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兩大重磅文件出台,金融引領A股暴力反彈後市如何演繹
7月20日在權重金融板塊的帶領下,A股市場展開了暴力反彈。綜合機構觀點看,資管新規細則落地以及銀行理財新規等一系列利好消息,表明監管層在去杠桿的「節奏、力度」上有所放緩,緩解了此前推進過快可能產生的風險。
那麼反彈能不能參與?參與的話又應該如何布局呢?
7月20日早盤A股一度跌超0.7%,但是午後,A股市場卻走出暴力拉升態勢。截止收盤A股更大漲超2%,重新收復2800關口。
值得注意的是,權重金融股成為此次引領大反彈的主角。申萬一級銀行板塊指數收漲超4%;非銀金融板塊指數同樣收漲超3%。
(圖片來源:華創證券)
B. 2019保險資管四大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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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四大保險公司是哪四家?據了解,中國四大央企保險公司分別是中國人壽保險集團、中國人民保險集團、中國太平保險集團和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下面,我們來了解一下這四大央企保險公司。
1、中國太平保險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中國太平」),1929年11月20日始創於上海,1956年移師海外,2001年重新進軍中國內地市場。中國太平是四大國有金融保險集團之一,2012年列入中央管理,總部設在香港。
2、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2003年,經國務院同意、保監會批准,原中國人壽保險公司重組改制為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
3、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簡稱中國信保,是中國唯一承辦出口信用保險業務的政策性保險公司,2001年12月18日正式揭牌運營,現有15個職能部門,營業機構包括總公司營業部、18個分公司和6個營業管理部,已形成覆蓋全國的服務網路,並在英國倫敦設有代表處。
4、中國人民保險集團1949年10月20日,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務院批准,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在北京成立。經國務院的決定和中國人民銀行的批准,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於1996年8月改組為中國人民保險(集團)公司,並在中國大陸地區下設中保財產保險有限公司、中保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及中保再保險有限公司三家保險子公司。
C. 人民銀行已明確資管新規操作細節嗎
2018年7月20日,為指導金融機構更好地貫徹執行「資管新規」,確保規范資產管理業務工作平穩過渡,人民銀行會同銀保監會、證監會制定了《關於進一步明確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指導意見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就過渡期內有關具體操作性問題進行了明確。
在明確公募資產管理產品的投資范圍方面,《通知》明確,公募資產管理產品除主要投資標准化債權類資產和上市交易的股票外,還可以適當投資非標准化債權類資產,但應符合資管新規關於非標投資的期限匹配、限額管理、信息披露等監管規定。
《通知》還對老產品的投資的標的和投資范圍也做出了一定程度的松動和調整,旨在給予金融機構發行新產品和培育投資者一定時間。
「資管新規落地後,實體經濟和金融機構都能感受到,在新老劃斷的問題上,出現了老產品到期,而新產品由於不再享有剛性兌付,面臨較大發行難度的問題。」清華大學國家金融研究院副院長朱寧表示。
針對這一問題,《通知》指出,過渡期內,金融機構可以發行老產品投資新資產,優先滿足國家重點領域和重大工程建設續建項目以及中小微企業融資需求,但老產品的整體規模應當控制在「資管新規」發布前存量產品的整體規模內,且所投資新資產的到期日不得晚於2020年底。
接近監管的人士表示,此舉將為新產品發行創造有利環境,確保新舊交替過程中,產品能夠順利發行,增加實體經濟融資來源。
在資產管理產品的估值方法方面,《通知》指出,考慮到部分資產尚不具備以市值計量的條件,在過渡期內,對封閉期在半年以上的定期開放式資產管理產品,投資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為目的並持有到期的債券,可使用攤余成本計量,但定期開放式產品持有資產組合的久期不得長於封閉期的1.5倍;銀行的現金管理類產品在嚴格監管的前提下,暫參照貨幣市場基金的「攤余成本+影子定價」方法進行估值。
