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退伍軍人養老保險怎麼接續
根據國務院、中央軍委批準的改革意見,總後勤部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印發了《關於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有關問題的通知》和《關於軍人職業年金轉移接續有關問題的通知》,其中規定為確保退役士兵養老保險待遇落實,軍人所在單位財務部門直接向退役軍人安置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郵寄轉移憑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據此主動為退役軍人辦理養老保險關系接續手續。
(1)退伍軍人保險續接擴展閱讀:
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和軍人職業年金補助的計算
《通知》規定,軍人退役參加企業職工或者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按本人服役期間各年度月繳費工資和相應的標准計算;軍人職業年金補助,按2014年10月1日以後本人服役期間各年度月繳費工資和相應的標准計算。軍人退役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和軍人職業年金補助,按2014年10月1日以後本人服役期間各年度月繳費工資和相應的標准計算。
B. 退役軍人社保接續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聯合下發的《關於解決部分退役士兵社會保險問題的實施意見》、陝西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解決部分退役士兵社會保險問題的實施方案》(陝辦字﹝2019﹞80號)以及韓城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解決部分退役士兵社會保險問題的實施方案》(韓辦字﹝2019﹞49號)文件精神,請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現役的退役士兵,認真梳理個人2019年1月21日前基本養老和基本醫療保險欠繳、斷繳情況。需要補繳的,帶齊所需材料,在2019年8月31日前到原安置單位或退役軍人事務局提出補繳申請。
一、適用對象
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現役的退役士兵。
二、適用情形
2019年1月21日前出現的基本養老和基本醫療保險未參保或斷繳問題。
即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四、辦理辦法
1、符合此次社保接續條件的退役士兵,到原安置單位領取或登錄韓城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下載《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現役的退役士兵補繳社會保險個人申請表》(附件),按要求填寫後交到原安置單位;
2、原安置單位不存在的交到原安置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
3、原安置單位或其上級主管部門收齊申請材料後,統一交到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4、其他情況的,由個人將所需材料直接交到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五、材料清單
1、入伍批准書或應征公民入伍政審表等入伍證明材料主件(加蓋檔案保管單位印章的復印件);
2、退出現役登記表(加蓋檔案保管單位印章的復印件);
3、安置介紹信(原件或復印件);
4、身份證( 審驗原件並交復印件);
5、相關繳費記錄,如在多個地區參保的,須提供多地繳費證明或個人賬戶查詢單等繳費記錄憑證;
6、困難人員需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認定材料;
7、《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現役的退役士兵補繳社會保險個人申請表》原件。(此表正反兩面列印,申請人將第一頁填寫完整,連同其他材料一並交到原安置單位,按流程辦理。)
C. 退伍軍人醫療保險續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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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退伍軍人社會保險方面執行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保險法(主席令第五十六號)》,2012年7月1日執行。
2005年退伍軍人應當叫做軍齡認定。就是說軍齡認定為參保地社會保險繳費年限。
根據1955年5月31日「國務院關於安置復員建設軍人工作的決議」第一項,1956年2月24日「國務院關於服兵役取得軍齡的人員轉業後計算工作年限和工齡問題的決議」、1958年5月12日勞動部、國務院人事局、內務部「關於處理退伍軍人復工復職中需解決的問題的復函」及1957年7月22日中華全國總工會勞動保險部(57)保險字第622號關於革命軍人參加地方工作後軍齡計算工齡問題的復函等有關文件的規定,應當把他們的軍齡計算為工作年限或連續工齡。
此項工作應當拿服役期間軍人檔案到當地養老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D. 退伍軍人養老保險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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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養老保險接續必須在當地有社保賬戶,一是你已經有工作了,單位給你開了社保賬戶。二是你沒有工作,需要以靈活就業方式到社保中心開立社保賬戶。然後把部隊給你的養老保險手續帶到社保中心,辦理接續。
根據國務院第259號令《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應當以貨幣形式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不得減免。退伍軍人跟普通市民一樣自己交錢辦理養老保險,繳納養老保險費到60歲之後開始享受養老金。但達到退伍軍人的服役年限(軍齡)可以作為「視同繳費年限」,即參軍的10雖然沒有繳納養老保險費,但視同他已經繳納,就是說在他繳納保險費年限的基礎上多算10年。
E. 退伍軍人保險怎麼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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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2014年前退伍軍人,帶著身份證、戶口本到戶口所在地社保服務中心,直接辦理參保手續即可。如果是2014年後退伍軍人,帶著部隊的社保轉移單到戶口所在地社保服務中心交接落戶,然後辦理繳費手續。
F. 軍人社保怎麼續接
退伍軍人的社會保險接續手續辦理程序如下:
1、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辦理軍人退役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時,由退役軍人持退役時由軍隊財務部門提供的《軍人退役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軍人退役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的電子數據、銀行匯款憑證復印件、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向轉入地提出申請後,縣社保局查詢台帳信息,確認資金到賬並核對無誤的,進行轉入業務操作。
2、辦理續保。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完善之後,如果在單位就業,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接續手續,並以單位員工身份續繳各項社會保險費;如果退役後屬自謀職業人員,由自己到縣社保局完善接續繳納養老保險手續,並按月繳納社會養老保險費。
一、提供相關手續:
軍人退役後需要辦理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續保時,應提供所在部隊出具的《軍人退役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和《軍人退役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這兩份表可由部隊寄給我所,也可由當事人直接提供給我所。並且我所收到部隊通過銀行轉入的養老保險費。
二、辦理程序:
軍人退役後辦理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續保分三種情況:
(一)軍人退役後實現就業的:
