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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諾解答:
您好!
工傷保險費用不需要個人承擔,因為其中工傷保險對於員工來說本身是具有福利性的。工傷保險的這部分費用是屬於專款專用,國家不向工傷保險費用徵收任何的稅費,而且由國家財政對於工傷保險費的支出承擔主要的經濟壓力。
如何理解工傷保險:
1、工傷保險,又稱職業傷害保險。工傷保險是通過社會統籌的辦法,集中用人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建立工傷保險基金。
2、對勞動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遭受意外傷害或職業病,並由此造成死亡、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時,給予勞動者及其實用性法定的醫療救治以及必要的經濟補償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
3、這種補償既包括醫療、康復所需費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費用。
② 工傷保險費需要個人繳納嗎
工傷保險職工個人不繳費,由用人單位以本單位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為基數,按社會保險機構核定的費率繳費。
《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三十四條國家根據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程度確定行業的差別費率,並根據使用工傷保險基金、工傷發生率等情況在每個行業內確定費率檔次。行業差別費率和行業內費率檔次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制定,報國務院批准後公布施行。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使用工傷保險基金、工傷發生率和所屬行業費率檔次等情況,確定用人單位繳費費率。
第三十五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根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確定的費率繳納工傷保險費。
③ 社保中工傷保險個人需不要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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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僱工(以下稱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費。工傷保險實行無責任補償原則,這一原則決定了工傷保險的費用是由企業或僱主按國家的費率繳納的,勞動者個人不繳納任何費用。
工傷保險,是指勞動者在工作中或在規定的特殊情況下,遭受意外傷害或患職業病導致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以及死亡時,勞動者或其遺屬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國家根據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程度確定行業的差別費率,並根據使用工傷保險基金、工傷發生率等情況在每個行業內確定費率檔次。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使用工傷保險基金、工傷發生率和所屬行業費率檔次等情況,確定用人單位繳費費率。
④ 個人要不要交社保中工傷保險
不需要的。
按照職工工資,單位和個人的承擔比例一般是:
養老保險單位承擔20%,個人承擔8%;
醫療保險單位承擔8%,個人2%;
失業保險單位承擔2%,個人1%;
生育保險0.7%全由單位承擔;
工傷保險0.5到1.6%也是全由單位承擔。
注意:職工個人不承擔生育和工傷保險。各省市地區承擔比例有所不同。
⑤ 工傷保險費能由職工個人繳納嗎
國家以什麼原則確定工傷保險費率。職工個人需不需要繳納工傷保險費。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8條、第9條的規定,工傷保險費費率的確定應把握以下原則:
1、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實行現收現付制。也就是當期征繳的工傷保險費用於支付當期的各項工傷保險待遇及其他合法支出。工傷保險費費率的確定,應該保證各項工傷保險待遇及各項合法項目的支出,同時又不使基金有過多積累。
2、實行行業差別費率。為了使用人單位的繳費與所屬行業風險掛鉤,條例在總結我國實踐經驗和借鑒國際通行做法的基礎上,確定了工傷保險費實行行業差別費率的制度,根據不同行業的工傷保險費使用、工傷發生率等情況,確定不同類別行業的費率,並且在同一行業內設定不同的費率檔次。風險程度高的行業,費率相應高,反之則低。
3、實行費率浮動機制。行業的差別費率及費率檔次確定後,根據每個用人單位上一輪工傷保險費的使用、工傷發生率等情況,由統籌地區經辦工傷保險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確定其在所屬行業的不同費率檔次中適用哪一個檔次的費率。用人單位在同行業的工傷保險工作做得好,其具體適用的費率檔次就低,反之,就有可能調高其適用的費率檔次。工傷保險遵循十個原則:
1、無責任補償(無過失補償)原則;
2、國家立法、強制實施原則;
3、風險分擔、互助互濟原則;
4、個人不繳費原則;
5、區別因工與非因工原則;
6、經濟賠償與事故預防、職業病防治相結合原則;
7、一次性補償與長期補償相結合原則;
8、確定傷殘和職業病等級原則;
9、區別直接經濟損失與間接經濟損失原則;