D. 業界如何解讀資管新規細則
2018年7月23日消息,央行、銀保監會、證監會等多部委紛紛下發針對資管新規的細則規定,這些辦法影響著未來銀行理財產品的走勢。總體上說,此次多部委下發的文件較此前有所放鬆,放鬆程度雖不及預期,但也提振了市場信心。
放鬆並不等於放水
「資管新規是金融監管的綱領性文件,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管辦法是專門針對銀行理財業務的細則。」蘇寧金融研究院宏觀經濟中心主任黃志龍表示,新的辦法與預期相比有一定程度的放鬆,資管新規對社會融資的收縮效應超出預期。
黃志龍表示,近期央行屢屢邊際放鬆貨幣政策和流動性投放,也是為了應對資管新規對社會融資的負面沖擊。商業銀行理財公募產品銷售起點下降將有利於商業銀行代銷理財業務的收入,一定程度上緩解資管新規對銀行資管業務的實質性影響,整體上對商業銀行的影響偏利好。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金融協創中心研究員李虹含也表示,公募理財產品降低門檻,一方面對擴大老百姓選擇理財產品非常有利,現在老百姓可以投資的產品除了股票房產之外非常少,因此降低銷售起點對實現普惠金融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另一方面,可以緩解銀行資金來源壓力,為銀行轉型提供更充裕的空間。
不過,業內人士認為,監管放鬆並不等於大規模放水。上述利好是參考國際宏觀經濟環境、國內資本市場和金融穩定而對資管新規作出的微調,不是政策性的轉向。
E. 投資者范圍增加了哪些規定
10月22日晚間,證監會發布了《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及《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運作管理規定》(以下合稱《資管細則》),作為《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以下稱《指導意見》)配套實施細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資管細則》十大看點
從昨日正式落地後的規定來看,《資管細則》與《指導意見》保持高度一致,部分監管指標較現行規定略有放寬,適度借鑒公募基金的運作制度,同時嚴格落實《指導意見》「去通道」要求,禁止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提供規避監管要求的通道服務。
此外,《資管細則》設定了發布實施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的過渡期,並作了「新老劃斷」的柔性安排。
以下是新規細則的十大關鍵看點。
1、與徵求意見稿相比有哪些修改?
證監會昨日表示,在徵求意見過程中,金融機構、行業自律組織、專家學者和社會公眾給予了廣泛關注,證監會對反饋意見逐條進行了研究,絕大多數意見已採納,並相應修改完善了《資管細則》。
具體來看,主要修改內容包括:
一是適度放寬私募資管業務的展業條件,包括降低投資經理、投研人員數量要求等。
二是允許資管計劃完成備案前開展現金管理,提升資金使用效率。
三是優化組合投資原則、完善非標債權類資產投資限額管理要求。
四是考慮私募股權投資(PE)業務特殊性,在初始募集期、建倉期、委託資金投入期限等方面,給予一定靈活性。
五是允許商業銀行資產管理機構、保險資產管理機構等擔任資管計劃的投資顧問,推動平等准入。
此外,還完善了部分操作性安排,如明確賬戶名稱、增加份額轉讓規則等。
2、七方面重點規則
昨日正式發布的《資管細則》與《指導意見》保持高度一致,部分監管指標較現行規定略有放寬,主要有七方面重點規則:
一是統一法律關系,明確基本原則。依法明確各類私募資管產品均依據信託法律關系設立,並在此基礎上確立了「賣者盡責、買者自負」等基本原則。
二是系統界定業務形式,釐清資產類別。統一現有規則「術語體系」,系統界定業務形式、產品類型,以及標准化、非標准化資產。
三是基本統一監管標准。覆蓋機構展業的資格條件、管理人職責、運作規范和內控機制要求等方面。
四是適當借鑒公募經驗,健全投資運作制度體系。包括組合投資、強制託管、充分披露、獨立運作等方面要求。
五是壓實經營機構主體責任。專設一章,系統規定證券期貨經營機構開展私募資管業務的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機制要求。
六是強化重點風險防控,補齊制度短板。重點加強流動性風險防控,以及利用關聯交易向管理人或者託管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輸送利益的風險。
七是強化一線監管,加強監管與自律協作。健全信息報送和信息共享機制,加強派出機構一線監管,強化責任追究。
3、適用范圍
《資管細則》適用於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即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及前述機構依法設立的子公司開展的私募資管業務,包括投資於上市公司股票、債券等標准化資產的私募資管業務,也包括投資於未上市企業股權等非標准化資產的私募資管業務。
