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這個水滴互助保險是真的嗎
我只能說,是支付寶先弄了個全民保,然後隔了幾個月才有了這個水滴的廣告。支付寶那邊是免費加入!!
『貳』 我剛才不小心領了免費水滴互助保險,好擔心銀行卡被盜取了,我該怎麼辦
我剛才不小心領了,免費隨意互助保險好擔心,銀行卡被盜取了。我剛才不小心領了水滴保險互助好擔心銀行卡被盜取了,應該怎麼辦?剛才免費誰底互動保險?你別綁定銀行卡就不會沒事了。
『叄』 互助保險需要保監會批准嗎
前些日子,我寫過一篇《相互保險和互助保險是什麼?》,對國家保監會發牌試點的3家相互保險公司,與類似水滴互助、壁虎互助之類的網路互助計劃平台公司的差異,做了一些對比。隨著近期互助類公司的大量涌現,多個傳統媒體都刊發了關注性文章,但遺憾的是,這些報道大多屬於門外看花,鮮有深入分析了解,甚至發明出「互助保險」這樣的概念。
其實在中國,「互助保障」根本不是新鮮事物。只是在今年5月份,年僅29歲的前美團外賣創始人沈鵬,創辦了「水滴互助」網路互助平台,不到一個月就獲得了包括高榕資本、IDG資本領投,騰訊、真格基金、新美大、點亮資本等跟投的5000萬元天使投資,估值高達3億元,引發了社會上的「互助計劃熱」,這才引起了公眾對互助保障的關注,也由此引起了互助計劃、互助保障、互助保險、互聯網保險、相互保險等一系列新名詞之間的概念混淆。
國內目前成立最早、會員最多的互助保障組織,其實是官方的:1993年,「中華全國總工會」經原勞動部(現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批准,在民政部注冊登記創立了「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
互助會在組織形態上是由各級工會組織和職工自願參加、自籌資金、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保障、非盈利性的全國性互助保障社團組織。該組織實行統一組織、統一法人、統一產品、統一管理、統收統支的管理模式,目前在全國1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了37個派出機構,在各所在地工會設立職工互助保障工作管理委員會。
互助會的會員形式為繳納50元起到100多元不等的參會費,參加大病、意外、婦女等不同的互助計劃,如果不幸患病甚至罹難,可以獲得從幾萬元到十幾萬元不等的互助救助金-----------------這與現在的網路互助模式:繳納9元錢入會,不幸發生時獲得30萬元互助救助金的模式基本一致。
核心不同點在於互助金來源:由於互助會的會員眾多,且成立時根本不存在互聯網這種管理模式,所以不可能把每個案例補償都進行會員分攤。互助會直接收取一次性的保障費,差額部分是由工會費用或企業社保費用補足。並且,互助會的救助金額並不多,最高救濟為13萬元左右。
由互助會的監管方式可以看出,實際上互助計劃是被時任政府按照「社會保障」的一種手段來對待,由社會保障部委批准,而不是按照營利性的商業保險管理。
國家保監會對此的表態也是:「對於打著互助計劃的名義,而實際非法經營保險業務的,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堅決予以打擊和取締。」也就是說,從保監會的態度看,純粹的社會互助保障服務,不管是線下的互助會組織,還是互聯網的網路互助平台,都不是保險業需要監管的范圍。
如何界定「互助保障」與「互聯網保險」之間的紅線?可以參考三條:
1、剛性兌付。保險業務有剛性兌付的屬性,投保人如果發生了觸發賠償的條件,保險公司就必須依法給予兌付。為了保障這一點,經營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是不允許倒閉的。而互助計劃、互助平台都是屬於民間行為,必然存在企業倒閉的可能性。
2、投資收益。保險業務屬於一種理財金融產品,投保人既可以把購買保險作為避險保障,也可以當作是理財投資。互助類服務則是非營利性,嚴禁出現分紅或者其他變相金融收益。
3、資金使用。商業保險公司是以盈利為目的,所以將保費收納之後,會用於各種投資經營行為來獲得最大化收益(現在除了石油和黃金領域之外,保險資金已經全面開花在到處投資),以實現資產增值。互助類服務的資金屬於全體會員,只准專項使用於會員賠付,不得轉作他用。
互聯網創新需要有相應的制度土壤,現在互助平台如雨後春筍,難免泥沙俱下。不管是保監會還是人社部,或者是民政部乃至其他某個機構,還是需要盡快開展市場調研,早日給互助監管確定個婆家,更有利於行業發展。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肆』 銀保監認可河南農機互助保險嗎
這個保險應該是不可以的,如果你想從銀行貸款,帶少量的身份證都可以貸到,如果你想拿這個來做抵押,可能是不行。
『伍』 工會經費是否可以為職工上繳互助保險
工會經費可以為職工上繳互助保險。
工會經費,是指工會依法取得並開展正常活動所需的費用。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工會經費的主要來源是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和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撥交的經費這二項,其中2%工會經費是經費的最主要來源。
職工互助保險: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是由中華全國總工會創辦。所開展的職工互助保險,是結合工會工作的實 際,從關心職工生活,維護職工切身利益為出發點,把做好職工互助保險工作作為「送溫暖工 程」的一個重要載體,旨在努力提高職工抵禦風險的能力,現已成為國家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 組成部分。目前在我校開辦的職工互助保險有2個險種,可自由選擇參保。
一、安康儲金式保險:
1、保險期限為1年。
2、保險期內發生意外傷害可獲得保險儲金5倍的最高為5萬元的賠付。
3、到期返本、分紅。分紅比率隨國家金融政策變化而調整,目前年分紅比率為2%。
二、女工特殊疾病保險(保費式保險)
1、保險期為3年。
2、保險金30元,保險賠付1萬元。
3、保險責任為四種原發性疾病,即:乳腺癌、卵巢癌、宮頸癌、宮體癌。
參加職工保險有以下好處:
1、安全無風險。由於工會組織做保障,確保職工利益不受損害,是其它保險業所不能比擬的 。
2、賠付及時、信譽度高。職工遭受意外傷害,由工會代為索賠,使投保職工可及時得到經濟 補償。
3、一舉兩得,收益顯著。儲金式保險到期返本,並能得到高於銀行一年定期存款利率的分紅 ,還附帶意外傷害保險責任。保費式保險屬於低投入,高保障。
職工安康互助合作保險計劃
第一條 凡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以下簡稱「本會」)會員,年滿18周歲,60周歲以下,身體 健康能正常工作的在職職工,均可通過校工會向本會的辦事處(以下簡稱「辦事處」)申請集 體投保《職工安康互助合作保險計劃》(以下簡稱「本計劃」)。
第二條 本計劃的保險期限為1年。期滿後可辦理續轉手續。
第三條 投保本計劃的被保險人,每交納保險儲金1000元,最高可以獲得保險儲金五倍的經濟 保障。繳納保險儲金最低限為一千元。最高限為一萬元。 每名被保險人投保本計劃的最高保險金額為5萬元。
『陸』 所謂的互助保障是什麼,靠譜嗎
張棟偉:「互助計劃」到底是不是網路保險?
