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電動三輪車買什麼保險
2005年5月9日,中牟縣農民閆志偉駕駛著購買不久的一輛電動三輪車外出送貨,經過鄭州市鄭汴路與原107國道立交橋下時,被鄭州市交巡警四大隊兩名民警攔下。民警認為閆志偉駕駛無牌無照車,依照機動車處罰標准,當場開出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並將其電動三輪車扣留,同時罰款1600元。閆志偉認為自己駕駛的電動三輪車是電動車,不是機動車,民警按照機動車相關法律規定,對電動三輪車進行處罰,無明確法律法規依據。在多次交涉無果後,閆志偉將鄭州市交巡警四大隊告上管城區人民法院,要求撤銷處罰決定,並賠償其差旅費、誤工費等共計5000元。
管城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交巡警四大隊的做法並無不當。之後,閆志偉向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訴,案件被發回重審,重審結果維持原判。閆志偉繼續上訴,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此案。
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閆志偉駕駛的電動三輪車不屬於電動車。根據國家標准《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的規定,電動自行車是以蓄電池作為輔助能源,具有兩個車輪、能實現人力騎行、電動或電助動功能的特種自行車,最大車速應不大於20公里每小時,整車重量應不大於40公斤。而閆志偉駕駛的電動三輪車型號為XM-2,整車重量為280公斤,輸出功率為700瓦,最大載重量為300公斤,駕駛員座椅上顯示有「摩托精品」的字樣,該車的特徵不屬於法律中規定的非機動車定義。兩名民警將原告閆志偉駕駛的電動三輪車劃歸機動車的定性是准確的。
2006年11月6日,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認定原告閆志偉所駕駛的電動三輪車為機動車;同時,判決鄭州市交巡警四大隊在判決生效後10日內賠償原告閆志偉交通費6元。
終審判決後,針對電動三輪車屬於機動車的認定,引起各方爭議。
觀點爭鳴
電動三輪車銷售商:按照國家規定,使用機械動力的車輛才屬於機動車,而電動三輪車使用的是電瓶做動力,明顯不屬於機動車。
市民甲:現在的電動三輪車非常亂,在街上橫沖直撞,想怎麼拐就怎麼拐,有時在機動車道上行駛,有時在非機動車道上行駛,或者乾脆跑到了人行道上。而且,電動三輪車的速度非常快,由於沒有牌照,一旦發生交通事故,也沒法找到肇事者。因此,應限制電動三輪車上路。
市民乙:電動三輪車不應該屬於機動車,平時速度也就跑到每小時20公里。交管部門沒有硬性規定要求電動三輪車上牌照,民警不能以無牌為由查扣。如果不允許電動三輪車上路,就應該從源頭做起,取締銷售點,不允許銷售。
交巡警:電動三輪車車速快、載貨多、不能注冊登記而導致事故多發,不能不治理。
說法
一
交通管理部門的做法並無不當
張雪枝(鄭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審監庭副庭長):
法院的判決是客觀公正的,主要有以下理由:第一,閆某駕駛的電動三輪車符合機動車的定義。《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條對「機動車」、「非機動車」作了明確界定,據此可以得出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的區別關鍵在於驅動方式和設計最高時速。機動車以動力裝置驅動,非機動車以人力或畜力驅動,或者雖有動力裝置驅動但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應符合國家標准。閆某駕駛的三輪電動車,從外形上看,不具有非機動車良好的腳踏騎行功能、整車質量等項,也不符合國家制定的《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標准。閆某駕駛的三輪電動車有動力裝置驅動,在道路上供人員乘用和運輸貨物,符合機動車的定義,屬於機動車輛。第二,對於電動自行車的理解不能片面。電動自行車是否屬非機動車,不能僅以電瓶做動力和銷售商的宣傳為標准,應該以《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標准》來衡量。根據國標對電動自行車的定義,電動自行車是特種自行車,各種指標是絕對值,沒有公差,符合標準的才能按非機動車輛進行管理,否則應按機動車輛進行管理。閆某駕駛的三輪電動車,屬非機動車輛,當然應該按機動車輛進行管理。閆某無牌照駕駛,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其依法處罰並無不當。
說法
二
本案中的電動三輪車屬於機動車
