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償二代將於2019年一季度正式實施償二代是什麼意思對保險業影響
雲掌財經從2012年啟動建設規劃,至今已有4年時間的中國保險業償付能力第二代建設(簡稱償二代),步入正式實施階段。1月29日,搜狐財經在保監會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自2016年1季度起,保險公司將只向保監會報送償二代報告,停止報送償一代報告。
保監會財務會計部(償付能力監管部)主任任春生表示,償二代監管主要側重在三方面:定量要求、定性要求以及市場約束機制,償二代的核心是以風險為導向。償二代的正式實施將進一步增強我國保險業抵禦風險的能力,促進保險公司轉變發展方式,引導行業升級轉型,更好服務實體經濟。
任春生表示,在償一代過渡至償二代,從規模導向轉換為風險導向,這將對產品結構高風險、管理能力差的保險公司產生不利影響,加大其資本金要求。自2015年一季度起,在歷時一年的過渡期中,償付能力不達標的保險公司數量在逐步下降,最初多達10餘家,到2015年4季度末時,只有6家保險公司不達標。任春生坦言,償付能力不達標的因素有多種,比如業務發展的變化、產品結構的因素,也有償二代標准變化的影響。償付能力不達標的公司可以通過增資、調整業務結構、發現次級債、資本債等方式來滿足償二代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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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為什麼要對保險業實行監管
另外對於保證保險來說,保險公司還需重點落實保證義務履行、信用風險管控的主體責任,發揮保證保險產品在社會信用管理中的增信保障作用。
保證保險產品的「審批改備案」,在強化監管的同時也將有力促進創新。對於保險公司而言,此次改革既是機遇也是挑戰,更啟示其抓住監管導向,不斷提高產品質量和水平,面向市場深耕細作。
㈢ 對保險業監管的目的是什麼
另外對於保證保險來說,保險公司還需重點落實保證義務履行、信用風險管控的主體責任,發揮保證保險產品在社會信用管理中的增信保障作用。
保證保險產品的「審批改備案」,在強化監管的同時也將有力促進創新。對於保險公司而言,此次改革既是機遇也是挑戰,更啟示其抓住監管導向,不斷提高產品質量和水平,面向市場深耕細作。
㈣ 保險業要思考和明確保險監管的哪些問題
保監會副主席陳文輝近日強調,背離「保險業姓保」後果極其嚴重。要深刻認識保險產品首先是一個消費品而非投資工具。他指出,在消費者和市場主體之間,保險監管要站在消費者一邊。今後保險業絕不允許再出現所謂「特殊公司」。
三是關於補齊短板、化解風險。全系統要堅持「源頭要嚴、糾偏要嚴、執行要嚴」的總體思路,切實推進從源頭強化對保險業的風險治理,防範動機不純的投資人進入保險業。
要深化公司治理改革、深化產品管理制度改革、深化資金運用改革,切實推進行業發展糾偏。要完善監管處罰制度,細化處罰,堅持糾罰並重,切實推進監管從嚴從緊從硬。
要強化外部監管協調。自覺服從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的領導及其辦公室的統籌協調,積極配合人民銀行履行好宏觀審慎管理職責,自覺加強與其他監管部門、相關部委以及地方金融管理部門的協作,築牢全國一盤棋的金融「防火牆」。
㈤ 保險公司被監管後帶來什麼後果
保險公司被監管對被保險人是沒有什麼影響的,保險公司還要繼續按合同履約。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會實行一些措施來保證保險公司能夠履行保險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三十八條對償付能力不足的保險公司,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將其列為重點監管對象,並可以根據具體情況採取下列措施:
(一)責令增加資本金、辦理再保險;
(二)限制業務范圍;
(三)限制向股東分紅;
(四)限制固定資產購置或者經營費用規模;
(五)限制資金運用的形式、比例;
(六)限制增設分支機構;
(七)責令拍賣不良資產、轉讓保險業務;
(八)限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水平;
(九)限制商業性廣告;
(十)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
(5)一季度保險業監管保持高壓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保險監督管理機構依照本法和國務院規定的職責,遵循依法、公開、公正的原則,對保險業實施監督管理,維護保險市場秩序,保護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權益。
第一百三十四條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制定並發布有關保險業監督管理的規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