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生產保險櫃需要什麼許可證
保險箱(櫃)產品是必須經過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才能上市銷售的產品。保險箱(櫃)產品的標准有國家標准GB10409-2001《防盜保險櫃》和行業標准GA166-2006《防盜保險箱》。標准對於保險櫃(箱)有明確的定義。防盜保險櫃在標准中定義為在規定時間內抵抗規定條件下非正常進入裝有機械、電子鎖具(包括密碼鎖、IC卡鎖等)的櫃體。我們要注意一下標准中的限定和要求,需要注意的有兩點,一是時間,二是手段。
C類安全級別最高,應能阻止用普通手工工具、攜帶型電動工具、磨頭和專用攜帶型電動工具、割炬和炸葯,在凈工作時間60分鍾以內打開櫃門或在櫃門、櫃體上造成13平方厘米的通孔,其質量不小於450公斤。凈工作時間60分鍾以內這是一個時間限定。
只有具備國家3C認證的保險櫃才是真正意義上的保險櫃,其防盜性能才能有所保障。它是國家的強制認證,有3C標致的可以稱為保險箱,或保險櫃。沒有的在生產時執行的是企業標准,統稱為保管箱或保管櫃。
市面上常見的3C標准,大多數也是A1級別的,A1類防盜保險櫃應能阻止用普通手工工具、攜帶型電動工具和磨頭以及這些工具相互配合使用,在凈工作時間15分鍾以內進入。這只是外力破壞的時間,須知有些懂技術開鎖的專業人士,根本不會花時間在箱體上動手腳,只需技術開啟保險櫃的備用鑰匙。
『貳』 保險絲座屬於國家強制認證3C產品嗎
屬於,當然屬於。中國3C認證的全稱為「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它是各國政府為保護消費者人身安全和國家安全、加強產品質量管理、依照法律法規實施的一種產品合格評定製度。所謂3C認證,就是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其英文縮寫為「CCC」,故又簡稱「3C」認證。
不過,請您注意,3C標志並不是質量標志,而只是一種最基礎的安全認證。它的某些指標代表了產品的安全質量合格,但並不意味著產品的使用性能也同樣優異,因此購買商品時除了要看它有沒有3C標志外,其他指標也很重要。
我國公布的首批必須通過強制性認證的產品共有十九大類一百三十二種。主要包括電線電纜、低壓電器、信息技術設備、安全玻璃、消防產品、機動車輛輪胎、乳膠製品等。3C標志一般貼在產品表面,或通過模壓壓在產品上,仔細看會發現多個小菱形的「CCC」暗記。每個3C標志後面都有一個隨機碼,每個隨機碼都有對應的廠家及產品。認證標志發放管理中心在發放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時,已將該編碼對應的產品輸入計算機資料庫中,您可通過國家認監委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防偽查詢系統對編碼進行查詢。
『叄』 個人保險合同書保險公司要備案嗎
給你提供我前期在青島剛剛辦理的流程,大體可以概況為,先到就業服務中心,辦理就業備案的開戶,再給員工辦理就業備案;接下來到社保中心辦理開戶,隨後辦理員工的社保增員。
考慮到各地區有部分的差異,具體的材料可能會有一定的差異,不過大的方向都是一樣的。
你根據這個思路辦理就可以了。
一、辦理用工登記:
1、到勞動保障政務大廳一樓一號窗口,領取《單位用工登記表》,辦理用工等級的開戶。
2、如果想辦理招聘,需要辦理招聘手續:
(1)條件:在工商部門注冊的用人單位
(2)材料准備:※填寫《單位用工登記表》並加蓋公章※《營業執照》(副本)、民辦學校應攜帶辦學許可證及社團登記證、機關事業及其他機構應攜帶批准成立證件原件及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二、辦理就業備案:
到勞動保障政務大廳
,攜帶以下材料辦理就業備案:
1、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2、《招用人員登記表》(一寸照片兩張)(鋼筆或簽字筆填寫);
3、《招用人員就業備案、勞動合同備案化名冊》(一式四份);
4、《勞動合同書》(新版一式三份);
5、招用本市城鎮居民,屬市內四區的應攜帶《失業證》、屬五市三區的應攜帶《求職證》;招用人員屬外地人員的,應攜帶身份證、《暫住證》的原件及復印件、《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女職工);招用人員屬應屆正規全日制大、中專畢業生的,在開發區落戶後提供戶口本或戶籍證明、人事局出具的《幹部介紹信》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招用人員屬轉移就業(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十日內重新就業)的,應攜帶與原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戶口本及《解除勞動合同報告書》。
三、社保開戶:
從事生產經營的繳費單位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或非生產經營性單位自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內,應當向當地勞動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等級。辦理程序:
1、先到區就業服務中心辦理《招用人員就業備案、勞動合同備案化名冊》手續;
2、到社保中心領取《社會保險人員基本信息及增減變化表》、《社會保險登記表》;
3、企業勞工人員持《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招用人員就業備案、勞動合同備案化名冊》、企業發放工資表或工資證明、企業法人身份證復印件、《社會保險人員基本信息及增減變化表》、《社會保險登記表》到區社保中心開戶繳納社會保險費。
4、城鎮各類企業職工繳費比例:
