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避風險。
購買保險是通過計劃的變更來消除風險或風險發生的條件,保護目標免受風險的影響,花少量的保險費,避免大的經濟損失。
消費者在選購保險時候要選擇以保障為主的險種,結合自身實際情況需要。保險可以有效保障投保人面臨風險時可能遭受的損失,在進行保險購買的時候,一定要科學選擇來實現真正用途。
(1)買保險能規避風險嗎擴展閱讀:
買保險注意事項:
保險條款一定要弄清楚,因為這關繫到以後的理賠,也是保險產品的核心。無論是收益、保障,還是除外責任,條款上都會詳細列出來。如果你不太理解,最好在投保時尋找專業人士來講解一番。
當保險雙方在簽訂保險合同的時候,保險人在向投保人詢問保險標的或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時,投保人必須如實告知的。這是投保人必須履行的義務,若是投保人故意不如實告知,又或者是是因為某些重大過失而沒有如實告知,可能會影響到保險人是否承保的決定以及保險費率的多少,所以保險人是有權解除合同的。
因此在購買保險產品的時候,一定不要覺得不說實話也沒關系,尤其是那些身患疾病的,務必如實告知,這樣才能避免日後的麻煩。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保險
② 買保險能對沖家庭風險嗎
保險從不同的角度看有不同的意義,但保險始終是離不開風險的。保險因風險的存在而存在,是人們為了應對風險而做出的一種制度性安排,所以從風險管理的角度看,保險是風險管理的一種方法。
保險雖然是應對風險的方法,但體現的手段是財務的安排,管理的是風險帶來的經濟損失,所以保險也是一種金融資產風險管理方法。
2、
我們知道,在資產風險管理策略中,有一種策略叫做風險對沖。
金融學上,對沖指特意減低另一項投資的風險的投資。它是一種在減低商業風險的同時仍然能在投資中獲利的手法。一般對沖是同時進行兩筆行情相關、方向相反、數量相當、盈虧相抵的交易。
簡單點說,對沖就是害怕自己對行情的判斷出錯而出現巨大虧損,在行情相關的反方向同時進行交易,這樣無論自己的判斷對還是錯,總有一邊盈利一邊虧損,這樣減小了風險和可能的損失。
對沖策略是投資的組合,這種組合避免了單線交易與預期相反時的風險。單線交易就像是賭博一樣,賭對了盈利巨大,賭錯了虧損巨大,而對沖策略的投資組合雖然降低了賭錯了的風險,但同時也減少了賭對了時的收益。
比如賭博的時候下了注,但是怕輸,同時跟朋友打賭說這局要輸。這樣如果賭局真的輸了,那麼就贏了朋友;而如果輸給了朋友,那麼說明賭局贏了。也就是說在這種策略下,無論如何都不會一次全賠,血本無歸,同樣贏的同時也會付出更多的成本。
所以風險對沖其實就是付出了一部分潛在收益,換來了對風險的規避。而掌握好杠桿,就有可能無論如何都會盈利。
③ 買保險會有風險嗎
您好,投保正規保險產品是不會有風險的,因為左右的保險公司都受到國家銀保監會的監管,關於銀保監會,推薦您看看這篇:《科普帖:神一般的存在 ! 中國銀保監會》
為了引起大家對保險的重視,奶爸這里先來介紹一下保險的作用,即保險到底是用來干什麼的。
1.保險是家庭的屏障
當自己和家庭生活出現重大事故變更的時候,保險這一道屏障,可以保障家庭原有的生活質量不被破壞。
對於一般家庭而言,尤其是上有老下有小的,保險這道屏障顯得更重要。由於老人和小孩是弱勢群體,疾病和意外發生的概率都比較大,事故一旦發生,對家庭的打擊也比較大。
不過有了保險這道屏障,可以很好地降低因重大事故帶來的損失。
2.保險能規避風險
世衛組織調查顯示,面對各類重大疾病,僅20%的患者能存活10年以上。
況且重大疾病的治療花費是巨大的,少則8萬10萬,多則幾十萬上百萬。
對於一般家庭而言,要一下子拿出這么多錢來治病是相當困難的,所以這些沒買保險的家庭只能選擇四處借錢治病或者放棄治療,這兩種情況其實都是奶爸不願看到的。
除去自身的病痛,這樣高昂的代價讓家庭「因病致窮」的情況也屢見不鮮,為了規避風險,保險必不可少。
3.保險能抵制通貨膨脹
購買某些理財型保險的收益是相對穩定度的,有些產品採取保額逐年遞增或養老金逐年遞增的方法,基本上可以抵消通脹。
再加之,保險產品分紅一般高於銀行,又是用復利×時間給客戶以回報,時間越長,復利帶來的效果越大。
奶爸提醒:一定要配置好基礎保障之後再來考慮理財型保險。
4.保險能合理避稅
我國從1999年開始徵收20%的利息稅,比如把錢存在銀行會有一定的利息收入,這個利息收入也是需要交稅的,而保險受益人獲得保險金是不需納稅的。
多富豪將大量的資金用於購買高額保險,當富豪身故後,他們的子女繼承這筆遺產時不用繳納大量的稅,起到合理避稅的作用。
保險對於不同的人群來說可能起到的作用不盡相同,但終歸一點,保險始終是要起到保障作用的,只有生活得到了保障,我們才能活得更幸福更安心,不是嗎?
