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兒童買了保險,監護人意外死亡是否再用交保險費
如果買了投保人身故豁免,就可以免交剩餘保費。
如果沒有交,那就不能免交保費。
2. 監護人去世了,需要更換監護人怎麼辦理
可以依法提起監護權變更訴訟,請求法院依法變更監護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中第18條規定:監護人被指定後,不得自行變更。擅自變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監護人和變更後的監護人承擔監護責任。
3. 陽光保險 被保人的監護人身故 保險還用繼續交嗎
繼續繳的可能性比較大,是否需要繼續繳納的判定標准如下:
1、看購買的保險產品是否具備「保費豁免」功能,不具備則繼續交費,如果具備,才有可能不用交費;
2、看保險單的投保人是誰,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的監護人是同一人,且已身故的話,並且同時滿足第一條,才可以不用繼續交。除此之外,都需要繼續交費;
4. 如果父母雙亡,其監護人也不能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投保死亡保險嗎
這個法律確實是這么規定的,其他監護人應該不可以。如果保險公司同意,也可以。
5. 保險受益人去世怎麼更改受益人
保險受益人去世需要經過相關繼承人的公證證明,才可以更改受益人。保險合同受益人去世後,其資產的合法繼承人都是可以作為保險賠償的受益人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四十二條 被保險人死亡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保險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定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
(一)沒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無法確定的;
(二)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喪失受益權或者放棄受益權,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與被保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確定死亡先後順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5)保險中的監護人去世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三十九條人身保險的受益人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時須經被保險人同意。投保人為與其有勞動關系的勞動者投保人身保險,不得指定被保險人及其近親屬以外的人為受益人。
被保險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監護人指定受益人。
6. 保險合同中投保人突然去世,保險合同如何處理,被保人未成年
投保人身故後,保單該如何處理?需要分為以下兩種情況處理。
一.投保人是被保險人:即投保人與被保險人為同一人。需要申請身故的壽險理賠金,理賠後合同終止。身故理賠分為意外身故和疾病身故。
疾病的身故理賠需要准備以下資料:
1. 保單;2. 人身險理賠申請書;3. 被保險人的身份證明;4. 被保險人的戶籍證明;5. 受益人身份證明、戶籍證明、與被保險人的關系證明;6. 門(急)診病歷;7. 出院小結;8. 死亡證明書;9. 戶口注銷證明;10. 遺體處理證明;11.存摺首頁復印件(或者銀行卡復印件)
意外身故理賠需要提供以上疾病身故需要的資料外,還需要提供意外事故證明。
二.投保人與被保險人不是同一人。保單附加了投保人豁免功能的,需要向保險公司申請以後的保單保費的豁免。保費豁免分為意外身故保費豁免和疾病身故保費豁免。
投保人疾病的身故保費豁免需要准備以下資料:
1. 保單;2. 人身險理賠申請書;3. 被保險人的身份證明;4. 被保險人的戶籍證明;5. 受益人身份證明、戶籍證明、與被保險人的關系證明;6. 門(急)診病歷;7. 出院小結;8. 死亡證明書;9. 戶口注銷證明;10. 遺體處理證明;
投保人意外身故豁免需要提供以上疾病身故豁免需要的資料外,還需要提供意外事故證明。
7. 法定監護人去世了怎麼辦
原領養人的親友中可以自願或被法院指定擔任監護人,若有人領養則該領養人(必須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即為新的監護人
8. 保險監護人死亡咋辦
給未成年人買的嗎,投保人如果身故的話,有保費豁免條款的話,保單繼續有效,保費也不用交了,沒有的話,繼續交費仍然有效,沒有的話,保單會中止,兩年復效期後終止。
9. 如果孩子的直接監護人死了保險公司會有賠償嗎
會,保險公司會按親屬關系賠償,從直繫到旁系,受益人是你…
10. 兒子的保險監護人是媽媽的,爸爸的去世了沒有經濟來源這種情況還要繼續交嗎
像這種情況吧,你可以不交,但是將來對孩子是有損傷的,如果能交的話,盡量繼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