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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第八年不交怎麼辦

發布時間:2021-09-30 15:21:07

⑴ 社保交了幾年,以後不交了,怎麼辦

樓主你好,單位交了6七年社保以後斷交了,那麼這種情況你可以選擇補交這個斷交的部分,當然也可以選擇從現在開始,繼續繳納社保費用都是沒有問題的。

單位給你交了6-7年的社保。那麼如果你離開這個工作單位的話,實際上就沒有工作單位來給你承擔這個社保的交費了。但是如果你找到新的工作單位,實際上可以將這個社保轉移到新的工作單位,繼續參保就沒有問題了。但是如果你沒有找工作,當然自己也可以靈活就業的形式,繼續的參保,你的這個社保。

所以說這個中斷繳費年限你也可以選擇補交,也可以選擇不再補交,這都是沒有任何問題的,但是有一個前提條件就是只要是自己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以後,養老保險的累計繳費年限達到15周年以上,那麼這種情況就可以直接辦理退休享受養老金的待遇了,就不會影響你的任何的一個退休了。

⑵ 交一年保險第二年交不起了不交了行嗎

一、不繼續交的話,扣完賬戶裡面的錢後,保險合同就會終止。

二、分以下三種情況

1,如果第二年交不起的話,有60天的寬限期,在這60天里把錢交了還是有保障的。

2,如果60天後還是沒錢交,那麼還有2年的中止期,這2年裡是沒有保障的,如果在這2年內把要交的保費補齊,那麼保單繼續有效。

3,如果2年內沒把錢補上,那這保險合同就終止了。

(2)保險第八年不交怎麼辦擴展閱讀

交納形式

保費交納形式:可在保險公司營業廳現場交納;委託銀行代交;通過保險公司指定的網路支付平台網上交納。

逾期影響

保費逾期不交,將直接影響到投保人利益,1、可能產生滯納利息,2、導致保單失效,無法獲得理賠

投保人的注意事項

投保人只有統一支付或者已經支付保險費的前提下,才能獲得保險人承擔保險損害賠償的承諾。保險合同沒有保險費約定的,保險合同無效。

如投保人未能按規定交付保險費,則保險合同效力隨之停止。

⑶ 繳了19年養老保險,由於經濟原因辦理停繳,過了8年想再交怎麼辦是不是還要補繳,如補繳還不如不交

七八年前停止繳納的社保現在不可以補繳了,社保屬於累計繳納,可以重新開始繳納,滿足基數後可以享受社保津貼。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⑷ 我的保險兩年沒交了怎麼辦

可以不補,直接續交,也可以選擇補繳的

一:補繳條件

補繳社保;一般是針對一些歷史遺留問題;進行參保(補繳);在男60以下。女:50歲以下,社保滿15年。可不必補繳;
社保中途斷了,是否需要補繳?
不需要,社保是算累計的。在累計滿15年。年齡達退休要求,就不需要進行補繳;【237號文】
個人名義參保的,如果漏繳不能夠進行補繳,只有由單位原因造成的漏繳才能夠進行補繳,並且補繳
解讀:社保法
解讀:社保法
五險。如果單位沒有做申報(沒有給開戶)的只能補繳養老。繳納一段時間後,中斷想補繳地可以找代理公司補繳。
繳費單位(不含個體、自由職業者)漏繳職工養老保險費的,應帶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費個案補繳:
1、職工檔案和養老保險手冊;
2、《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
3、勞動合同、工資發放明細表員工補繳當月個稅證明等;
4、其他相關材料。

二:補繳時效

根據《社會保險法》[1] 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三:所要補交的信息
1 身份證號碼
2 姓名
3 有社保卡的需要社保卡的電腦號
4 需要補交的時間段
5 時間為近三月當天成功補交
6 如跨年補繳需進行前置審批

