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保險產品取決於這個保單的合同。
有些保險合同只針對投保人,投保人死亡即賠付或終止。
還有些保險產品,基本是理財性質,保的范圍很低,但是在投保人死亡後,可以由投保人的孩子繼續享受此保險。(建議當做理財產品使用,配合一些保障全面的保險更為合適。)
⑵ 老人生前買的理財,到期後兒女怎麼取出來,要什麼手續
可以拿著你的身份證,你家的戶口本,理財時辦的理財產品本本,還有你父親的死亡證明等等吧 去辦轉讓手續 ,具體的手續最多就是走個轉讓的程序,還有一些證件的復印件。你可以去了解一下或者撥打理財公司的電話問一下不就知道了。
⑶ 在做投資理財的過程中沒到期人死亡她的打款銀行卡是否可以變更到自己親屬名下
這種情況要想直接變更是不可以的,必須走遺產繼承法律程序變更理財產品持有人。
⑷ 老人生前買的理財兒女怎麼取出來
那要先問一下你是哪裡買的,銀行還是民間私人機構,而且要問過他們這個要怎麼處理吧。
⑸ 我同學的父親去世了。老人生前有銀行理財產品和股票。請問如何將銀行理財產品和股票轉到他母親名下
如果知道密碼,直接從網銀上轉過去就行了。如果不知道密碼,就比較麻煩了,因為這涉及繼承的問題,而以繼承的方式得到這筆財產,銀行必須有公證書或者法院的判決書。而公證或法院判決,必須所有有繼承權的人(稱為第一順序繼承人)都到場才行,包括父母(不是你同學的父母,而是死者的父母!)、配偶(也就是他母親)和子女(全部,要有證明。派出所或居(村)委會出具)。他的財產,應認為其中一半是他母親的,其餘一半有所有活著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平分。
⑹ 活著的老人將定期存款可不可轉給子女
如果是老人的定期存款,可以轉給子女,讓子女存到銀行,這樣就成了子女的存款。
存款定期,活期。
現如今,市面上各種各樣的理財方式,大家在在生活中也會選擇適合自己理財產品來供自己生活理財,賺取另一份生活來源。其實外面很多理財產品雖然利率高,風險卻也並不低,在不可把控的情況下大多數人比較不碰這些理財產品。
那麼大家就不理財了嗎?其實銀行存款也算是理財方式的一種,例如定期存款、大額存單等等,都是大多數人更喜歡的,說到定期存款,分為3月~5年不等,很多人就會在存款時間上糾結,那麼在銀行「定期存款」到底是3年好還是5年好?存錯該吃虧啦!
首先,是活期好呢,還是還定期好?答案肯定是定期好。在安全的前提下,我們存款一般以效益優先,其次還需要一定的流動性,以保證不時之需。如果存活期,雖然可以隨時存取,流動性非常高,但0.3-0.35%的利率確實也太低了,根本談不上理財,僅僅是起到了由銀行代為保管的作用。而存定期,按照有關規定仍然可以隨時支取,對流動性沒有絲毫影響。相反,如果中途不是特別原因,一般都可以持有到期。或提前支取部分,剩餘部分仍然可以繼續享受定期利率,直到到期。二者對比,首先流動性沒有任何差別,其次取得更多利息的可能性要大的多,這樣比較當然存定期劃算。
至於存半年好,一年好,還是三年好?主要取決於你資金的閑置期限,或者說投資規劃。如果投資規劃模糊不明確,當然是期限較短更加符合實際。由於投資規劃不明確,必然導致提前支取的可能性變大,一旦出現提前支取,按照活期利率計算利息,就會損失更多利息,有得不償失的感覺。但是,如果投資規劃非常明確,能夠基本確定資金的閑置期,肯定是選擇3年期,因為1年期利率肯定低於3年期利率。在一般情況下,即使連續存三個1年的總利息也沒有一個3年期利息多,這個是有理論依據的,不信可以自己算算。
對於投資規劃不能明確的,如何平衡效益性和流動性的矛盾?其實也有其他更好的辦法,可以輕易解決,即分散存入。有兩種形式,一是將一筆資金分成多筆存入,長期和短期組合配置,短期產品主要是應對臨時用款之需;二是將不能確定期限的資金,轉移存入到其他第三方理財平台,有貨幣基金類的,也有一些創新型存款,不僅利率遠高於活期利率,而且可以隨存隨取,流動性較強,也比較安全。通過這些組合存款,也就有效解決了效益性和流動性之間的矛盾,使你不再糾結。
⑺ 老人去世了理財產品沒有到期有手機銀行到期後手機銀行能不能轉入子女賬戶上
老人去世了,理財產品沒有到期,有手機銀行。到期後可以先轉到手機銀行,然後再轉入子女的賬戶上。這個完全可以轉入。
⑻ 用父母的錢在子女戶頭上買理財產品,如果父母去世了,其他子女能否分到這個錢
如果能證明這個錢是父母留下的遺產的話,這個錢就需要大家一起去繼承。
⑼ 父母銀行轉賬給兒子錢,要求代為理財,屬於兒子和兒媳婦的共同財產么法律依據是什麼
既然是父母銀行轉賬給兒子錢,
要求代為理財,那就是委託兒子幫忙。
怎麼能屬於兒子和兒媳婦的共同財產呢?
這個具體條文不知道,反正還是父母的財產
兒子只是代為保管,幫助理財。
⑽ 郵政儲蓄銀行的理財可以轉贈給直系親屬嗎
郵政儲蓄銀行的理財產品不能夠轉贈給直系親屬,可以等理財產品到期以後取出來再轉給直系親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