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江西省撫州工傷十級賠多少,我的工資5300
如果符合工傷條件,應當按以下規定賠償
1:工傷工資照發,報銷醫葯費,一般沒有獎金和績效獎勵。
2;接受工傷醫療期間的工資按月支付;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護理費傷殘津貼一次性發放。
3:相關法律:《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一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第三十四條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准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五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准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三十六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准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勞動法》相關規定如下:
第四條 職工患病,醫療期內停工治療在6個月以內的,其病假工資按以下辦法計發:
(一)連續工齡不滿10年的,按本人工資的70%發給;
(二)連續工齡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發給;
(三)連續工齡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發給;
(四)連續工齡滿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95%發給。
經濟效益好的企業,可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上浮5%。經濟效益差,難以達到上述標準的企業,經本企業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可以適當下浮。下浮的比例一般不超過各個檔次標準的5%。如情況特殊超過5%的,應報所在區縣(自治縣、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
第五條 職工患病,醫療期內停工治療在6個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資按以下辦法計發:
(一)連續工齡不滿10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發給;
(二)連續工齡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5%發給;
(三)連續工齡滿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70%發給。
Ⅱ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費用怎麼領
以個人名義或單位名義填寫工傷保險待遇申領申請表、附帶工傷認定書、傷殘等級通知書及首發治療表等遞交給社保部門,再辦理好個人的銀行卡(要問社保部門是哪家銀行),等錢下來會通知你或單位去領取的。
Ⅲ 怎麼申請工傷保險基金
《社會保險法》第41條:「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用人單位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63條的追償。」《社會保險基金先行支付暫行辦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15號)對此作了進一步的明確。根據該辦法,(1)申請先行支付的主體必須是工傷職工本人或者其近親屬。工傷職工有行為能力的,由其本人申請;本人無力申請或者不願自己申請的,可以依法委託其近親屬或其他合格人員申請。職工工亡或去世,由其近親屬提出。(2)必須已經認定為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必須提交工傷認定決定書和有關材料。(3)申請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出。(4)用人單位不支付或無法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包括:用人單位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用人單位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費用的;依法經仲裁、訴訟後仍不能獲得工傷保險待遇,法院出具中止執行文書的;職工認為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其他情形。(5)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根據第6條提出的申請後,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向用人單位發出書面催告通知,要求其在5個工作日內予以核實並依法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告知其如在期限內不按時足額支付的,工傷保險基金在按照先行支付後,取得要求其的。(6)個人申請先行支付醫療費用、工傷醫療費用或者工傷保險待遇的,應當提交所有醫療診斷、鑒定等費用的原始票據等。汕頭招聘網
根據上述,在李某不同意放棄部分請求的前提下,單位是支付全部工傷保險待遇,還是部分工傷保險待遇,需取得相關(如,單位支付的書面意見)。對於單位支付的屬於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項目,李某可以依據上述向負責工傷保險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先行支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後,再依法要求用人單位或工傷保險基金向用人單位追償。汕頭招聘網
Ⅳ 工傷保險基金是什麼
工傷保險基金是指為了建立工傷保險制度,使工傷職工能夠得到及時的救助和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國家通過立法,按法定程序建立起來的專項資金,是社會保險基金的組成部分。
工傷保險基金主要由三部分組成:
一、用人單位依法繳納;
二、利息;
三、財政補貼和依法納入的其他資金。
《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七條工傷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工傷保險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構成。第十二條 工傷保險基金存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用於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勞動能力鑒定,工傷預防的宣傳、培訓等費用,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用於工傷保險的其他費用的支付。
工傷預防費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衛生行政、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部門規定。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將工傷保險基金用於投資運營、興建或者改建辦公場所、發放獎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Ⅳ 工傷保險基金怎麼領取
工傷保險基金是在符合工傷保險的領取條件,才可以領取工傷保險金,工傷保險基金主要用於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勞動能力鑒定,工傷預防的宣傳、培訓等費用,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用於工傷保險的其他費用的支付。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二條工傷保險基金存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用於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勞動能力鑒定,工傷預防的宣傳、培訓等費用,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用於工傷保險的其他費用的支付。
工傷預防費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衛生行政、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部門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將工傷保險基金用於投資運營、興建或者改建辦公場所、發放獎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5)撫州市工傷保險基金擴展閱讀: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Ⅵ 工傷保險基金是社保中心支付嗎
工傷保險基金遵循「統籌共濟」「大數法則」的原則,通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向用人單位廣泛籌集資金,解決勞動者因工傷殘或死亡之後本人或遺屬的經濟補償問題。建立工傷保險基金必須要考慮兩方面的因素。
工傷保險基金是指為了建立工傷保險制度,使工傷職工能夠得到及時的救助和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而籌集的資金。
