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智利模式:其實是指智利實行的由個人繳費、個人所有、完全積累、私人機構運營的養老金私有化模式。它作為世界上有影響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舉措,確實是對傳統社會保障制度的根本性變革,其典型性和代表性是毋庸置疑的。
2. 智利最近十年養老金收益率是多少到哪裡可以查到這些數據,我最近寫論文。
這里有2005至2011的,包含各個養老基金企業每個月實際增長和年增長對比
後邊標著anual的兩項一個是年增長一個是2002至該月平均額
http://www.safp.cl/safpstats/stats/rentabilidad/getRentab.php?tiprent=FP
3. 智利養老保險的團結支柱是如何處理公平問題的
利於1980年頒布了《養老保險法》,實施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從現收現付、公共部門管理到強制個人儲蓄、民營機構負責收支運營,建立了以強制性個人儲蓄為主的「新制」和以保留社會保險特點的「舊制」並存的養老保險制度。本文試對智利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情況作以介紹,並分析其對我國養老保險改革的借鑒意義。
一、智利現行養老保險體制
二、對智利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分析評價
三、智利養老保險制度對我國的借鑒
4. 智利的養老保險金待遇取決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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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體上講,目前世界各國的社保制度有三大類,一是DB型現收現付制,二是DC型完全積累制,最後是各種不同形式的混合模式,如半積累制和名義賬戶等。
所謂DB型現收現付制是指「待遇確定型現收現付制」,就是說,用當代工作的一代人上繳的保險費來立即支付當今退休一代人的基本融資制度,保險費集合起來由國家統一調配,一般來說是有節余的,這筆節余就叫做「社保基金」,中央政府為了減少支付壓力,將之投資於某種金融工具,例如政府債券等;在這種制度下,退休一代人的養老金給付標準的計算方式主要是看他在整個工作生涯中的工資總水平,尤其是最後幾年的水平,還有資歷、工齡、級別和貢獻等綜合因素,這就是「待遇確定型」(DB型)的主要含義。目前來看絕大多數發達國家採用的都是這種模式。
第二種DC型完全積累制有兩種形式,一是智利模式,大約近十個拉美國家採用了這種模式,個人繳費完全在個人賬戶里,國家提供幾個投資基金,由個人來決定投資組合,基金管理人負責具體運作,虧了賠了都由個人來承擔,國家不承擔任何責任,未來的養老金給付水平幾乎完全取決於繳費余額和投資收益(減去管理費用),這就是「繳費確定型(DC型)」的含義。所以,在智利模式下,國家沒有掌握一個集中的社保基金。所謂的社保基金,是分散在每個人的賬戶里,投資決策是個人行為,是分散型的決策,根據個人的偏好和國家提供的投資基金種類進行個人決策。一般來說,可供選擇的投資基金從風險大小和利率高低來分無非依次有這么五六種,例如,非交易型的短期政府債券基金(G基金)、債券市場基金(F基金)、普通股票基金(C基金)、小型資本化股票指數投資基金(S基金)、國際股票指數基金(I基金),等等。關於投資基金的設立,雖然各國的情況不太一樣,但它們大同小異。
