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車輛強險標貼貼在什麼位置(圖示)包括年檢標
前擋玻璃右上方,從上往下貼
㈡ 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與強制保險標志該怎樣貼
國務院頒發的《交通法管理條例》第13條規定:上路行駛的車輛應當粘貼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在車前窗玻璃的右上角。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定,於2004年4月28日國務院第49次常務會議通過的國家法規,2004年4月30日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共計8章115條。
車輛年檢可以及時消除車輛安全隱患,督促加強汽車的維護保養,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
對於車輛年檢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文件中有相關規定,在年檢前需要一些准備工作(例如知道一些相關信息,網上預約,流程,車需要注意的問題等)以保證能夠正常順利通過,年檢有初次和定期年檢,也有一些相關政策。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六)超過報廢年限的車輛不可以再過戶(買賣),但可以繼續使用;買賣的話可以先到車管所辦理該車的報廢單(注銷該車的檔案),然後買賣。
㈢ 如何貼交強險標志和年檢標志
貼在右前擋風玻璃的位置就可以,這個貼好就可以。沒有什麼要求。
㈣ 如何貼交強險標志和年檢標志
貼在汽車前擋風玻璃的右上角
望好評謝謝
㈤ 年檢和保險標志怎樣貼
你好新規出台後,交強險標志和車輛檢驗標志都不用再貼車輛擋風玻璃處了,現在都是電子保險標志,沒有紙質的。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望採納!!
㈥ 年檢和保險標志如何貼在車窗上
必須要貼,北京除外。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規定: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應當粘貼在機動車前窗右上角。不過北京除外,北京現在是電子保單能直接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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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強制險標志怎麼貼
強制險標志貼法如下:
按照相關規定,汽車交強險標識需粘貼在前擋風玻璃右上角。
3.2012年12月17日,國務院決定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作如下修改:增加一條,作為第四十三條:「掛車不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牽引車投保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由牽引車方和掛車方依照法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本決定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㈧ 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和保險那個標志,需要貼在車上嗎
必須粘貼在車上,而且要按規定粘貼在前窗右上角。
按規定,如果車輛沒有交強險標志、年檢標志以及綠色環保標,交警肯定會進行依法處罰,嚴重還會扣車。上面的這位車主已經年檢了,並領取了年檢標志,但還是被處罰。原因就是根據交規規定,開車上路,應該懸掛機動車車牌,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並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同時,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應當粘貼在機動車前窗右上角。
㈨ 如何貼車上的年檢和保險等標志
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應當粘貼在機動車前窗右上角,以不影響駕駛為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機動車號牌應當懸掛在車前、車後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拖拉機及其掛車的車身或者車廂後部應當噴塗放大的牌號,字樣應當端正並保持清晰。
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應當粘貼在機動車前窗右上角。機動車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的,不得影響安全駕駛。
(9)年檢標志和保險標志怎麼貼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並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故意遮擋、污損或者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