由當事人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由該單位到我所辦理續保手續,並繳交相應的養老保險費。
(二)退役軍人屬於非農業戶口的:
當事人可以向我所提出申請辦理續保手續,並繳交相應的養老保險費。辦理續保手續時提交本人身份證和戶口簿復印件(並提供原件核驗)。
(三)退役軍人屬於農業戶口的:
1、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的農業戶口的退役軍人,可持工商營業執照、身份證和戶口簿復印件(並提供原件核驗)向我所提出申請辦理續保手續,並繳交相應的養老保險費。
2、回農村參加農業生產的農業戶口退役軍人,建議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G. 退伍軍人養老保險怎麼接續
正式施行的《退役士兵安置條例》(下稱條例)對退役士兵的保險關系接續做了規定,服現役年限可以計算為工齡。
條例對退役士兵保險關系的接續做了三方面的規定:
一是退役士兵服現役年限計算為工齡,與所在單位工作年了累計計算(第四十四條)。
二是軍隊的軍人保險管理部門與地方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退役士兵辦理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第四十五條)。
三是退役士兵應當依法參加相應類型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
附:第四十四條退役士兵服現役年限計算為工齡,與所在單位工作年限累計計算,享受國家和所在單位規定的與工齡有關的相應待遇。
第四十五條軍隊的軍人保險管理部門與地方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退役士兵辦理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對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憑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出具的介紹信,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保險關系接續手續。對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由接收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保險關系接續手續。
第四十六條退役士兵到城鎮企業就業或者在城鎮從事個體經營、以靈活方式就業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正式施行的《退役士兵安置條例》(下稱條例)對退役士兵的保險關系接續做了規定,服現役年限可以計算為工齡。
條例對退役士兵保險關系的接續做了三方面的規定:
一是退役士兵服現役年限計算為工齡,與所在單位工作年了累計計算(第四十四條)。
二是軍隊的軍人保險管理部門與地方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退役士兵辦理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第四十五條)。
三是退役士兵應當依法參加相應類型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
附:第四十四條退役士兵服現役年限計算為工齡,與所在單位工作年限累計計算,享受國家和所在單位規定的與工齡有關的相應待遇。
第四十五條軍隊的軍人保險管理部門與地方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退役士兵辦理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對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憑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出具的介紹信,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保險關系接續手續。對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由接收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保險關系接續手續。
第四十六條退役士兵到城鎮企業就業或者在城鎮從事個體經營、以靈活方式就業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服現役年限視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並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退役士兵回農村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退役士兵在服現役期間建立的軍人退役養老保險與其退役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關系接續,由軍隊的軍人保險管理部門和安置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退役士兵服現役年限視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的養老保險待遇計發辦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七條退役士兵到各類用人單位工作的,應當隨所在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靈活方式就業或者暫未實現就業的,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者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退役士兵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其軍人退役醫療保險金,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轉入退役士兵安置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實行工齡視同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規定的地區,退役士兵的服現役年限視同參保繳費年限。
第四十八條退役士兵就業應當隨所在單位參加失業保險,其服現役年限視同失業保險繳費年限,並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
H. 退役士兵保險關系如何接續
一、軍人養老保險接續必須在當地有社保賬戶,一是你已經有工作了,單位給你開了社保賬戶。二是你沒有工作,需要以靈活就業方式到社保中心開立社保賬戶。然後把部隊給你的養老保險手續帶到社保中心,辦理接續。
二、根據國務院第259號令《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應當以貨幣形式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不得減免。
退伍軍人跟普通市民一樣自己交錢辦理養老保險,繳納養老保險費到60歲之後開始享受養老金。但達到退伍軍人的服役年限(軍齡)可以作為「視同繳費年限」,即參軍的10雖然沒有繳納養老保險費,但視同他已經繳納,就是說在他繳納保險費年限的基礎上多算10年。
(8)退伍軍人保險續接擴展閱讀:
社保轉移是指在對於參保人員跨統籌區域流動就業的,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這一過程。社保轉移需要走三個流程,參保人只要申請即可,剩下的工作將由兩地社保部門進行對接轉移。
辦理流程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5)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I. 退役軍人醫療保險怎麼接續
軍人養老保險接續必須在當地有社保賬戶,一是你已經有工作了,單位給你開了社保賬戶。二是你沒有工作,需要以靈活就業方式到社保中心開立社保賬戶。然後把部隊給你的養老保險手續帶到社保中心,辦理接續。
根據國務院第259號令《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應當以貨幣形式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不得減免。退伍軍人跟普通市民一樣自己交錢辦理養老保險,繳納養老保險費到60歲之後開始享受養老金。但達到退伍軍人的服役年限(軍齡)可以作為「視同繳費年限」,即參軍的10雖然沒有繳納養老保險費,但視同他已經繳納,就是說在他繳納保險費年限的基礎上多算10年。
J. 退伍軍人保險怎麼續接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軍人退伍後如何繼續繳納醫療保險,建議你看一下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保險法>>,怎麼能繼續繳納
在里邊說的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