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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會經費購買理財產品合法嗎

發布時間:2021-10-12 15:52:28

1. 公司股東以私人名義用公司的資金購買財產品合法嗎

前提條件是有沒有經過公司其他股東的同意購買的,若不是那就不行

2. 工會經費是不是強制性

工會經費是強制性。《工會法》對工會經費的計提、撥付、使用、管理等都有明確的確定。對此沒有什麼爭議。

工會會員交納的會費自然是屬於其勞動力價值的一部分,工會會員交納的會費自然是屬於其勞動力價值的一部分,工會經費是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取得的,它的來源的合法性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干涉。

目前存在爭議的主要是針對2%工會經費部分。引起爭議的直接原因是這部分經費不是通過工會會員以會費交納的方式,是通過行政撥交的方式,從而引起人們對它的來源和實質存有分歧。爭議主要有四種觀點。

第一種觀點認為其本質屬性應該是勞動力價值的一部分(也把它稱之為勞動價值補償),這是大多數人的觀點,也是政府的觀點;第二種觀點認為其本質屬性應該是對剩餘價值的分配,這是一小部分人的觀點;第三種觀點認為其是屬於生產資料的內容,這是極少數人的觀點。

(2)用工會經費購買理財產品合法嗎擴展閱讀:

行政撥交工會經費是國家以立法形式維護工會權益的具體表現,因此,它具有以下特徵:

(1)強制性。行政撥繳工會經費是《工會法》規定的,《工會法》與其他法律一樣,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必須執行。不執行就是違法,就要強制執行。《浙江省實施〈工會法〉辦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事業單位和機關,應當按照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向工會撥繳當月的經費。

未按規定撥繳或者逾期撥繳工會經費的,按日加收拖欠金額千分之五滯納金。」「各級工會應當按規定的比例向上級工會上繳經費。」「企業、事業單位撥繳的工會經費在稅前列支。」

《浙江省實施〈工會法〉辦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企業、事業單位不繳、欠繳工會經費的,基層工會或者上級工會可以依法向企業、事業單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或者提起訴訟。」

(2)無償性。企事業、機關的行政方面向工會撥繳經費是無償的。撥繳工會經費是國家為了支持工會履行社會職能的需要,因此不需要償還。

(3)固定性。行政方面每月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撥交經費,這是法律固定下來的,具有長期的法律效力。

各基層單位行政方面應於每月15日前,按照上月份全部職工工資總額2%,向工會撥交當月份的工會經費。工會在收到工會經費後,應向交款單位行政開具「工會經費撥繳款專用收據」,稅務部門據此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3. 企業福利費或工會經費購買月餅發放職工違反八項項規定嗎

企業福利費或工會經費購買月餅發放職工,分為兩種情況:

1、企業福利費或工會經費購買月餅發放職工只要不是黨政機關、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在規定的標准內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

2、黨政機關、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事業單位,在允許的范圍內,正常的職工福利的發放,不會違反八項規定。

《工會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工會經費主要用於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經費使用的具體辦法由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這一規定,為工會經費的正確合理使用提供了依據。工會經費主要用於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經費使用的具體辦法由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

第四十三條企業、事業單位無正當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撥繳工會經費,基層工會或者上級工會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拒不執行支付令的,工會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四十四條工會應當根據經費獨立原則,建立預算、決算和經費審查監督制度。

各級工會建立經費審查委員會。各級工會經費收支情況應當由同級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並且定期向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報告,接受監督。工會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有權對經費使用情況提出意見。工會經費的使用應當依法接受國家的監督。

第四十五條各級人民政府和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應當為工會辦公和開展活動,提供必要的設施和活動場所等物質條件。

(3)用工會經費購買理財產品合法嗎擴展閱讀:

一、具體包括

(一)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等發放或支付的各項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職工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暫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

職工療養費用、自辦職工食堂經費補貼或未辦職工食堂統一供應午餐支出、符合國家有關財務規定的供暖費補貼、防暑降溫費等。

(二)企業尚未分離的內設集體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發室、醫務所、托兒所、療養院、集體宿舍等集體福利部門設備、設施的折舊、維修保養費用以及集體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人工費用。

(三)職工困難補助,或者企業統籌建立和管理的專門用於幫助、救濟困難職工的基金支出。

(四)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包括離休人員的醫療費及離退休人員其他統籌外費用。企業重組涉及的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按照《財政部關於企業重組有關職工安置費用財務管理問題的通知》(財企117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五)按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恤費、職工異地安家費、獨生子女費、探親假路費,以及符合企業職工福利費定義但沒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條款項目中的其他支出。

二、原則和要求

(一)制度健全。企業應當依法制訂職工福利費的管理制度,並經股東會或董事會批准,明確職工福利費開支的項目、標准、審批程序、審計監督。

(二)標准合理。國家對企業職工福利費支出有明確規定的,企業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沒有明確規定的,企業應當參照當地物價水平、職工收入情況、企業財務狀況等要求,按照職工福利項目制訂合理標准。

(三)管理科學。企業應當統籌規劃職工福利費開支,實行預算控制和管理。職工福利費預算應當經過職工代表大會審議後,納入企業財務預算,按規定批准執行,並在企業內部向職工公開相關信息。

(四)核算規范。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應當按規定進行明細核算,准確反映開支項目和金額。

4. 企業工會法人能夠購買銀行理財產品么可以推薦

原則上是不允許的。因為工會經費是用來為工運事業服務,為職工群眾開展各項活動服務。經費使用原則是統籌兼顧,量入為出,略有結余。經費很有限。如果資金暫時有富餘想增值的話,也要經過工會委員會討論通過才行,而且要確保經費增值、不流失。

5. 在工會委員會賬戶上的資金可否購買理財產品

不可以。工會經費是用於職工福利、教育、培訓、活動等的,你用這個資金去理財是不允許的。你最好還是咨詢一下上級工會這個問題。

6. 國有公司用公司資金購買理財產品是否合法,有無文件依據

國有企業用流動資金購買理財的情況目前很常見,幾乎每天都有上市公司公告稱用自有資金購買了理財產品。

如果按以下流程操作購買理財產品,是被允許的:

1、公司章程沒有明確禁止購買理財產品。
2、報方案給上屬集團公司。
3、原則上需要國資委審批。

7. 關於理財產品的合法性

哪有遠遠阿..年化利率..絕對沒有高過3倍的,再說高些的都是預期收益..不保證的連本都不保.

補充:世界上沒有保本的高收益理財產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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