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麼是保險中介保險中介業務員具體干什麼,賺錢嗎
我國的保險中介主要分為:保險代理、保險經紀及保險公估三個行業,不知您想了解哪個行業?簡單說:保險代理是代表保險公司銷售保險產品,保險經紀是代表客戶選擇保險公司,而保險公估是指客戶出險後,代表第三方對出現的損失進行客觀如實的評價,避免保險公司錯賠、惜賠等現象的發生。
㈡ 保險公司中介業務是什麼
保險公司中介業務簡單來說保險公司委託有銷售保險產品資質的公司銷售其保險產品,這些公司可以是在保監會取得代理資格銀行、郵政、4S店、汽車修理廠等,也可以是按照保監會的規定成立的代理公司、經紀公司等。他們主要依靠從保險公司獲得銷售保險產品的代理費或稱手續費、中介費來實現收入和盈利。他是保險公司銷售保險產品的重要渠道之一。
㈢ 保險經紀公司是做什麼的主要營業項目是什麼
保險經紀公司是指依法成立的保險中介機構。他一方面代表被保險人的利益,為被保險人設計保險方案,與保險公司商議達成保險協議。另一方面,為保險公司招攬業務,向保險公司收取傭金。在再保險市場上,為分出公司安排分保業務,向分入公司收取再保險傭金。在日常工作中,保險經紀公司還可以向投保人提供防災防損、風險評估、風險管理、保險咨詢或顧問服務等等。
㈣ 保險中介是做什麼的賣保險嗎
保險中介指的是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和保險公估人。保險中介分三種代理:第一種叫專屬代理人,就是指只賣一家保險公司產品的代理人。第二種叫專業代理人,或者叫獨立代理人,是可以賣多家保險公司產品的代理人!第三種叫兼業代理人,比如銀行、4S店等,他們的主業不是保險,但他們可以代售保險!所以這三種代理都屬於中介。
㈤ 保險代理公司到底是干什麼的
也是賣保險的。
普通保險公司的代理人只能賣這一家保險公司的產品,而保險代理公司可以同時代理多家保險公司的產品。
㈥ 保險經紀是干什麼的
何謂保險經紀人?保險經紀人是站在客戶的立場,為了客戶的利益,幫助客戶挑選和設計最適合客戶需求的保險方案,並對客戶負法律責任的專業保險機構。為什麼是站在客戶的立場?第一、從法律上,保險經紀人被定義為必須從客戶的角度出發,分析客戶的保險需求,幫助客戶挑選保險產品。第二、從立場上,保險經紀人不代表任何一家保險公司,不會偏向任何一家保險公司,而是與市場上多家優秀的保險公司合作。第三、從性質上,保險經紀人與保險公司是平等的戰略合作關系,而不是保險公司的代理機構。第四、從法律責任上,保險經紀人必須對客戶負責,如果因為經紀人的過錯,造成客戶的任何損失,須承擔法律上的民事賠償責任。那麼保險經紀人能幹什麼呢?1、幫助客戶了解自身的保險需求,進行詳細的需求分析,讓客戶對自己的未來存在的風險有明確的意識。2、幫助客戶挑選最適合的、性價比最優的保險方案,幫助客戶防範風險。每一個客戶的實際情況不同,他們的需求也不相同,那麼他們所需要的保險必然不盡相同。有的客戶覺得自己跟別人差不多,便跟著別人買了同樣的保險,這樣的做法是不很可取的。這樣的結果可能就是您買了保險,但是卻沒有能夠給予您充分的保障。3、幫助客戶監督保險公司對保單的執行,協助客戶理賠。如果客戶發生理賠,您完全沒有必要親歷親為,保險經紀人會幫助您完成,而且是以公司的名義,而不是個人的名義。一個公司與您一個人,這在力量上來說,是不可相提並論的。4、提供三重服務。一是保險經紀人會對您進行周密的服務;二是保險經紀公司的客戶服務部為您提供更多更優的服務;三是保險公司也會給予您優質的服務。讓您買的放心,買的高興。5、提供客戶更多的增值服務。與代理人相比,代理人流動性非常大,很多人買了保險之後再也找不到自己的代理人,這也是很多客戶抵觸保險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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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什麼是保險代理公司
保險代理公司是指依據《公司法》、《保險法》、《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監管規定》設立的專門從事保險代理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它屬於專業保險代理人。
