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員工每月出勤幾天,單位就得為其交納保險
如果員工沒有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或者企業沒有開除職工,則企業就必須為職工參加社會保險,這個與出勤天數無關。
但企業違法廠規廠紀,企業有權開除,前提是企業需要告之或者明示規紀。
❷ 員工在上班多長時間起公司應該為他們繳納綜合保險呀
員工在上班30日內公司應該為他們繳納社保。
《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規定中所稱社會保險費,是指由用人單位及其職工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並繳納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
規定提出,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職工本人,每年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通報或者在本單位住所的顯著位置公布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用人單位代職工申報的繳費明細以及變動情況應當經職工本人簽字認可,由用人單位留存備查。
針對一些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規定明確,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❸ 離職最後個月出勤多少天才交社保
如果你是中途離職的,很多公司都不會再給你繳納社保的。除非你是剛好把一個月做完,然後離職的。
❹ 員工當月上幾天班,用人單位方可繳保險,《勞動法》有無規定
只要當事人與用人單位的合同開始生效(含試用期在內),就應當為勞動者參加社保的五險。
《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❺ 勞動合同法裡面有沒有規定一個月上多少天班公司才給繳納社保
勞動合同法里沒有這個規定,一般社保都是一個月一個月交的。
整個月叫你承擔是不合理的,如果叫你承擔後18天的社保是合理的,
未達15天不給辦理社保的做法是違法的,法律規定上一天班就要交一天的社保。
❻ 員工一個月上多少天班,公司給員工交社保
當月只要上班一天,用人單位就應當為其參保繳費。因為社保參保應根據當事人勞動合同,且社保計算時間是精確到月份,不管是12月1日上班,還是12月31日上班時,都視為12月份開始工作。所以當月應當參保繳費。
❼ 上班後單位多長時間給交保險正常
我以前單位是第三個月交的社保,之於工傷險,假如你第一天上班就發生意外,都有得報
❽ 每月出勤多少天用人單位才會交社保
出勤和繳納社保沒關系,但由於經常缺勤會被單位除名,什麼單位都不會給你交社保,再者,因為缺勤天數太多,所發工資不夠代扣代繳的金額,單位也有可能不會給你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