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主險和附加險在一個保險合同上,保險期是怎麼樣的
附加險是交一年保一年的,也就是到期之後想繼續保就要續交保費。
一般情況下,主險和付險的費用是一起交的附加險不能單獨存在就附加在主險上的一旦主險試銷後附加險同時失效的,如過沒有發生重大問題,或賠付後,合同終止
㈡ 附加險是什麼意思主險和附加險有什麼區別
附加險帶有附加兩字,說明其是依託主險而存在的,任意一款主險可以單獨投保,但是沒有哪個附加險可以接受單個承保。附加險必須和主險緊緊相連,常見的附加險有豁免,醫療,意外等。除此之外,附加險和主險的作用也存在差別,當然,這並不是簡單的說哪種有用哪種沒用。購買主險的投保人,看中的是其對重大風險的轉移功能,例如市面上熱銷的意外險,重疾險等,這才是保險被需要的根本原因。
而相比主險的重大功能,附加險就顯得次要了不少,附加險體現在各個小方面,比如因意外導致的醫療等,雖然看起來是很小的保障,但生活中經常遇到,用得上的幾率很大。再者,附加險的保費比主險便宜得多,但發揮的作用並不小,也正是出於這個考慮,建議在買主險時,將附加險納入考慮范圍。
另外有一點不同就是兩者的保障期,主險有長短期之分,而依附於主險的附加險大多是短期保險,一般是一年,當然,如果選擇的主險是長險,後期是可以為附加險續保的。附加險既然存在肯定是有其道理的,但需不需要或者需要什麼附加險,得從投保人的實際出發,適合投保人的才是值得買的附加險。
㈢ 主險和附加險有啥關系
主險和附加險的關系如下:
1、主險指的是可以獨立承保的險種,即「基本險」;而附加險指的是不能單獨投保,只能附加於主險之下的險種;
2、主險和附加險是主從關系,附加險通常是主險的補充;
3、附加險需要依附主險的存在而存在,當主險因期滿、解約、失效等原因保險效力終止的時候,附加險也會隨之終止。
溫馨提示:以上解釋僅供參考,具體以保險合同約定為准。
應答時間:2021-04-02,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平安銀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來看「平安銀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㈣ 有關保險中主險和附加險的問題
無論是主險,還是附加險,合同上都明確註明了保險期,跟繳費期沒關系。如果是一年期的附加險,比如醫療險,這種必須要附加在主險上,如果主險繳費期到了,那麼這個附加險也就失效了,只有另外辦一份主險,然後附加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