行稅制轉換的試點地區、試點行業。
其次,試點實施前試點納稅人繳納營業稅,計算營業額,而試點實施後繳納增值稅,計算應稅服務銷售額。公告對如何根據試點納稅人試點前的營業額計算應稅服務銷售額,通過計算公式給予了明確。對試點納稅人兼有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應稅服務項目的,明確分別計算年應稅銷售額,分別適用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標准,即:只要有一項(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或提供應稅服務)達到認定標准,就應該認定為一般納稅人。
再次,試點實施前,各地可以根據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2號和本公告制定試點納稅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具體辦法,就計算年應稅服務銷售額的截止時間、具體認定程序等做出規定,以保證試點納稅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工作順利開展。
同時,對試點實施後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辦法,公告也做了明確,即所有增值稅納稅人(包括試點納稅人),都應統一按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2號規定進行資格認定。
㈤ 裝卸費,保險費等其他雜費能抵扣嗎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單位,在支付裝卸費和保險費時,只要屬於增值稅應稅項目發生的,並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就能抵扣進項稅;否則,增值稅進項稅額就要全額計入采購成本。
相關資料
財政部與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的財稅[2013]37號文《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有關事項的公告》,分兩個層面明確了全國范圍內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改增試點納稅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有關事項,一是明確試點前的特殊處理辦法,二是明確試點之後應按正常程序辦理認定。
㈥ 一般納稅人外購或銷售貨物支付的運輸費可否計算進項稅額
運費和建設基金可以抵扣7%的進項稅額
裝卸費和保險費不得計算抵扣進項稅額。
㈦ 知道運費 建設基金費 裝卸費 保險費 增值稅稅額怎麼計算
樓上 錯了 ,現在營改增了, 運費發票 現在可以抵扣增值稅了, 實際操作是 運費發票金額 按11% 抵扣進項稅! 以前7%是速算扣除數!現在沒了 切記!
按照新稅法來
裝卸費 保險費全款計入 采購的庫存商品 原材料 不計算任何稅費
㈧ 為什麼裝卸及保險費不能抵扣進項稅額,教材上卻說這兩項為價外費用,要計算銷項稅額,這不矛盾嗎求解惑
要計算銷項稅是運費收取方開出發票時,收取運費一方,計算銷項稅時要含裝卸費、保險費等;支付運費方允許抵扣的只是運輸費加上建設基金,其他的雜費雖然在運輸發票上註明了,但是在計算進項稅時不允許抵扣,計算時並不矛盾。
㈨ 裝卸,保險費可以抵扣進項稅額嗎
只要開在增值稅專用發票上,且與購銷貨物在同一張發票上,完全可以抵扣。
㈩ 運費 保險費如何算增值稅
支付運費是計算進項稅的,運費是交納增值稅的。
收取運費的話,所收取的運費屬於價外費用,是要交納增值稅的,此時運費是含稅的,要換算成不含稅收入。公式是:銷項稅=運費收入/(1+17%或13%)*17%(或13%),稅率要與所運輸的貨物適用的稅率一致。
保險費准予抵扣的貨物運費金額是指在運輸單位開具的貨票上註明的運費、建設基金,不包括隨同運費支付的裝卸費、保險費等其他雜費。 因此,該企業隨同運費支付的裝卸費、保險費不允許抵扣進項稅額。
(10)支付裝卸費和保險費進項稅額擴展閱讀:
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徵收的一種流轉稅。從計稅原理上說,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流通、勞務服務中多個環節的新增價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徵收的一種流轉稅。實行價外稅,也就是由消費者負擔,有增值才征稅沒增值不征稅。
在實際當中,商品新增價值或附加值在生產和流通過程中是很難准確計算的。中國採用國際上的普遍採用的稅款抵扣的辦法。即根據銷售商品或勞務的銷售額,按規定的稅率計算出銷售稅額,然後扣除取得該商品或勞務時所支付的增值稅款,也就是進項稅額,其差額就是增值部分應交的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