我國法律對保險代理公司的設立採取審批主義,即設立保險代理機構必須經過中國保監會的批准,取得經營保險代理業務經營許可證,並辦理工商登記手續,領取營業執照後,方可從事保險代理業務活動。
(7)保險中介公司干什麼的擴展閱讀:
根據《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監管規定》:
第二十五條 保險專業代理公司應當將許可證置於住所或者營業場所顯著位置。
保險專業代理公司分支機構應當將公司許可證復印件(加蓋所屬法人機構公章)及營業執照置於營業場所顯著位置。
第二十六條保險專業代理機構可以經營下列保險代理業務:
(一)代理銷售保險產品;
(二)代理收取保險費;
(三)代理相關保險業務的損失勘查和理賠;
(四)中國保監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第二十七條保險專業代理公司在注冊地以外的省、自治區或者直轄市開展保險代理活動,應當設立分支機構。
保險專業代理公司分支機構的經營區域不得超出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區或者直轄市。
第二十八條 保險專業代理機構從業人員應當符合中國保監會規定的條件。
本規定所稱保險代理從業人員是指在保險代理機構中,從事銷售保險產品或者進行相關損失查勘、理賠等業務的人員。
第二十九條保險專業代理機構應當對本機構的從業人員進行保險法律和業務知識培訓及職業道德教育。
保險代理從業人員上崗前接受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80小時,上崗後每人每年接受培訓和教育的時間累計不得少於36小時,其中接受法律知識培訓及職業道德教育的時間不得少於12小時。
第三十條保險專業代理機構應當建立專門賬簿,記載保險代理業務收支情況。
保險專業代理機構代收保險費的,應當開立獨立的代收保險費賬戶進行結算。
第三十一條保險專業代理機構應當建立完整規范的業務檔案,業務檔案應當至少包括下列內容:
(一)代理銷售保單的基本情況,包括保險人、投保人、被保險人名稱或者姓名,代理保險產品名稱,保險金額,保險費,繳費方式等;
(二)保險費代收和交付被代理保險公司的情況;
(三)保險代理傭金金額和收取情況;
(四)其他重要業務信息。
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的記錄應當真實、完整。
第三十二條保險專業代理機構應當妥善管理和使用被代理保險公司提供的各種單證、材料;代理關系終止後,應當在30日內將剩餘的單證及材料交付被代理保險公司。
第三十三條保險專業代理機構從事保險代理業務,應當與被代理保險公司簽訂書面委託代理合同,依法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及其他事項。委託代理合同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及中國保監會有關規定。
第三十四條保險專業代理機構應當製作規范的客戶告知書,並在開展業務時向客戶出示。
客戶告知書至少應當包括保險專業代理機構以及被代理保險公司的名稱、營業場所、業務范圍、聯系方式等基本事項。
保險專業代理機構及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與被代理保險公司或者相關中介機構存在關聯關系的,應當在客戶告知書中說明。
第三十五條保險專業代理機構應當向投保人明確提示保險合同中免除責任或者除外責任、退保及其他費用扣除、現金價值、猶豫期等條款。
第三十六條 保險專業代理公司應當自取得許可證之日起20日內投保職業責任保險或者繳存保證金。
保險專業代理公司應當自投保職業責任保險或者繳存保證金之日起10日內,將職業責任保險保單復印件或者保證金存款協議復印件、保證金入賬原始憑證復印件報送中國保監會。
㈧ 保險代理公司具體是做什麼的
您的擔憂完全是多餘的,社保代理公司是正規的企業,有工商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而且社保代理公司是去社保中心辦理各項業務,社保中心是國家機構不是正規的企業,在它那裡是無法辦理業務的而且還會受到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