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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保險公司可採取

發布時間:2021-10-13 17:59:28

『壹』 我國保險公司可採取

原來的三大保險公司是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中國平安保險公司;中國太平洋保險公司。
後面分別拆分成了產壽險分業,另人保拆分成人保和國壽後,兩家在上市並各成立了各自的財產險和人壽險公司。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貳』 保險公司可以採取的組織形式包括( )

保險公司可以採取的組織形式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和國有獨資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六十七條設立保險公司應當經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審查保險公司的設立申請時,應當考慮保險業的發展和公平競爭的需要。

第六十八條設立保險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主要股東具有持續盈利能力,信譽良好,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二億元;

(二)有符合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法規定的注冊資本;

(四)有具備任職專業知識和業務工作經驗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五)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和與經營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七)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2)我國保險公司可採取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八十四條保險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經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一)變更名稱;

(二)變更注冊資本;

(三)變更公司或者分支機構的營業場所;

(四)撤銷分支機構;

(五)公司分立或者合並;

(六)修改公司章程;

(七)變更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或者變更持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

(八)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五條保險公司應當聘用專業人員,建立精算報告制度和合規報告制度。

第八十六條保險公司應當按照保險監督管理機構的規定,報送有關報告、報表、文件和資料。

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報告、財務會計報告、精算報告、合規報告及其他有關報告、報表、文件和資料必須如實記錄保險業務事項,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

第八十七條保險公司應當按照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的規定妥善保管業務經營活動的完整賬簿、原始憑證和有關資料。

前款規定的賬簿、原始憑證和有關資料的保管期限,自保險合同終止之日起計算,保險期間在一年以下的不得少於五年,保險期間超過一年的不得少於十年。

第八十八條保險公司聘請或者解聘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資信評級機構等中介服務機構,應當向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報告;解聘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資信評級機構等中介服務機構,應當說明理由。

第八十九條保險公司因分立、合並需要解散,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解散,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經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後解散。

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除因分立、合並或者被依法撤銷外,不得解散。

保險公司解散,應當依法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九十條保險公司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規定情形的,經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同意,保險公司或者其債權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對該保險公司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

第九十一條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按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所欠職工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

(三)保險公司欠繳的除第(一)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所欠稅款;

(四)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保險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公司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叄』 我國保險公司接管制度的基本內容是什麼

保險公司的整頓與接管
保險公司違反保險法的規定,損害社會公眾利益,可能造成嚴重危害或者已經危及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的,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可以對該保險公司實行接管。

接管的目的是對被接管的保險公司採取必要措施,以保護被保險人的利益,恢復保險公司的正常經營。

接管期限屆滿,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可以決定延期,但接管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年。接管期屆滿,被接管的保險公司已恢復正常經營能力的,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可以決定接管終止。接管組織認為被接管的保險公司的財產已不足以清償所負債務的,經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該保險公司破產。保險公司被宣告破產的,由人民法院組織保險監督管理機構等有關部門和有關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由於保險公司破產涉及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利益維護問題,所以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的破產財產優先支付破產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

(1)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2)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

(3)所欠稅款;

(4)公司債務。

『肆』 我國保險法規定我國商業保險經營機構不可以是哪些形式

首先明確法律允許的形式,其外就是不可以的。
法律規定可以有:有限責任制和股份制,現實中有農村互助合作保險。
法律禁止個人經營。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是為了規范保險活動,保護保險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加強對保險業的監督管理,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保險事業的健康發展,制定的法律。

『伍』 我國的保險公司應當採取哪些形式

答案選A股份有限公司

除此之外還可以採用國有獨資公司的形式。這是《保險法》規定的

『陸』 我國允許採取的保險投資方式有哪些

一般說來,可供選擇的保險投資方式主要有存款、證券投資、貸款和不動產投資。
(1)存款。存款分為銀行存款和信託存款。保險公司一般不宜保留太多的銀行存款。
(2)證券投資。證券投資是為取得預期收入而買賣有價證券的活動。由於有價證券可用於貼現、抵押或在二級市場上流通,收益較高,具有集流動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為一體的特點。因而,證券投資是較為理想的投資方式。
(3)貸款。貸款是保險人將保險資金貸放給單位或個人,並按期收回本金、獲取利息的投資活動。貸款比存款的收益率高,但風險相對較高。
(4)不動產投資。不動產投資是將保險資金用於購買土地、房產或其他建築物的投資。它具有流動性較差、投機性強、風險大的特點,因而一般除壽險公司的少部分資產用於該部分投資外,一般不宜作為保險投資的主要對象。
有價證券、貸款、不動產和存款構成了現代發達國家保險投資的四種基本形式。一般來說,在投資結構上,保險投資以有價證券投資為主。
(1)我國《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方式限於:銀行存款、買賣政府債券、買賣金融債券、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資金運用形式。
(2)我國《保險公司管理規定》第18條規定:「保險資金運用限於:銀行存款;買賣政府債券;買賣金融債券;買賣中國保監會指定的中央企業債券;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資金運用方式」。
(3)國務院於1999年允許保險基金通過證券投資基金間接進入證券市場。
(4)2004年10月,中國保監會和中國證監會聯合發布了《保險機構投資者股票投資管理暫行辦法》,允許保險資金直接進入股市,進一步拓展了保險投資的渠道。

『柒』 我國保險公司的組織形式之一是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您好
保險公司採取股份有限公司和國有獨資公司兩種組織形式
1.保險公司的組織形式應當符合公司法的規定。我國公司法調整的是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並在有限責任公司一章中對國有獨資公司作了專節規定。
2.規定採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符合國際通行的做法。股份有限公司是當今世界保險業主要的組織形式。保險公司採取這一形式,可以廣泛地募集到巨額資金,其財力愈雄厚,信譽愈好,就可以吸引更多的投保人。同時,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規范化程度比較高,公司的財務會計事務依法公開,可以使股東、債權人和社會公眾對其實行有效監督。這對於涉及社會經濟和人民生活的保險業來講,非常必要。
3.規定採取國有獨資形式,符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國有獨資保險公司在我國保險市場佔有重要地位。2006年6月1日,隨著中華聯合財產保險公司的成功改制,我國原有的中國人保、中國人壽、中國再保險、中華聯合財險四家國有獨資保險公司已全部退出歷史舞台。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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