二是「中央公積金制」,這種類型社保基金的特點是,在養老金給付上基本上是DC型的,其收益率由國家根據投資收益情況統一確定,但在基金投資方面則完全由國家來運作。所以,這種制度下,養老金的最終給付與以往的繳費積累既有一定的聯系,但這種聯系又不是完全精算型的,因為投資收益率是經過國家「調整」與「管理」的。在英國前殖民地國家中大約有十個左右是採用這種模式,他們將其一少部分(大約15%以下)投資於股市,大部分是以購買政府債券的形式進行基礎設施的投資,收益率表現不好,虧損較大。
第三種是混合型。混合型的社保制度也可以基本上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半積累制,它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現收現付制,一部分是積累制。對於實行半積累制的國家來說,具體制度細節也是千差萬別,但一般是國家掌握現收現付制的那部分基金。從理論上講,目前中國社保制度的設計框架就是半積累制性質的。美國擬議中的三種改革方案就屬於這種典型的半積累制。另一類是「名義繳費確定型」,也稱「名義賬戶制」,它是DB與DC型相結合的一種模式,既有現收現付制的優勢,又兼具積累制的優點,就是說,它採用前者的融資方式,用當代就業者的繳費來支付當前退休的一代,這樣就避免了現收現付制向積累制過渡的轉型成本,但在給付方面則是繳費確定型的,嚴格按繳費的數量給予退休津貼,將繳費與未來津貼緊密聯系起來。歐亞六國近幾年來帶頭採用了這種嶄新的制度,它對一些轉型國家很有吸引力。歐亞六國採用的名義賬戶制度中,有的國家將社保基金完全由中央政府來控制,有的國家將其分為兩部分,一部分由國家統籌並統一投資,另一部分劃給個人賬戶,留給個人進行投資,由個人進行決策。
5. 智利模式為什麼受到世界銀行推崇
智利模式受到世界銀行推崇的原因有:
1、智利模式以個人為直接責任主體,採用完全積累方式,從而在減輕政府責任的同時也較好地解決了勞動者代際之間的矛盾;其私營化、資本化管理給養老基金帶來了較高的投資回報,也為避免傳統社會保險型或福利國家型養老保險制度的財政危機提供了一種新的對策思路;此外,智利模式實際上是迫使國民儲蓄,它對於改變智利國民缺乏儲蓄偏好的傳統,進而增加國民經濟建設資金的來源顯然具有非常直接的效應。
2、 客觀說來,智利模式在智利的20年實踐總體上是成功的。政府未來長期責任的減輕、國民儲蓄的持續上升及養老基金運營效益的顯著增長等,是智利模式20年來尤其是前10年中取得的重要成就。這些成就表明市場機制的應用能夠創造出相應的效率、個人責任的強化可以直接減輕政府所負的責任而這兩點恰恰是傳統社會保障制度所欠缺的。
3、智利在養老保險制度方面的改革,因為從根本上改變了傳統的養老社會保險模式,且確實取得了令人矚目的一些成就,從而成為世界各國關注的對象。養老保險基金私營化管理也被另外一些拉丁美洲國家視為值得仿效的榜樣。美國、歐洲國家乃至像中國這樣的發展中國家,也都以極大的興趣關注著智利模式。
6. 養老保險的制度模式
世界各國實行養老保險制度有三種模式: 傳統型的養老保險制度又稱為與僱傭相關性模式(employment-related programs)或自保公助模式,最早為德俾斯麥政府於1889年頒布養老保險法所創設,後被美國、日本等國家所採納。個人領取養老金的工資替代率,然後再以支出來確定總繳費率。
個人領取養老金的權利與繳費義務聯系在一起,即個人繳費是領取養老金的前提,養老金水平與個人收入掛鉤,基本養老金按退休前雇員歷年指數化月平均工資和不同檔次的替代率來計算,並定期自動調整。除基本養老金外,國家還通過稅收、利息等方面的優惠政策,鼓勵企業實行補充養老保險,基本上也實行多層次的養老保險制度。 國家統籌型(universal programs)分為兩種類型:
(1)福利國家所在地普遍採取的,又稱為福利型養老保險,最早為英國創設,如今適用該類型的國家還包括瑞典、挪威、澳大利亞、加拿大等。
該制度的特點是實行完全的「現收現付」制度,並按「支付確定」的方式來確定養老金水平。養老保險費全部來源於政府稅收,個人不需繳費。享受養老金的對象不僅僅為勞動者,還包括社會全體成員。養老金保障水平相對較低,通常只能保障最低生活水平而不是基本生活水平,如澳大利亞養老金待遇水平只相當於平均工資的25%。為了解決基本養老金水平較低的問題,一般在力提倡企業實行職業年金制度,以彌補基本養老金的不足。