④ 買保險可以規避風險嗎
購買保險可以規避風險。
一.資產類的保險和客戶類的保險。
公司資產包括公司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固定資產需要購買企業財產保險,這需要專業的人做資產評估,然後找商業保險公司投保,一旦企業資產發生損失,保險公司可以進行賠償,減少企業損失,無形資產很難評估,比如企業對未來利潤的預期、品牌價值等等都是無形資產,這就需要保險公司、企業和三方組織共同評估並給出保險價值,相對於保險價值形成保險金額,在未來發生無形資產損失可以由保險公司啟動賠償。對於客戶保險來說,現在公司之間的交易一般是固定的,但是由於經濟環境、市場環境的變化以及風險等其他不確定性,一旦不能為客戶履行或者部分客戶不履行,必然會造成一定的損失,可以通過購買信用保證保險風險來避免這種損失,如果客戶未能如期履行合同,保險公司將開始賠償銀行金額的損失,然後進行下一步,如果有營業場所,有客戶流動,就要購買公眾責任險,如果客戶在營業場所發生一些意外或醫療損失,保險公司將直接賠付客戶損失,減少業務操作風險,比如電影院、體育館、體育場館等都是通過責任保險風險。
二.疾病保險。
疾病保險通常是一種重大疾病保險政策,包括住院和重大疾病的支付,環境惡化、食品安全、生活不規律導致嚴重疾病發病率越來越高,發病年齡越來越低,也隨著醫療技術的不斷發展和進步,重症的治癒率越來越高,治療重症的費用也越來越高,現在一旦發生嚴重的疾病,將會有巨大的費用。不包括護理費、營養費、患病期間的收入損失。而且大病醫療費用昂貴,社保報銷比例有限,所以進口葯和靶向葯不報銷,僅僅依靠社保來處理這些風險,確實是不夠的,所有疾病保險是十分重要的。
⑤ 保險在什麼情況下可以規避風險
經理不想給員工交保險說明這個經理不稱職,連風險規避都不懂。如果員工發生工傷,單位就慘了。員工自己想規避風險的話不管單位給不給交保險,自己都應該購買全面的商業保障型保險,這樣不管換到哪家單位,保險是隨著自己走的,啥時候都不用擔心風險發生給家庭造成負擔了。
⑥ 買保險有風險嗎
保險不騙人,只有人騙人,具體的保險產品是不會騙人的,騙人的只有保險營銷員。
一般買保險的,最容易在以下幾個方面受騙:
1、保費扣除。
保險一般是由保險營銷員賣出去的,保險公司會給付一定的傭金給營銷員,另外會發生一些其他費用。所以保險如剛剛投保一兩年就退保,保險公司會扣除已經發生的費用。保險合同我看過一些,沒有一定的知識基礎和耐心,一般是看不懂的。而保險營銷員一般出於個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因,根本不告訴客戶如果提前退保,只能得到保費的一部分,越早退保,扣除越多。於是發生客戶退保,甚至只能得到保費一半的情況,於是這些客戶認為保險是騙人的。其實保險合同肯定非常清楚地說明了在投保的第N年如退保,要扣除多少費用。營銷員不予提示,甚至欺騙客戶隨時退保,本金無損,或客戶未完全理解保險合同,於是造成退保時的反差。
2、10天的猶豫期。
根據《保險法》規定,投保人在交付保費,保險公司交付保單後的10天內,投保人可以退保,並且得到所有的保險費。遺憾的是,同樣是部分保險營銷員故意隱瞞這10天猶豫期的規定,客戶一般也不仔細看合同條款,於是客戶不能正常退保。我最近就知道一個案例,有人向某外資保險公司投保後,感覺不適合自己,要求退保,營銷員說不能退,否則要扣除不少錢。這個人就向主管部門投訴,因為在10天內,當然是可以的。主管機關就要求這個保險公司退保,於是這個營銷員打電話給客戶,說本來是不行的,但在自己的爭取之下可以退保。看看,明明是自己在欺騙客戶,卻反而說成是自己幫了客戶的忙。
3、自殺條款。
曾看到一個新聞,說某中西部的農民,在兒子考上大學後,沒有學費,於是買了保險後自殺,希望以這種方式為兒子帶來大學學費。其實根據《保險法》規定,買保險後,被保險人在兩年內自殺,保險公司是不賠的。這位父親白死了。象這種情況,自然不能說保險公司騙人,因為自殺並非屬於保險事故。相反,如果是因為意外事故,或因他人的犯罪行為受傷或死亡,保險公司就要賠償。而如被保險人參予犯罪行為受傷或死亡,保險公司要賠了,豈不是慫勇犯罪?