⑸ 醫療保險交了6年,第七年沒交,第八年生病了!請問保險公司能給補償嗎 能的話能給多少補償

醫療保險是消費型的險種,每年合同對應日後有30天的寬限期,如寬限期末仍未繳費,則合同自動終止,所以你的保險已經在一年前終止了,保險公司是不會理賠的。

⑹ 保險交了幾年不交了

你想交幾年都可以,沒有強制的繳款年限,但是繳太久了也不見得劃算。因為55歲以後,每年要扣幾千至上午元的保障成本(保額10萬),必須建議仔細了解可和規劃自己60歲後要如何保障。
萬能險是富人險,如果沒有3-5萬元的年繳費能力,建議不要買萬能險,否則幾千元的買法肯定賠本,而且老了會沒保障又沒錢。
假設30歲年繳6千,交10年,購買市場上主流的萬能險。我沒有速算表格,給個大概原理吧。
我沒有速算表格,所以沒法給你精確數據,我給個大概原理吧。
第一年30歲,交6千進賬戶扣掉初始費和當年保障成本後,保單賬戶余額有2800元。
第二年6千進賬戶扣掉初始費和保障成本後,賬戶余額有4300元,然後加上第一年的2800。
總之十年投入6萬,扣掉初始費是近8千,扣掉保障成本是3600(10萬重疾+10萬身故),剩餘4萬8左右。這個總額,按3%的中檔年收益算。10年後賬戶余額大概有5萬來元。如果不再繼續繳款,這5萬加3%年利,大概可以保障到65歲左右(10萬重疾+10萬身故),然後保單賬戶余額歸零,失去保障和存款。此時你交的所有錢和保障都消失。還有一點,如果考慮通脹,即使中途出險,幾十年後的10萬+保單價值的幾萬,真的有多大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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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看終身分紅重疾險,如果同樣年交6千,交10年,購買10萬的終身重疾分紅險,保額會不斷增長,到65歲的時候,可以得到20萬以上重疾的身故保障,如果增長到85歲,大概是50萬以上重疾和身故(紅利演算不代表實際分紅)。
這就是萬能險和終身重疾分紅險的區別。
人壽保險從消費形式可分為:消費型(不論是否出險都不退所交保費)和兩全型(相當於儲蓄+保險,出險賠保額,不出險退回所交保費或附加紅利)
保費釐定方式分為:自然型(每年不同,越老風險越高時保費越貴)和均衡型(每年相同保費交一定年限),由於人越老越風險越大卻越缺乏收入,因此均衡型保費是更科學和人性化的,也是目前大多數人壽險產品採用的方式。
常規的人身意外險屬於「消費型」保費,一年繳費1-200元,即可能獲得本年內10-20萬的意外傷害賠付。
常規的重大疾病險屬於「兩全型」+「均衡型」,每年繳數千元(繳費期5-20年),獲得10-30萬的重疾保障,如到期或身故時都不發生規定重疾,還可退還所有保費。
常規的終身險(身故或全殘可獲賠)屬於「兩全型」+「均衡型」,每年繳數千元(繳費期5-20年),獲得10-30萬的生命及全殘保障,賠償金會超過所有保費。
「萬能險」包含有「意外」、「重疾」、「投資分紅」三個功能,其中關於意外和重疾的保障部分是屬於「消費型」+「自然型」保費,就是本年交50-10000元(年齡越大時當年保費越高),可獲得本年內5-20萬的身故或重疾保障。
下面根據幾種萬能險常見條款,總結出一個大概的原理解讀:顧客的萬能險保費交給保險公司,會被分成3筆錢
1、初始費用及其他費用:就是保險公司扣除的各種「手續費」,例如某款「萬能險」年繳保費6000元,第一年初始費為50%(即被扣掉3000元初始費),第二年25%,第三年15%,第四年10%,第五年及以後年費扣5%。每次繳費超過6千的錢屬於額外追加,扣初始費3-5%。
2、年保障成本:數十元到上萬元不等,隨年齡而變化,只保當年,消費型無返還。保障成本和保額可以根據顧客需要自由調整,根據合同中的「年保障成本表」計算得出。
3、保單賬戶:扣除初始費及保障成本後的余額進入所謂的保單賬戶,以每年1.8-4%的復利分紅,即所謂的「投資」和「分紅」,顧客最後可以支取的就是這部分錢。如果次年顧客未繼續交保費,保險公司就從當時保單賬戶余額中扣除次年的保障成本,從而繼續給顧客人身保障,直到賬戶余額扣完。
以顧客給來我看的幾款「萬能險」為例:
被保人為10歲男孩,年繳6000元(不限繳費年限,但銷售員都會建議5-30年),身故10萬+重疾險10萬(保障可調)。
第一年10歲
交付的6千元,首先被初始費扣除50%(3000元);本年保障成本查表10歲時的千元保障成本為0.44(身故)和0.74(重疾)即(0.44+1.74)x10萬/1千=118元,如果調成身故險20萬重疾險20萬,那就是236元,這幾百元保費換來的保障是365天,就是說這個保障成本是當年消費掉的;最後是6千減去初始成本再減去保障成本餘下的兩千多元就進入了「保單賬戶」,年分紅利率大概是1.8-4%,這是顧客可投資和可取出的錢。如果顧客來年不繼續繳費,保險公司會從上年「保單賬戶」的余額里扣除當年保障成本。2000多元足夠給付未來若干年的保障成本,所以理論上說,來年是可以不用再繳費了,直到投資賬戶余額被保障成本扣完為止,顧客才失去人身保障。