馮彥輝(河南金岸律師事務所律師):
我認為案中的電動三輪車性質上屬於機動車,理由有二:
第一,從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看,案中的電動三輪車性質上屬於機動車。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機動車」是指以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上道路行駛的供人員乘用或者用於運送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業的輪式車輛。「非機動車」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驅動,上道路行駛的交通工具,以及雖有動力裝置驅動但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等交通工具。從法定概念上比較,「機動車」包括了以機械和電能在內的所有動力裝置驅動或牽引的輪式車輛,完全可以涵蓋案中的電動三輪車的情況。而案中的電動三輪車的情況既不屬於以人力或者畜力驅動,也不符合《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1999)所規定的電動自行車的技術特徵,因此,將案中的電動三輪車界定為機動車符合現行法律規定。
第二,從立法目的上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條即開宗明義地規定:「為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本案中的電動三輪車是否需要加以特別管理的問題,要根據這個立法的宗旨來判斷。根據案情,該種電動三輪車自重及載重量尤其是動力已經遠遠超出了一般電動自行車對於公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所具有的威脅,程度上已經足以嚴重危及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因此,完全有予以特別管理的必要。當然,我們並不是要禁止這種電動三輪車的使用,而是需要採取類同於其他機動車輛一樣的管理措施,既發揮其積極作用,又盡可能地抑制其弊端。
說法
三
「超標」電動車亟待有合法身份
李琳(河南財經學院法學教師、民商法碩士):
按國家法律規定,只要是機械提供動力的車輛,都屬於機動車。就本案而言,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其依法處罰並無不當,問題出在生產商的執行和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管上。
電動自行車作為介於自行車與摩托車之間的交通代步工具,具有輕便快捷、無污染、省時省力、節約能源等多項好處,受到了很多市民的喜愛。應該說,電動自行車速度快,適合城市交通要求,彌補了城市公交運輸的不足,在一些大中型城市,甚至比汽車更有效率。
現在市面的電動車主要是「標准車」,看上去像自行車;「輕摩化」的電動車看上去像「小型踏板摩托車」。但是,按照現行國家標准,這兩種車都是合格的。在1998年制定「國標」時,對於電動自行車只是立下了三條否決項:一是最高車速,二是車架組合的抗震動強度,三是制動距離。至於重量和外形尺寸都是推薦性項目,沒有做出強制性規定,因此「輕摩化」電動自行車重量就是超過了40公斤,也仍然是合格產品。
在電動自行車產業鏈中,政府相關監管部門、生產銷售商、消費者都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我們應該重視來自各方面的聲音,另外製定獨立的標准體系,讓受到老百姓歡迎的所謂「超標」的電動車亟待有合法的身份,是最理想的。但是,鑒於我國現在的管理體制,要實現這一點好像很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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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大地保險保摩托車駕照本人是保的哪些范圍內
這就是購買了一份摩托車的交強險,保障和汽車交強險一樣。
死亡殘疾11萬
醫療1萬
財產損失2000元
⑶ 電動三輪車能上保險嗎
電動三輪車一般無法上保險,因為電動車需要合法的機動車手續, 要有正式的牌照和行駛證才可以上保險
⑷ 電動三輪車屬於機動車嗎可以辦理保險嗎
電動三輪車不屬於機動車,不需要上牌照,但可以辦理商業保險。
在《交通法》中,對電動助力車有明確規定,屬於非機動車;但是對於燃油助力車卻沒有明確規定,根據《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04)》的標准,燃油助力車應是輕便摩托車。