是國家為實施工傷保險制度,通過法定程序建立起來的專項資金,主要由參保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工傷保險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構成。
一方面必須保障傷殘勞動者的基本需要,如:勞動者的醫療服務、手術治療費、短期生活費、長期憮恤費以及遺屬憮恤費等。另一方面,基金來源及費率標準是否可行,既要體現公平,對於不同風險程度的用人單位徵收不同的保險費,又要考慮用人單位和國家的經濟承受能力,不應出現企業因繳納保險費而被迫提高產品價格,市場競爭力下降的現象。
Ⅶ 如何申請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
如何申請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請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的條件、程序和項目如下:首先,申請先行支付的條件包括兩種情形:一種是《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二條之規定;另一種為該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其次,申請先行支付的程序應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十八條之規定,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交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以及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按相關規定審核工傷的性質並作出《工傷認定決定書》。二是個人或者其近親屬持《工傷認定決定書》和有關材料(含醫療診斷、鑒定等費用的原始票據等等),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書面申請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屬第三人不支付工傷醫療費用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還應告知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情況。再次,先行支付根據不同情形所支付的項目並不相同。一是因第三人造成的工傷,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僅限於醫療費用,而不包括工傷保險待遇。二是因用人單位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則包括《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所列舉的九項費用,即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住院伙食補助費、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因生活不能自理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勞動能力鑒定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後,依法要求用人單位償還或者向用人單位追償。
Ⅷ 如何申請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
《工友》編輯部:
申請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的條件、程序和項目如下:
首先,申請先行支付的條件包括兩種情形:一種是你前面已經提到的《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二條之規定;另一種為該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其次,申請先行支付的程序一是應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十八條之規定,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交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以及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按相關規定審核工傷的性質並作出《工傷認定決定書》。二是個人或者其近親屬持《工傷認定決定書》和有關材料(含醫療診斷、鑒定等費用的原始票據等等),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書面申請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屬第三人不支付工傷醫療費用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還應告知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情況。
再次,先行支付根據不同情形所支付的項目並不相同。一是因第三人造成的工傷,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僅限於醫療費用,而不包括工傷保險待遇。二是因用人單位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則包括《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所列舉的九項費用,即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住院伙食補助費、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因生活不能自理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勞動能力鑒定費。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後,依法要求用人單位償還或者向用人單位追償。
Ⅸ 誰知道工傷保險基金的構成是什麼
工傷保險基金是由用人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工傷保險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構成。工傷保險費是工傷保險基金的主要來源。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在適用范圍內的用人單位都應當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以保證基金的支付能力。工傷保險基金存入銀行
工傷保險基金是由用人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工傷保險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構成。工傷保險費是工傷保險基金的主要來源。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在適用范圍內的用人單位都應當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以保證基金的支付能力。工傷保險基金存入銀行,所得的利息收入也要納入基金中。其他資金是指按規定徵收的滯納金、社會捐贈等資金。
Ⅹ 什麼是工傷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由什麼組成該基金用於何處
工傷保險基金是社會保險基金中的一種,由依法應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工傷保險基金的利息、和依法應當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構成。工傷保險基金是國家為實施工傷保險制度,通過法定程序,建立起來用於特定目的的資金,這是實施工傷保險的基礎,工傷保險基金是社會保險基金中的一種專項基金。
工傷保險基金支出包括以下內容:
保險待遇支出,用於參加工傷保險的工傷職工個人待遇方面的支出。支出項目包括:工傷醫療費,生活護理補助費,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輔助器具配置費,康復性治療費,遺屬撫恤金,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等費用支出。
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方式:
一是: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遺屬撫恤金,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直接發放給工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或委託銀行、郵局、社區進行社會化管理。
二是:工傷醫療費,康復性治療費,輔助器具配置費的支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規范結算程序,明確結算期限,簡化結算手續,提高服務水平。
工傷保險基金的籌集原則
第一,以支定收,收支平衡。根據我國目前列支待遇項目和發展趨勢看,基金的用途應包括:工傷醫療費、長期傷殘補償、一次性傷殘補償金、護理費、殘疾輔助器具費、喪葬費、遺屬撫恤金、事故預防監察費用、管理費和儲備金等。因此基金必須保持以支定收,收支平衡。
第二,預防與補償相結合,實行差別和浮動費率。即根據各行業發生事故及職業病的風險類別、頻率制定費率,並且由用人單位繳納,職工個人不繳費。
第三,以企業的工資總額作為徵收工傷保險基金的基數。基金從稅前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