養老保險:單位20%,個人8%;醫療保險:單位8%,個人2%;失業保險:單位2%,個人1%(城鎮戶籍和本區農業戶籍的新參保人員);生育保險:單位0.9%;養老保險:單位0.4—1.4%;
企業每月1—10號正常繳費(超時未交,每日加收2‰滯納金),每月14-24號辦理次月繳費增減人員。
四、繳納社會保險基金(每月1至10日)
1、企業在接到「社會保險征繳通知」後,將保費於每月10日前存入建設銀行或中國銀行繳費專戶,由社保經辦機構通過網上銀行劃轉社保費,繳費成功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其郵寄「繳費票據」。對於無開設銀行帳戶條件的企業,提交《青島市勞動保障管理手冊》及銀行轉帳支票或現金,按「一票制」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基金,逾期繳納按日加收2‰滯納金,跨月另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加收利息。
(1)新增人員屬初次參保
2、辦理增加投保人員手續(每月14日至24日)
企業填報《社會保險人員基本信息及增減變化表》(以下簡稱《增減變化表》)(必須職工本人簽字確認)和新增人員的《勞動合同備案花名冊》,社保業務員審核後將初次參保職工信息錄入微機並核發個人社會保險編號。企業為其辦理《養老保險手冊》、《社保卡》和《醫療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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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安全生產許可證新辦要求社保嗎
一般是不需要的。
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總原則: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 ,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用人單位逾期未繳納社會保險的處罰: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
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伍』 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必須要買工傷保險嗎
簽訂勞動合同就必須參保。
『陸』 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 規定人員 必須全職嗎 要查保險嗎
你好,應該向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申請製造許可,實際上就是生產塔式起重機的鋼結構件,這個不是很復雜的。
設備類型:塔式起重機
設備型式:普通塔式起重機
詳細的幾句話也是說不清楚的,你最好請個顧問或找個中介比較省力。
機電類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規則(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機電類特種設備製造許可工作,確保機電類特種設備的製造質量和安全技術性能,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特種設備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規定》,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本規則適用於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和廠內機動車輛等機電類特種設備(以下簡稱特種設備)及其安全保護裝置。取得製造許可的特種設備方可正式銷售。
製造許可分為以下兩種方式:
(一)產品型式試驗;
(二)製造單位許可。
不同特種設備製造的許可方式見《特種設備製造許可目錄》(附件1,以下簡稱《目錄》)。
第三條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以下簡稱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負責全國特種設備製造許可工作的統一管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以下簡稱省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按本規則分工負責管理相關製造許可工作。
第四條執行本規則規定的型式試驗的檢驗檢測機構(以下簡稱型式試驗機構)和申請單位製造條件鑒定評審機構(以下簡稱評審機構),由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核准和確定,並予以公布。
製造條件評審或型式試驗,必須按照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制定的製造條件評審細則或相應特種設備的型式試驗規程執行。
第二章製造許可的單位條件
第五條具有法人資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注冊資金必須與申請項目范圍相適應,具體要求詳見《特種設備製造許可單位基本條件》(附件2,以下簡稱《基本條件》)。
第六條取得製造許可的特種設備必須符合安全技術規范和國家有關標準的要求。安全技術規范要求型式試驗的,必須經符合第四條規定的型式試驗機構型式試驗合格。
當取得製造許可的特種設備所執行的國家有關安全技術規范或標准修訂後,應按照修訂後的安全技術規范和標準的規定執行。安全技術規范或標准修訂內容較多,變化較大的,經專家論證確有必要時,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有權要求重新進行產品型式試驗。
