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東莞失業保險金辭工領不到為什麼要交
社會保險是法律規定必須要交的,你自己辭職不符合領取條件,只有因非本人原因離職,也就是說被公司開除的,才可以領取失業金,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四條
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
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㈡ 外地人在東莞失業了怎樣去領取失業保險金
如果您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由單位申報,可以在東莞領取,也可以轉回老家領取。在東莞領取一般要求定期要簽到,如果不簽到會停發失業保險金。轉回老家的話,需要老家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出具同意接收函和調檔函,到東莞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轉移,轉回老家後,按老家當地標准領取失業保險金,並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㈢ 自己提出辭職的,辭職後能不能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呢
一般來說是不可以的,因為領取失業保險的要求中有一條「員工非本人意願離職」。另附具體規定。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之規定,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拓展資料
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
失業保險金目的是為了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失業保險金依法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
參考資料失業保險金_網路
㈣ 東莞市主動辭職可以領失業保險金嗎
不行的
失業保險交費滿1年
個人非自願失業,主動辭職不行
60日內辦理失業登記手續
符合以上3點才能領取失業金
㈤ 東莞tti辭職的有沒有領過失業保險金
領取失業金的三個條件:
1、是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2、是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是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這三個條件需要同時具備,方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個人主動辭職不符合第二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