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設立特定目的公司或者合夥企業從事私募資管業務的,參照適用《資管細則》。
此外,考慮到證監會對於證券期貨經營機構開展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境外證券投資管理業務已有專門規定,證券期貨經營機構主要根據現行監管規定開展QDII業務,《資管細則》的實施不對現有QDII業務模式產生影響。
F. 銀行理財產品有保本保息的嗎
沒有,銀行理財不保本,也是銀行理財凈值化轉型最直接的結果。
2018年發布的《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簡稱《資管新規》)明確了資管產品不得承諾保本保收益,要求產品實行凈值化管理,凈值及時反映基礎金融資產的收益和風險,讓投資者在明晰風險、盡享收益的基礎上自擔風險,從根本上打破剛性兌付。
(6)資管新規保險資管配套細則出爐擴展閱讀
作為《資管新規》的重要配套細則,今年7月3日,中國人民銀行會同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正式發布了《標准化債權類資產認定規則》。
一直以來,銀行對理財產品的估值採用攤余成本法,即將理財產品的整體預期收益平攤到期限內的每一天,即使某些天該理財產品出現了虧損,但是在賬面上也體現不出來。
《資管新規》則要求,金融機構對理財產品採取凈值化管理,及時反映基礎資產的收益和風險,理財產品的價格變動更加精準和透明,每天的變動都能及時體現出來。
G. 銀行理財監管細則公布在即市場關注什麼
銀保監會正在制定的銀行理財細則近期有望落地。
目前,監管和市場關注四大熱點問題。
二是,對於銀行理財是否能投資二級資本市場,市場看法仍待明確。
資管新規是10條規定,公募產品主要投資標准化債權類資產以及上市交易的股票,除法律法規和金融管理部門另有規定外,不得投資未上市企業股權。私募產品可以投資債權類資產、上市或掛牌交易的股票、未上市企業股權(含債轉股)和受(收)益權等。
作為公募產品的銀行理財,能否投資上市交易的股票,業內仍有分歧。目前,僅高凈值的私人銀行客戶可購買投資於股市的理財產品,普通客戶無法購買。
根據銀監會2009年發布的《關於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投資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監發[2009]65號),理財資金不得投資於境內二級市場公開交易的股票或與其相關的證券投資基金,不得投資於未上市企業股權和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或交易的股份。對於具有相關投資經驗,風險承受能力較強的高資產凈值客戶,商業銀行可以通過私人銀行服務滿足其投資需求。
三是,銀行理財能否投資分級私募產品,仍有待明確。
根據資管新規,公募產品和開放式私募產品不得進行份額分級,則封閉式私募可以進行份額分級。
資管新股對分級私募產品進行了詳細的約束。包括:分級私募產品的總資產不得超過該產品凈資產的140%。分級私募產品應當根據所投資資產的風險程度設定分級比例(優先順序份額/劣後級份額,中間級份額計入優先順序份額)。固定收益類產品的分級比例不得超過3:1,權益類產品的分級比例不得超過1:1,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產品、混合類產品的分級比例不得超過2:1。發行分級資產管理產品的金融機構應當對該資產管理產品進行自主管理,不得轉委託給劣後級投資者。分級資產管理產品不得直接或者間接對優先順序份額認購者提供保本保收益安排。
在此情況下,銀行理財能否投資分級的封閉式私募產品,市場仍有爭議。
四是,標准化、非標資管產品的規則制定仍需明確。
對於債權類資產,資管新規將其劃分為標准化債券類資產、非標准化債權類資產,究竟哪些資產算作標准還是非標,具體認定規則仍需要明確。
此前,2018年4月27日,人民銀行等部門《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銀發〔2018〕106號),按照產品類型統一監管標准,明確打破剛性兌付,嚴格非標准化債權類資產投資要求,分類統一杠桿比例,消除多層嵌套,防範系統性風險,促進資管行業規范發展。
作為資管新規配套細則發布,銀保監會將發布《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對照資管新規對產品分類、凈值化管理、嵌套層級、杠桿運作等監管要求進行了細化和明確。證監會將發布《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運作管理規定》,在資管新規總體框架下對業務形式、產品類型、投資運作、風險防控、合規管理作出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