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投保人去世了,被保險人怎麼領年金
在保險合同中一般有3類角色參與;『貳』 投保人去世保險怎麼辦
您好,投保人去世了,如果保險合同交費期限沒有滿而投保人沒有附加豁免的情況下,可以變更投保人繼續交費。如果投保人附加了豁免功能,後期保費就不需要繳納了,被保險人的保障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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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叄』 投保人去世保險怎麼處理
如果投保人死亡,可以換更投保人,使合同持續有效;合同上註明的「法定繼承人」指的是投保人的繼承人。
在投保人去世的情況下,被保險人是無權來申請這張保單的退保來獲得現金價值的。投保人身故的話,是投保人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即投保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共同擁有這張保單。
在保險公司的保全實務中,一般保險公司正規的做法,是需要去公證的,就是由某一人召集投保人的所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到公證處去進行公證,共同同意其中一個人作為這張保單的權益人,然後來申請退保或者申請繼續持有保單。
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在未發生保險事故的情況下,謊稱發生了保險事故,向保險人提出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的,保險人有權解除保險合同,並不退還保險費。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故意製造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有權解除保險合同,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除有相關條款規定外,也不退還保險費。
保險事故發生後,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以偽造、變造的有關證明、資料或者其他證據,編造虛假的事故原因或者誇大損失程度的,保險人對其虛報的部分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因上述三種行為之一,致使保險人支付保險金或者支出費用的,應當退回或者賠償。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有下列行為之一,進行保險欺詐活動,騙取保險金,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未發生保險事故而謊稱發生保險事故;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等人身保險事故;
偽造、變造與保險事故有關的證明、資料或者其他證據,或者指使、唆使、收買他人提供虛假證明、資料或者其他證據,編造虛假的事故原因或者誇大損失程度。
有上述行為之一,情節輕微,尚不構成犯罪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肆』 投保人過世了被保險人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1、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為同一人?身故受益人與被保人不可能是同一人的,請核對;
2、投保人過世,被保人可以申請退保。辦理手續:1、提供投保人的死亡證、火化證、戶口注銷證明等資料,投保人與被保人關系證明;2、由代理人代辦,或者親自去客服中心辦理;
『伍』 萬一投保人死亡,那保險怎麼交
1、如果該保險合同上有豁免保險費規定的,在投保人去世後,由保險公司按條款約定豁免保險費。也就是說如果該保險有豁免保險費規定的,可以不再交費,而該保險合同繼續有效;
2、如果該保險合同上沒有豁免保險費規定的,則可以由小孩的家人繼續按時交費,以維持保險合同。最好此時做投保人變更,由原來投保人的法定繼承人(其父母、配偶、子女)共同向保險公司變更小孩的母親為新的投保人,由新的投保人享有權益並承擔義務;
3、如果投保人的法定繼承人不願意變更投保人,也不願意繼續交費的,可以選擇辦理減額交清手續,即把保險金額降低,並不再交費,以後保險公司按降低後的保險金額賠償;
4、如果沒有豁免條款又不交費的,也不辦理減額交清手續的,則過了交費寬限期(一般是60天)後,保險合同會失效,自失效之日起,保險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
5、失效二年之內,投保人的法定繼承人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復效,經保險公司審核同意、並補交二年的費用和利息,則該保險合同繼續有效;
6、如果失效二年之內未辦理復效,,則該保險合同永久失效,或者保險公司不同意復效(例如被保險人身體狀況不佳的),只能辦理退保手續,只能退還現金價值(一般都比所交保險費要少得多)。
『陸』 投保人死亡怎麼辦
第一;如果投保人買保險時購買了投保人保險費豁免
那麼投保人身故後續期保險費保險公司就豁免了(不在繳費合同繼續有效)
第二; 如果沒有購買豁免,被保人將自己去保險公司做變更投保人的保全項目
投保人只是繳費的人,保險公司保險的是被保險人。
因此投保時加上豁免是必須的
這樣就會避免投保人身故被保險人自己還要繼續繳納保險費。
『柒』 如果投保人去世了要怎麼辦
一、保險合同投保人去世怎麼辦
雖然目前相關法律未對投保人死亡後,其權利義務的繼承問題做出明確規定,但是依據繼承法有關規定,繼承人繼承遺產范圍包括被繼承人財產上的權利及相應的義務。
通俗的說,投保人享有的保險合同相關的財產權利義務都是可以被繼承的。保險實務中,投保人去世後,所有繼承人協商一致,出具書面聲明,同意某個繼承人為保單的新投保人,其餘人放棄保險合同附帶財產權利和義務繼承權。新投保人與被保險人可以攜帶新投保人身份證、被保人身份證、投保人銀行卡、原投保人死亡相關證明、所有繼承人寫的聲明文件,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人變更,將原投保人的權利和義務轉移給新投保人。
二、保險合同投保人去世怎樣變更投保人
1、變更需要材料:須提供投保人死亡證明,由原投保人的法定繼承人書面委託其中一名代表親辦,新投保人對被保險人須有保險利益。辦理時需提供所有第一順位法定繼承人(原投保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授權委託書、有效身份證件及其與原投保人的關系證明,若繼承人中存在已身故的情況,須提供身故證明,身故證明無法提供的,由其他繼承人共同聲明。投保人變更,不受理原投保人委託代辦,僅受理現投保人及被保險人委託代辦業務。
保全申請單、原投保人的身份證等有效證件的復印件、更換人員告知書、(如有豁免,可能需要)補繳保費、銀行轉賬授權書(如更換前繳費方式是銀行轉帳)、(若委託他人送達變更材料)授權委託書。
2、變更後收到材料:申請單復印件、批單、更換人員告知書復印件、銀行轉賬授權書復印件(如果有)。
3、受理時間:保險合同有效期內。
4、生效時間:保全申請受理日。
5、保全申請單上需要同時有被保險人及原投保人的簽名認可。新投保人在更換人員告知書投保人簽名欄簽名。
6、如原合同有豁免計劃,需要在"更換人員告知書"上回答問題,如果沒有,則無需回答。
7、如原合同有豁免計劃,可能需要投保人體檢
8、更換的投保人要符合可保性利益
9、如原合同有豁免計劃,更換的投保人要符合豁免計劃中對於投保人的相關要求。
10、當附加豁免保險的繳費期限剩餘不足兩年時,變更投保人後將無法附加豁免保險。
11、該保險合同原銀行轉賬賬號取消,需新投保人提供新的銀行轉賬賬號。
12、如果原合同有豁免計劃,更換投保人以後保費可能發生變化,計算保費差額的開始時間為保全申請單收到日,變更後豁免險費率為保全申請受理日之前最近的一個周年日時的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