《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12)》中對「輕便摩托車」的界定為:「無論採取何種驅動方式,最大車速不大於50公里/小時,若使用內燃機,其排氣量不大於50毫升的兩輪或三輪車輛。」
按此規定,許多燃油助力車時速超出50公里,因此這種車不能界定為輕便摩托車,確實屬於機動車的范疇,既然屬於機動車,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駕駛人應該到交管部門辦理上戶、上牌手續,駕駛者辦理駕駛執照,並在助力車機動車道上行駛,違反規定也應按機動車助力車進行處罰
⑸ 電動三輪車保險多少錢一年
電動車保險可以在保險公司分支機構投保,也可以在交通管理大隊設立的服務點投保。具體價格建議您咨詢相關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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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大地保險公司是垃圾公司,千萬不要購買
所有家保險公司都不是說垃圾保險公司就是。他們在客戶理賠這一塊有什麼,就是不太周到的,不可能說是。保險公司。就是。垃圾。
⑺ 電動三輪車能買什麼樣的保險呢
電動車來車其實就可以買類似於摩托車保險這樣東東西,當然價格也比較貴,但是現在保險公司推出了一些針對電動車的保險。相對比較便宜一些,因為電動車出事故的概率還是比較小的。如果說你的電動車大概速度在20碼左右,我認為根本就沒有必要買保險。因為這個速度太低了,出事故的可能性很小很小。
電動三輪車屬於機動車的范疇。 1、公安部交管局就此問題明確答復,對電動三輪車按照機動車處理。
2、電動三輪車其性質是屬於機動車,但不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說的「上道路行駛的」一種合法的機動車,而是一種禁止上路行駛的非法拼裝或組裝的機動車。
3、電動三輪車在其速度、質量、尺寸上均具有機動車的特性,而不能以該產品是否收入國家有關產品目錄為由忽視其危險性從而減輕肇事者應承擔的責任。
各地交通部門關於電三輪管理規定不同。
有些地方是允許上路的,有些地方是不允許上路的,有些地方在領牌後是可以上路的。
有些地方是領機動車牌照,有些地方是領非機動車牌照。
請注意,如果當地規定不允許上路的,或者規定領取機動車牌照的,請不要幫你父母投保任何保險。因為無照駕駛是不賠的。
如果當地不需要領照,或者是領非機動車牌照的,則可以投保,出險理賠時不會有問題的。
那個駕乘險就不要買了,跟非機動車無關(機動車你又沒牌)。
可以投保那個綜合意外險。
在平安官網可以自行投保。可以先注冊會員,注冊會員以後可以優惠一些。
⑻ 電動三輪車和助力三輪車能上保險嗎商業險,謝謝
應該不能上保險,因為這類車輛按規定不能上路。
一、按國家已明文規定的法規:
1、未經國家認證的機動車輛,不能掛牌。
2、未掛牌的機動車輛不能上路。
3、車重大於40KG或最大車速高於20KM/小時的動力車輛都屬於機動車。
二、這類車:
1、按規定根本不能上路,交警見一回抓一回,抓一回罰一回,處罰的規定是:罰款人民幣200至2000元,可扣車(沒有直接條文支持沒收車輛),可處15日內拘留,如當事人有駕照(無論何種駕照)扣12分重考理論。
2、即然按規定不能上路,自然也就不可能有保險公司為違法的事情為你上保險。無論是責任險還是商業險,都是不可能的,因為保險公司不可能為違法的事物保險。
三、特殊情況:
基於法不責眾部分地區在特定時期,特別條件下,有特別政策能給這類車掛特種臨時牌除外,掛牌時一般會同時給上保險,一條龍辦理。
(8)大地保險三輪電動車擴展閱讀:
機動車輛保險購買原則:
一、優先購買足額的第三者責任保險
所有的汽車保險險種第三者最為重要。畢竟,汽車毀了可以不開車,但是,他人的賠償是免除不了的,購買汽車保險時應該將保持賠償他人損失的能力放在第一位。否則,唯一可做的就是在事故出現後,先把房子賣掉,或者離婚保全財產,你願意嗎?
上述鑽空子的前提是對方沒有對你的資產申請財產保全。所以,為了避免類似麻煩,還是把第三者險保足額。
二、三者險的保險金額要參考所在地的賠償標准
全國各個地方的賠償標準是不一樣的,據汽車保險賠償的最高標准計算,如果死亡1人,深圳地區最高賠償可達到150萬元,北京地區最高可能也要80萬元。舉例來說:如果2008年交通事故付全部責任,死亡一人,死者30歲,北京城市戶口,賠償計算如下,估計需要60萬元。
上述三項加起來可能超過60萬。如果是北京車主,建議看看自己的老保險單,如果是保險金額不足的,建議至少投保20萬以上,有條件的投保50萬,不要去節省第三者責任保險的錢。有的保險公司在投保超過50萬,還拒絕保險呢。從這個角度看,就應該知道第三者責任險的要害了吧。
三、買足車上人員險後,再購買車損險
開車的人是你,建議如果沒有其他意外保險和醫療保險的車主,給自己上個10萬的司機險,作為醫療費用,算是對家人負責吧。
乘客險如果乘客乘坐幾率多,可以投保金額多些,5-10萬/座,算是對家人和乘客負責。如果乘客乘坐幾率少,每座保1萬就比較經濟。
四、購買車損險後再買其它險種