第七條須有申請許可製造設備的圖紙和技術文件,並符合安全技術規范和相關標準的要求。客運索道和大型游樂設施的設計文件,須經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核準的檢驗機構鑒定合格。
第八條須有一批能夠保證進行正常生產和產品質量的專業技術人員、檢驗人員及技術工人。應任命至少1名技術負責人,負責本單位特種設備製造和檢驗中的技術審核工作。技術負責人應掌握與取證產品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安全技術規范和標准,具有國家承認的電氣或機械類專業工程師以上技術職稱,且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各類人員數量等具體要求見《基本條件》。
第九條須有滿足保證產品質量的生產設備、工藝裝備、計量器具和檢驗測試的儀器設備,並應有與申請項目相適應的場地、廠房、實驗和辦公條件。具體要求見《基本條件》。
第十條必須結合本單位情況和申請取證產品的技術管理要求,建立質量管理體系,制定相關的管理制度,編制質量手冊、質量管理體系程序和作業指導書等質量管理體系文件。具體要求見《特種設備製造條件鑒定評審細則與現場鑒定評審記錄》(附件3,以下簡稱《評審記錄》)。
第三章製造許可的程序
第十一條製造許可應當按照下列程序和第十二條至第十六條的規定進行:
(一)製造許可方式為產品型式試驗的,製造許可的程序為:申請、受理、型式試驗、備案、公告。完成規定程序中的備案後,申請單位即可正式銷售取得許可的特種設備。
(二)製造許可方式為製造單位許可的,製造許可的程序為:申請、受理、型式試驗、製造條件評審、審查發證、公告。製造單位取得《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以下簡稱《製造許可證》)後,即可正式製造、銷售取得許可的特種設備。
第十二條申請
申請單位經自評認為具備本規則第二章規定條件的,應持以下申請材料,報送《目錄》中規定的受理製造許可申請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以下簡稱受理機構):
(一)申請單位的法人營業執照的復印件;
(二)《特種設備製造許可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
(三)申請單位的質量手冊。
申請單位向受理機構提出製造許可申請前,應將申請材料提交本單位所在地上述受理機構的下一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確認申請材料,符合規定的,由該機構簽署意見後,上報受理機構。確認申請材料的安全監察機構不得組織對申請單位的初審。
進口特種設備的申請單位為製造工廠或符合《特種設備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規定》第十條規定的代理商。
第十三條受理
受理機構接到申請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分別按照以下規定予以處理:
(一)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作出不予受理申請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單位:
1.申請材料不全或不能達到第二章規定條件的單位;
2.申請材料不屬實並且不能達到第二章規定條件的單位;
3.提出本次申請前,兩年內曾出現第二十八條中除第六款之外任意一種情況的單位;
4.處於對辦理《製造許可證》有不利影響的法律訴訟等司法糾紛或正在接受有關司法限制與處罰的單位;
5.從事相關特種設備型式試驗、監督檢驗、定期檢驗或評審工作的機構。
(二)凡不屬於上述情況的單位,作出受理申請的決定,在《申請書》上簽署受理申請的意見,並通知申請單位。
第十四條型式試驗
申請單位可約請符合第四條規定的型式試驗機構進行型式試驗。被約請的型式試驗機構應及時向申請單位提供型式試驗規程,通報進行型式試驗所需要的相關資料與應當滿足的條件。一般應在30個工作日內出具型式試驗報告。
製造許可方式為產品型式試驗的,獲得型式試驗合格報告的申請單位,即可匯總《申請書》和型式試驗報告報送給受理機構。
首次申請製造許可時,如型式試驗的整機性能試驗必須在使用現場安裝後進行,申請單位應當提出書面申請,經型式試驗機構確認,設備安裝地的省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同意後,方可由取得相應資格的安裝單位,在使用現場安裝1台型式試驗所需樣品。型式試驗合格並在該單位取得製造許可後,該特種設備方可進行使用登記,並投入使用。
安裝2台以上(含2台)樣品,應當經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同意。
第十五條製造條件評審
(一)申請單位取得型式試驗合格報告後,可持以下材料,約請符合第四條規定的評審機構進行製造條件評審:
1.簽署了受理申請意見的《申請書》;
2.申請單位的質量手冊;
3.型式試驗合格報告。
評審機構應向申請單位及時提供《評審記錄》和評審指南。申請單位可在自我評定合格後,與評審機構協商確定現場評審時間,並必須將現場評審時間通報申請單位所在地的省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省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可以指派1名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員到場,現場監督評審工作質量。
(二)現場評審由評審機構組成評審組進行,評審組由2名以上(包括2名)經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考核合格的評審人員及特邀專家(必要時)組成,一般為3~5人。