4、疾病險不賠。
有些人買了醫療疾病險後,得了病保險公司卻不賠,自然非常憤怒。這主要是四種情況:
一是保險公司為了防止有些人得了病之後再買保險,規定了一個觀察期,好象是90天,只有在保險公司成立後90後以後得合同約定的疾病,保險公司才給付保險費。這樣的規定是公平合理的,否則大家都在檢查得了病之後再買保險,保險公司的賠付一定非常多,這樣不得不大幅提高保費,這對正常的投保人是不利的,也是不公平的,對保險公司也是不公平的。所以如果在90天內得病保險不賠,是合理的,不叫騙人;
二是除外責任,目前愛滋病是不治之症,所以商業保險公司都不予賠償,這在保險合同的除外責任中都有明確規定,這樣被保險人得了愛滋病保險不賠,也是合理的;
三是如實告知的責任,保險公司不大可能對被保險人的情況了如指掌,一般就要求被保險人如實回答自己的身份狀況,健康不佳的,有可能要按高於正常保險水平標准收保險費,如果已經得病了,保險公司就會拒保。所以如果被保險人故意隱瞞自己的健康狀況,保險公司拒賠同樣是合理的,也是考慮了其他投保人的利益;
第四種情況才是真正的騙人。就是我曾看過一些報道,根據保險合同,有些公司的醫療險,必然要按合同規定的辦法治療,而實際上按這些辦法治,只能是死路一條。另外比如腎壞了,也不賠,因為根據條款,只有兩只腎都壞死才能賠,理由是人有一隻腎就可以正常生活。具體記不太清了,總之離譜的情形比較多。
5、分紅低。
分紅保險最早出現在英國,是為了抵禦通貨膨脹。保險公司把實際利率高於預期利率,實際死亡率低於預期死亡率,以及實際費用低於預期費用的部分的總和,不少於70%分給投保人。這部分紅利顯然是不固定的,同時中國的保險公司絕大部分保費只能存入銀行或是買國債,少量可以買股票和基金,這樣分紅不可能象招商銀行的漲幅那樣多。而不少營銷員騙投保人說分紅險象基金一樣。分紅險有其一定的道理,在90年代中期,當時中國通脹厲害,銀行利率也高,當時就因為沒有分紅險,保險公司以明顯高於10%的收益率銷售的保險,就是保險公司的不良資產,而當時買保險的人,已經沒事偷著樂好幾年了。但如果利率規定太低,當利率上漲,又對投保人不利,所以分紅險是比較合理的。
6、個人所得稅。
有一個案例,有營銷員對某公司的幾個員工說,買他的保險,保費部分可以不交個人所得稅,就相當於打折買保險。這當然是騙人的。《個人所得稅》法根本沒有這樣的規定。等發現上當時,早過了10天的猶豫期了,要退保也要損失不少保費。但沒辦法,當時並沒有把這個人的話錄音錄下來,這個保險營銷員死不承認自己說過這樣的話。
總之,保險本身一般不是騙人的,騙人的是保險營銷員。而之所以有這么多人受騙,和他們不認真讀保險合同有關,如果認真讀了合同,不可能不知道10天猶豫期,提前退保保費扣除等各種規定。
⑦ 如何巧買保險規避風險
1、意外險排首位生活中常有「意外」發生
2、健康險要打組合拳健康險的保險費率與被保險人的年齡、健康狀況密切相關
3、重疾險是保險公司在被保險人患保險合同約定的重大疾病時,一旦確診就按合同規定的保險金額一次性給付保險金
4、各保險公司重疾險承保的疾病范圍不盡相同,投保人一定要仔細閱讀重疾保障范圍。同時,也要考慮自己的經濟承受能力,將重疾險附加在養老險之後是不錯的選擇,不過保費較高。如果經濟條件不允許,可購買一年一繳的消費型重疾險,相對便宜些。
5、宜買兩全保險低利率時代,購買兩全保險是不錯的選擇,指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限內身故或期滿生存,都可獲得保險金。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內死亡,向其受益人給付保險金。如果被保險人在保險期滿仍生存,保險人也將向其本人給付保險金。
⑧ 保險是規避風險的有效方法嗎
保險當然是規避風險的一種有效的手段,但是注意,規避不是避免,正是因為我們在未來的生活中可能會遇到各種各樣的風險,所以在會選擇購買保險來做到風險對沖,減少發生事故帶給我們的損失,所以從一定意義上來說,保險是可以規避風險的。我們買保險,可以花少量的錢,來避免更大的經濟損失,因此,很多人都會選擇購買保險。
買保險,也可以看作是一種風險轉移。買保險之前,發生風險的時候,我們需要自己承擔後果,但是買了保險之後,發生風險的時候,我們就把承擔風險的責任轉移給了保險公司。所以從長遠考慮的話,購買保險還是非常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