交通事故往往伴隨汽車損壞,這里不用多說了。
五、購買三者險、司機乘客座位責任險、車損險的免賠險多花一點錢,就讓保險公司賠償的時候不扣這扣那。
六、其它險種(盜搶險、玻璃、自燃、劃痕險)結合自己的需求購買
比如盜搶險、玻璃、自燃、劃痕險等等其它險種,在汽車風險中,相對於上述1-5的風險,不會對家庭幸福和財務導致嚴重的影響。因此,建議根據需求來購買。
⑼ 電動三輪車買保險,需要什麼東西
電動車上路為了自身和他人,一定要交保險費。根據現在的規定,上路行駛的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人力三輪車應當投保第三者責任保險。不過現在還沒有正式施行,保險公司還沒有正式辦理這方面的業務。
第三者責任保險指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直接損毀,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責任,保險公司負責賠償。同時,若經保險公司書面同意,被保險人因此發生仲裁或訴訟費用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以外賠償,但最高不超過責任限額的30%。絕大多數的地方政府將第三者責任險列為強制保險險種,不買這個保險,機動車便上不了牌也不能年檢。
全險包括:
1、交強險:是國家強制要上的,必須上。上完有個標貼,貼在副駕玻璃上。
2、車損險:這個沒啥說的,按年折舊什麼的,是個固定數,沒什麼可選的。
3、第三者險:必須上,建議保額20萬以上,街上好車太多,一般50萬到100萬,經濟條件好就多上點。第三者險是賠事故中,別的車和車外的人。
4、乘客座責任險:車上人員可以不上,上也不必上多,司機2萬左右,乘客1萬左右,當然這是已經有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情況下。一個座位20元賠付1萬, 不如直接辦個人身意外險(100到200左右一 份,保險范圍不僅包括了普通意外,還有火車 、地鐵、自駕等責任,還可以報銷醫療費用。) 註:交通事故引起的醫療費社保不報銷。
5、劃痕、玻璃險:劃痕可以不上,新手一定要上,刮傷難免的。玻璃險不上,玻璃險根據自己的經濟能力。
6、自燃險:能著火的部位只有電池了,這部分廠家提供質保,建議不上。
7、最沒用的險就是盜搶險了。純電動汽車,沒人盜搶,搶了也開不遠。
8、不計免賠,自己定,建議辦上為好。
由於電動車沒有相應的保險保障,電動車事故發生後,電動車駕駛員自身難以承受經濟賠償,同時作為無責任的另一方,有時候也是很無奈,因為責任方經濟困難導致無法理賠。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溫州市分公司推出電動車盜搶險、電動車第三者責任險(附加駕駛人員責任險)等險種,其中盜搶險購買金額為20元,電動車第三者責任險為40元,保險期均為一年。盜搶險,車輛在保險期內被盜的,在報案後,經一段時間仍未找到的,保險公司將給予車主600-1200元的賠償。第三者責任險,被保險人或其允許交予年滿16周歲的他人適用保險電動車發生意外,指示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直接損失的,最高賠償限額為20000元,其中附加的駕駛人員責任險最高賠償限額也是20000元。
⑽ 2021年三月十九日以後大地車險都是電子保單嗎
大地保險自2021年起,都是電子保單。
保險單一般是紙質憑證,但是隨著互聯網保險電子商務的發展,電子保單開始出現,電子保單沒有紙質憑證,只有一個保單號,通過這個保單號,可以在保險公司網站或者選擇投保的保險電子商務網站上查詢。
根據我國《保險法》的規定,保險合同成立與否並不取決於保險單的簽發,只要投保人和保險人就合同的條款協商一致,保險合同就成立,即便是尚未簽發保險單,保險人也應負賠償責任。保險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以出立保險單為合同生效條件的除外。
電子保單相對於傳統的紙質保單來說,節省了紙質印刷和投送成本。
拓展資料:
一、與傳統的紙質保單相比,電子保單反而存在以下這些優勢:
1.更易於保存,可以下載在手機、電腦等電子設備,這樣一來,方便了客戶,也不會容易丟失;
2.可以簡化理賠流程,不用再出示紙質保單,可以隨時隨地快速理賠。
3.電子保單減少紙張浪費,對我們的生活更加環保。
二、電子保單在當今對我們的生活具有哪些便利性?
電子保單的出現,極大方便了消費者的購買。在發達國家,電子保險合同簽訂(投保)的過程極為簡單,想買保險的人可以在任何時候(一天24小時)登錄到提供保險服務的網站,經過咨詢 比較 選擇等過程,確定投保險種,交費方式,交費年限,制定受益人,並向保險公司發出電子郵件。保險公司的核保人員通過電腦核保後(要做體檢的除外),投保人就可以即刻通過網上電子銀行繳納首期保費,保險公司出具電子保單,投保人可以再制定好的列印機上列印出正式保單,投保過程即告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