(三)評審工作包括對製造基本條件和質量管理體系建立與運行的考核評審。評審組應當按照《評審記錄》的評審項目逐項進行評審,分別給出單項評審結果並填寫《評審記錄》。評審組現場評審結束時,應當出具填寫了評審組評定意見的《特種設備製造條件鑒定評審報告》(附件4,以下簡稱《評審報告》)初稿,向申請單位通報並請申請單位在場人員簽字。
(四)評審機構根據評審組的《評審記錄》和評定意見,經其負責人批准後,給出《評審報告》的評審結論。評審結論分為具備條件、基本具備條件和不具備條件三種:
1.具備條件
《評審記錄》適用項目全部符合的,評為具備條件;
2.基本具備條件
《評審記錄》適用項目中重要項目全部符合、非重要項目存在不符合和有缺陷項,但認為最長6個月內經整改能夠達到要求的,可評為基本具備條件;
3.不具備條件
達不到基本具備條件要求的,應評為不具備條件。
(五)對評為基本具備條件的,申請單位應在6個月內,對不符合項進行整改,並形成整改報告提交原評審機構組織復評。復評時適用項目全部符合的,應評為具備條件;否則,應評為不具備條件。
(六)對經評審或復評提出不具備條件評審結論的,評審機構應當在完成現場評審後10個工作日內報告受理機構。
(七)評審機構應在完成現場評審後15個工作日內,及時匯總《申請書》、型式試驗合格報告、《評審記錄》與簽署了評審結論的《評審報告》,以及整改後復審時的《評審記錄》與簽署了評審結論的《評審報告》(如果經復審時),報送給受理機構。
第十六條備案或審查發證
受理機構接到產品質量或製造條件的鑒定評審材料後,應根據本規則規定進行審查,並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備案或在3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頒發《製造許可證》的決定。審查合格的,應辦理產品型式試驗備案或核發《製造許可證》;審查不合格的,應分別按照以下規定處理:
(一)評審機構或型式試驗機構工作程序不符合規定,或者由於上述兩機構原因導致提供材料不全的,責成相應評審機構或型式試驗機構在規定期限內整合程序或補齊材料後重新審查。出現此類情況,應當同時書面通知申請單位。
(二)評審機構、型式試驗機構工作程序符合規定,申請材料不屬實或不能達到本規則規定條件的,作出不予許可的決定,並書面向申請單位說明理由。
第十七條《製造許可證》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放。委託省級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受理、審查、辦理《製造許可證》的,其證書也須由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統一製作,統一編號並統一加蓋總局印章。省級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應在每個季度的第1周內,將本部門在本次報告前1個季度內發出證書的復印件,上報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
受理機構應建立發證單位檔案管理系統,保存《申請書》和必要的見證材料。評審機構應當保存製造條件評審的全部相關資料。
第十八條取得製造許可的單位、產品及其許可范圍,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統一向社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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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安全生產許可證對意外傷害保險有什麼具體要求
意外傷害保險都是企業自主給員工繳納的,這塊主要是人社局管,申報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時候,有保險單復印件就行。
『捌』 哪些進口保險絲需要辦理免3C認證
符合以下條件的,可免於辦理強制性產品認證。
1.為科研、測試所需的產品;
2.為考核技術引進生產線所需的零部件;
3.直接為最終用戶維修目的所需的產品;
4.工廠生產線/成套生產線配套所需的設備/部件(不包含辦公用品);
5.僅用於商業展示,但不銷售的產品;
6.暫時進口後需退運出關的產品(含展覽品);
7.以整機全數出口為目的而用一般貿易方式進口的零部件;
8.以整機全數出口為目的而用進料或來料加工方式進口的零部件。
符合以上條件的《目錄》中的產品,生產廠商、進口商、銷售商或其代理人可向有關質檢機構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的申請書、證明符合免辦條件的證明材料、責任擔保書、產品符合性聲明(包括型式試驗報告)等資料,經批准獲得《免於辦理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明》後,方可出廠銷售、進口和在經營性活動中使用。
進口報關咨詢欣海報關
『玖』 什麼情況下保險絲座需要有安規認證
在廠家所生產後要出廠情況下
保險絲座需要有安規認證
『拾』 汽車保險絲UL認證如何申請辦理
汽車保險絲申請UL認證需提交資料
1. 產品型號
2. 規格參數
3. 外觀尺寸圖
4. 零部件尺寸圖
5. 零部件清單
6. 熔絲尺寸和電流對照表
7. 熔絲外觀圖(比較復雜的熔絲)
汽車保險絲UL認證申辦流程
1、項目確定:確認認證費用與時間、樣品數量等
2、資料准備:根據UL的要求,企業准備好認證所需的各項資料或文件;
3、送樣測試:企業將樣品寄送至廣東優科檢測實驗室進行產品測試;
4、簽發報告:產品檢測結果符合UL標准要求,正式簽發檢測報告;
5、工廠審核:UL將對生產工廠進行首次工廠檢查,以確保符合標准要求;
6、標志使用:審核符合要求後,申請人正式獲得授權使用UL標志。
以上是優耐檢測整理,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果還有其他問題,可咨詢優耐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