第二年10歲
交付6千,扣除初始費25%(1500元);本年保障成本為0.43(身故)和0.74(重疾),相加乘以100(10萬保額)或200(20萬保額),即117元(10萬)或234元(20萬)。6千元最後餘下4千餘元加入「保單賬戶」,加上上年余額及紅利2000多,今年賬戶余額變成約6000餘元。
略去數年。。。
第11年19歲
扣除初始費5%(300元)。本年保障成本為1.03(身故)和1.00(重疾),即203元(10萬,相當於1:500風險杠桿)或406元(20萬)。至此,這10年總累計投入的保障成本是1524元(10萬)或3048元(20萬)。
第20年29歲
本年保障成本為0.93和1.59,即252元(10萬)或504元(20萬)。至此,這10年總累計投入的保障成本是2269元(10萬)或4538元(20萬)。
第30年39歲
本年保障成本為1.87和3.02,即489元(10萬,1:200杠桿)或978元(20萬)。至此10年總累計保障成本是3577元(10萬)或7154元(20萬)。從10歲到40歲,30年的累計成本大概7300元(10萬),還是相當劃算的保險。
第40年49歲
本年保障成本為4.78和8.32,即1310元(10萬,1:75杠桿)或2620元(20萬)。至此10年總累計保障成本8654元(10萬)或17308元(20萬)。從10歲到50歲,40年的累計成本大概1.6萬(10萬)。從45歲開始,風險杠桿已經開始偏低,
第50年59歲
本年保障成本為12.33和21.99,即3432元(10萬,1:30杠桿)或6864元(20萬)。至此10年總累計保障成本23240元(10萬)或46480元(20萬)。
此年齡段買萬能險成本偏高,已經開始失去保障意義了。建議萬能險顧客在20-40歲時必須開始並行規劃買其他的「終身險+重疾險」,作為終身和養老保障,越早買越劃算(每晚買一年,每10萬保額就要多支付2-5千總保費)。建議在50歲以後調低萬能險的保障額和保障成本(降低至5萬元保額以下並考慮逐漸到老後成本過高時可取消保障)。
第60年69歲
本年保障成本為31.46.33和39.69,即7142元(10萬,1:13杠桿)或14284元(20萬)。至此10年總累計保障成本53248元(10萬)或106496元(20萬)。60歲以後保障成本急速升高。
第70年79歲
本年保障成本為77.92和57.30,即13522元(10萬,1:8杠桿)或27044元(20萬)。至此10年總累計保障成本138070元(10萬)或207740元(20萬)。70歲階段的保費超過了賠償額,基本失去了保障意義。但中國人平均壽命超過70歲,70歲以後才是重疾和身故的高峰期,這與萬能險的高額保費產生重大矛盾。
第80年89歲
本年保障成本為101.18和66.37,即16755元(10萬,1:6杠桿)或33510元(20萬)。至此10年總累計保障成本16萬余元(10萬)或32萬余元(20萬)。
89-99歲,10年的總累計保障成本18萬余元(10萬)或36萬余元(20萬)。
萬能險的利弊
優點:40歲前的保障成本很低,適合給孩子和青年人保障。
缺點:中老年保障成本過高,不符合收入曲線和風險需求,無法給予養老保障。初始費用過高,短期無法回本。消費型保費,最後無法返還。
對策:繳費幾年就可以不再繳費,因為賬戶余額已經夠年輕時候十多二十年的保障了,五六十歲以後的萬能險保障成本太高,失去了保障功能。所以在二三十歲最好同時考慮買一個普通的兩全型終身重疾險,保障60歲以後的意外和重疾風險。
常見的「萬能險」銷售誤導:
1、須長期繳費,至少5-30年
保障期限和繳費年限其實沒有多大關系,實際每年的保障成本初期只有幾十到幾百元,顧客僅一次的繳費額就是保障成本的幾百倍甚至上千倍,保險賬戶余額只要夠來年保障成本,就可以有人身保障,所以理論上的萬能險只需第一年一次繳費數百元即可有若干年人身保障。市場上多數萬能險合同里也沒有最低繳費年數限制,顧客幾乎全憑銷售員推薦的年數來繳費,根本不了解自己需要繳費多少金額和年限才有多少年的保障。一般來說1-2年的繳費就夠上半輩子幾十年的保障,但是卻可能不夠六七十歲以後一年的保障。
2、繳費幾年,可「保終身」
萬能險實際上是只保一年的消費型保險,每年都扣除當年的保障成本才會有人身保障,而50歲以後的保障成本急速增加,幾年繳費額根本不夠50歲以後若干年的保障成本。一般顧客到六七十歲就會因巨額保障成本而不得不放棄保障。
3、高額分紅
實際合同規定的保底年利率是1.8-2.5%左右,各公司萬能險多年來的分紅水平也是2-4%之間,鮮有超過此水平的產品和年度。