該制度的優點在於運作簡單易行,通過收入再分配的方式,對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以抵銷市場經濟帶來的負面影響。但該制度也有明顯的缺陷,其直接的後果就是政府的負擔過重。
由於政府財政收入的相當於部分都用於了社會保障支出,而且經維持如此龐大的社會保障支出,政府必須採取高稅收政策,這樣加重了企業和納稅人的負擔。同時,社會成員普遍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缺乏對個人的激勵機制,只強調公平而忽視效率。
(2)國家統籌型的另一種類型是蘇聯所在地創設的,其理論基礎為列寧的國家保險理論,後為東歐各國、蒙古、朝鮮以及中國改革以前所在地採用。
該類型與福利國家的養老保險制度一樣,都是由國家來包攬養老保險活動和籌集資金,實行統一的保險待遇水平,勞動者個人無須繳費,退休後可享受退休金。但與前一種所在地不同的是,適用的對象並非全體社會成員,而是在職勞動者,養老金也只有一個層次,未建立多層次的養老保險,一般也不定期調整養老金水平。
隨著蘇聯和東歐國家的解體以及中國進行經濟體制改革,採用這種模式的國家也越來越少。 強制儲蓄型主要有新加坡模式和智利模式兩種。
(1)新加坡模式是一種公積金模式。該模式的主要特點是強調自我保障,建立個人公積金賬戶,由勞動者於在職期間與其僱主共同繳納養老保險費,勞動者在退休後完全從個人賬戶領取養老金,國家不再以任何形式支付養老金。個人賬戶的基金在勞動者退休後可以一次性連本帶息領取,也可以分期分批領取。
國家對個人賬戶的基金通過中央公積金局統一進行管理和運營投資,是一種完全積細小的籌資模式。除新加坡外,東南亞、非洲等一些發展中國家也採取了該模式。
(2)智利模式作為另一種強制儲蓄類型,也強調自我保障,也採取了個人賬戶的模式,但與新加坡模式不同的是,個人賬戶的管理完全實行私有化,即將個人賬戶交由自負盈虧的私營養老保險公司規定了最大化回報率,同時實行養老金最低保險制度。該模式於20世紀80年代在智利推出後,也被拉美一些國家所效仿。強制儲蓄型的養老保險模式最大的特點是強調效率,但忽視公平,難以體現社會保險的保障功能。
7. 養老保險基金運行模式
養老保險基金運行模式一般都是」五子模式」即:政府定點子,社保開單子,稅務收票子,財政補空子,銀行發票子的運行模式。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養老保險金,即由社會統籌基金支付的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8. 智利養老金制度私營化改革為什麼會受到世界銀行的推崇
智利模式以個人為直接責任主體,採用完全積累方式,從而在減輕政府責任的同時也較好地解決了勞動者代際之間的矛盾;
其私營化、資本化管理給養老基金帶來了較高的投資回報,也為避免傳統社會保險型或福利國家型養老保險制度的財政危機提供了一種新的對策思路;
此外,智利模式實際上是迫使國民儲蓄,它對於改變智利國民缺乏儲蓄偏好的傳統,進而增加國民經濟建設資金的來源顯然具有非常直接的效應。
客觀說來,智利模式在智利的20年實踐總體上是成功的。政府未來長期責任的減輕、國民儲蓄的持續上升及養老基金運營效益的顯著增長等,是智利模式20年來尤其是前10年中取得的重要成就。這些成就表明市場機制的應用能夠創造出相應的效率、個人責任的強化可以直接減輕政府所負的責任而這兩點恰恰是傳統社會保障制度所欠缺的。
智利在養老保險制度方面的改革,因為從根本上改變了傳統的養老社會保險模式,且確實取得了令人矚目的一些成就,從而成為世界各國關注的對象。養老保險基金私營化管理也被另外一些拉丁美洲國家視為值得仿效的榜樣。美國、歐洲國家乃至像中國這樣的發展中國家,也都以極大的興趣關注著智利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