前些日子,我寫過一篇《相互保險和互助保險是什麼?》,對國家保監會發牌試點的3家相互保險公司,與類似水滴互助、壁虎互助之類的網路互助計劃平台公司的差異,做了一些對比。隨著近期互助類公司的大量涌現,多個傳統媒體都刊發了關注性文章,但遺憾的是,這些報道大多屬於門外看花,鮮有深入分析了解,甚至發明出「互助保險」這樣的概念。
其實在中國,「互助保障」根本不是新鮮事物。只是在今年5月份,年僅29歲的前美團外賣創始人沈鵬,創辦了「水滴互助」網路互助平台,不到一個月就獲得了包括高榕資本、IDG資本領投,騰訊、真格基金、新美大、點亮資本等跟投的5000萬元天使投資,估值高達3億元,引發了社會上的「互助計劃熱」,這才引起了公眾對互助保障的關注,也由此引起了互助計劃、互助保障、互助保險、互聯網保險、相互保險等一系列新名詞之間的概念混淆。
國內目前成立最早、會員最多的互助保障組織,其實是官方的:1993年,「中華全國總工會」經原勞動部(現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批准,在民政部注冊登記創立了「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
互助會在組織形態上是由各級工會組織和職工自願參加、自籌資金、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保障、非盈利性的全國性互助保障社團組織。該組織實行統一組織、統一法人、統一產品、統一管理、統收統支的管理模式,目前在全國1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了37個派出機構,在各所在地工會設立職工互助保障工作管理委員會。
互助會的會員形式為繳納50元起到100多元不等的參會費,參加大病、意外、婦女等不同的互助計劃,如果不幸患病甚至罹難,可以獲得從幾萬元到十幾萬元不等的互助救助金-----------------這與現在的網路互助模式:繳納9元錢入會,不幸發生時獲得30萬元互助救助金的模式基本一致。
核心不同點在於互助金來源:由於互助會的會員眾多,且成立時根本不存在互聯網這種管理模式,所以不可能把每個案例補償都進行會員分攤。互助會直接收取一次性的保障費,差額部分是由工會費用或企業社保費用補足。並且,互助會的救助金額並不多,最高救濟為13萬元左右。
由互助會的監管方式可以看出,實際上互助計劃是被時任政府按照「社會保障」的一種手段來對待,由社會保障部委批准,而不是按照營利性的商業保險管理。
國家保監會對此的表態也是:「對於打著互助計劃的名義,而實際非法經營保險業務的,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堅決予以打擊和取締。」也就是說,從保監會的態度看,純粹的社會互助保障服務,不管是線下的互助會組織,還是互聯網的網路互助平台,都不是保險業需要監管的范圍。
如何界定「互助保障」與「互聯網保險」之間的紅線?可以參考三條:
1、剛性兌付。保險業務有剛性兌付的屬性,投保人如果發生了觸發賠償的條件,保險公司就必須依法給予兌付。為了保障這一點,經營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是不允許倒閉的。而互助計劃、互助平台都是屬於民間行為,必然存在企業倒閉的可能性。
2、投資收益。保險業務屬於一種理財金融產品,投保人既可以把購買保險作為避險保障,也可以當作是理財投資。互助類服務則是非營利性,嚴禁出現分紅或者其他變相金融收益。
3、資金使用。商業保險公司是以盈利為目的,所以將保費收納之後,會用於各種投資經營行為來獲得最大化收益(現在除了石油和黃金領域之外,保險資金已經全面開花在到處投資),以實現資產增值。互助類服務的資金屬於全體會員,只准專項使用於會員賠付,不得轉作他用。
互聯網創新需要有相應的制度土壤,現在互助平台如雨後春筍,難免泥沙俱下。不管是保監會還是人社部,或者是民政部乃至其他某個機構,還是需要盡快開展市場調研,早日給互助監管確定個婆家,更有利於行業發展。
『柒』 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有什麼用
人們對自己的風險管理分為自留風險和轉移風險。
自留風險常見的就是儲蓄,用自己的力量來解決未來的風險。但對大的風險處理能力有限。因此就有了轉移風險的概念。
轉移風險就是把自己的風險轉移出去,常見的也就是保險轉移和互助轉移。
你們做的實際上就是集合大家的錢互助,但還是以買保險的方式發揮有限資金的最大效力解決互助成員的危機問題。很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