4、支取自由,保本保息,和銀行儲蓄一樣
顧客的保費扣除5-50%的初始費用後,再去掉人身保障成本,才最後進入「保單賬戶」,該賬戶越才是顧客實際能剩下或支取的錢,是無法保本或者說需要多年後才能回本的,所以和銀行儲蓄有本質的不同。
5、萬能險可抗通脹
如果按目前4%的年通脹率算,萬能險是不能抵禦通脹,理由同第3與第4條。
6、可根據自身需要隨意調節
萬能險採用自然型保費,年輕時健康且收入高--保費極低不需要調低保障成本,等到年老無收入且高風險時--保費極高而不可能調高保障,導致年老時根本無法起到真正的保障作用。
7、業務員給顧客的計劃書中沒有提及初始費和每年的保障成本等細節,只有籠統的利益演示,而且不演示高齡下的保額和成本。甚至給顧客保單合同時也不解釋如何計算當年的保障成本或初始費成本。
8、「重疾保障」可包治大病重病
國內目前所有單純的重疾險條款都有病種和程度的局限,就是說不是規定的重疾不獲賠,或者屬規定的重疾種類但沒有達到規定的方式或程度也不獲賠,這也是過去很多重疾險被指「騙人」的原因。
目前最前沿保險產品解決「非重疾不獲賠」問題的方法有3種:
1、把重疾和終身險合二為一:保障同時包含了重疾和身故,就算不發生重疾或重疾不符合獲賠,意外與疾病的身故或全殘同樣全額獲賠,保證顧客投入的保費連本帶利都能回到手中,並可以小投入換來高額賠償,大多數保險公司都有此類健康險產品,但建議找多家來比較參考。
2、加入「終末期非重疾關愛金」:這是國外較先進的重疾險理念,保證將來類似「薩斯」這樣的未知致命疾病可以不斷加入保障范圍,太平人壽的產品就引入了此概念。
3、年金轉換:如果繳費結束後,可以部分或全部轉成年金,每年領取,保障至少領15年,直到終身,使得年金領取額絕對能高於投入的總保費,顧客可以根據需要變現保險金應付養老和其他治療的需要。已有幾家公司的重疾終身產品可轉換年金。
已經購買萬能險顧客的操作建議:
1、認真閱讀條款和費率表,了解初始費用和自己所處年度的保障成本。
2、如果保單賬戶余額足夠,可暫停繳費,以免損失更多初始費,查詢保單賬戶余額,對照保障成本表看余額還能保障多少年。
3、調整保障額,年輕顧客可以調高到10-20萬保額甚至更高,但不要退保,直到四五十歲後覺得保障成本過高為止。中老年顧客如有其它保險就可適當調低萬能險保額至5萬以下甚至退保。
4、盡早去了解和選購其它多種「終身+重疾+分紅」險種,這是目前比較科學和經濟的保險品種,而且越早買收益越多保費越低,要是超過45歲後再想買也很困難了。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⑺ 我在公司幹了將近八年公司沒買社保現在怎麼辦

一、 根據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從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關系,一個月訂立勞動合同並繳納社保,這是勞動者的權利,用人單位的義務。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未參加養老保險的,違反了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的規定。你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條規定(即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解除勞動關系,並要求向單位主張:
1,支付每滿一年給予一個月的經濟補償。
2,補交存在勞動關系期間的社保。
3,如果為未簽勞動合同,應支付最多12月的雙倍工資。(注意有一年的時效)
二。維護你的合法權益時,你需要收集和保留好證明勞動關系存在的有關證據。具體可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2005年5月25日 勞社部發[2005]12號)的文件規定「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你可以據(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不限於此規定)來提供勞動材料。當然證據越多越好。
三、建議你先和單位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一致,提供證明勞動關系的材料並向勞動監察部門、勞動仲裁部門提請勞動仲裁或故建議你直接向所在人民法院起訴主張你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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