10、集中管理原則。第十條用人單位應當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數額為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乘以單位繳費費率之積。對難以按照工資總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行業,其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具體方式,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⑥ 職工個人是否需要繳納工傷保險費啊
工傷保險費由用人單位繳納,職工個人不需要繳納工傷保險費。多看一些派遣信息就會了解,像麥斯特人力資源就很不錯。
⑦ 工傷保險費由用人單位繳納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工傷保險個人不繳納,僅僅單位繳納。
⑧ 工傷保險個人需要繳費嗎有哪些待遇
工傷保險個人不需要繳費。這里需要注意的是個人只能參加養老、醫療保險,不能參加工傷、生育、失業險。因此要享受工傷保險的前提是在企業裡面工作,這種情況下由用人單位以本單位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為基數,按社會保險機構核定的費率繳費,個人無需繳費。而工傷保險待遇主要內容包括醫療康復待遇、停工留薪待遇、傷殘待遇和死亡賠償待遇。
工傷保險,是指勞動者在工作中或在規定的特殊情況下,遭受意外傷害或患職業病導致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以及死亡時,勞動者或其遺屬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1、醫療康復待遇(1)
醫療康復待遇包括工傷治療及相關補助待遇,康復性治療待遇,人工器官、矯形器等輔助器具的安裝、配置待遇等等。
2、停工留薪期待遇(2)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3、傷殘待遇(3)
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准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4、工亡待遇(4)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由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調整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三、工傷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一)喪失享受待遇條件的;
(二)拒不接受勞動能力鑒定的;
(三)拒絕治療的。
引用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6號 《國務院關於修改〈工傷保險條例〉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586號《國務院關於修改〈工傷保險條例〉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586號《國務院關於修改〈工傷保險條例〉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586號 《國務院關於修改〈工傷保險條例〉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
⑨ 職工個人也應繳納工傷保險費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三十五號)第三十三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 ,工傷保險費由用人單位繳納 ,職工個人不需要繳納工傷保險費。
工傷保險 ,是指勞動者在工作中或在規定的特殊情況下 ,遭受意外傷害或患職業病導致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以及死亡時 ,勞動者或其遺屬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工傷保險的認定:勞動者因工負傷或職業病暫時或永久失去勞動能力以及死亡時 ,工傷不管什麼原因 ,責任在個人或在企業 ,都享有社會保險待遇 ,即補償不究過失原則。
工傷保險 ,又稱職業傷害保險。工傷保險是通過社會統籌的辦法 ,集中用人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 ,建立工傷保險基金 ,對勞動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遭受意外傷害或職業病 ,並由此造成死亡、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時 ,給予勞動者及其實用性法定的醫療救治以及必要的經濟補償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這種補償既包括醫療、康復所需費用 ,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費用。
2016年5月1日起各地要繼續貫徹落實國務院2015年關於降低工傷保險平均費率0.25個百分點和生育保險費率0.5個百分點的決定和有關政策規定 ,確保政策實施到位。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合並實施工作 ,待國務院制定出台相關規定後統一組織實施。
工傷保險遵循以下十個原則:
1、無責任補償(無過失補償)原則;
2、國家立法、強制實施原則;
3、風險分擔、互助互濟原則;
4、個人不繳費原則;
5、區別因工與非因工原則;
6、經濟賠償與事故預防、職業病防治相結合原則;
7、一次性補償與長期補償相結合原則;
8、確定傷殘和職業病等級原則;
9、區別直接經濟損失與間接經濟損失原則;
10、集中管理原則。
⑩ 工傷期間保險個人部分要自己交嗎
如果交的是職工社保 ,是包括工傷保險的 ,工傷保險是不需要個人負擔的 ,全部由單位繳納 ,所以工傷期間 ,保險由單位全部負擔 ,是不需要自己交一分錢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