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現行規定,企業如果適用新會計准則,所述理財產品通過「交易性金融資產」核算,持有期間的利息通過「投資收益」科目核算;收回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即可。
如果企業仍適用原會計制度,所述理財產品通過「短期投資」科目核算,持有期間收到的利息,作為沖減投資成本處理。收回時,收到金額與賬面價值以及未收到的已計入應收項目的股利、利息等後的余額,作為投資收益或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1、從公司帳戶劃出存款
借: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貸:銀行存款
2、購買理財產品
借:短期投資
貸: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3、處置理財產品
借: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貸:短期投資
投資收益
4、收回投資款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貸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1)不保值理財產品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投資理財,投資理財是指投資者通過合理安排資金,運用諸如儲蓄、銀行理財產品、債券、基金、股票、期貨、商品現貨、外匯、房地產、保險、黃金、P2P、文化及藝術品等投資理財工具對個人、家庭和企事業單位資產進行管理和分配,達到保值增值的目的,從而加速資產的增長。
理財產品除了種類繁多,理財產品的合約設計復雜如天書,晦澀難懂的產品描述也讓投資者「眼暈」,很多人基於對金融機構的信任和對高收益率的追求而簽下合約,最終在投資受損時才如夢初醒。而「被銀行客戶經理誤導」、「只報收益不說風險」、「將理財產品說成存款」等行為,更成為理財糾紛投訴的焦點。
另類理財產品多為不保本浮動收益產品,噱頭大於實質,與其掛鉤的產品價格走勢比較獨特,波動非常大,比如藝術品、酒類、普洱茶投資市場都出現過暴漲暴跌,因此風險也會大很多,風險承受能力不高的普通投資者最好不要輕易染指。
2. 購買理財產品會計處理分錄
銀行理財,一般是保本收益,收益也不高,可以通過「其他貨幣資金」科目核算。
存出保證金
借:其他貨幣資金
貸:銀行存款
收回本金和收益
借:銀行存款
借:財務費用 紅字
貸:其他貨幣資金
希望能幫助到您!
3. 在銀行購買理財產品的會計分錄
購入時: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100
貸:銀行存款100
收回時:借:銀行存款120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100
投資收益(差額)20
投資收益>0時,以投資收益為基數計提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
其取得的收入(收益)應並入本年應納稅所得額,同其他收入一並繳納企業所得稅。
4. 公司投資理財產品怎麼做會計分錄
公司投資理財產品會計分錄如下:
1.借:長期股權投資-成本800
貸:銀行存款 400
營業外收入400
2.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120
貸:投資收益 120
借: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 24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24
3.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160
貸:投資收益 160
借: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 32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32
4.借:應收股利 20
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20
5. 公司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怎麼做會計分錄
看你是什麼樣的理財產品,不同的產品不同的做賬。
借方科目可以是「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等等。
貸方科目可以是「銀行存款」,「其它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6. 金融企業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的會計分錄
金融企業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的會計分錄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
貸:銀行存款
不是計入短期投資科目。短期投資科目已經廢止了。
7. 銀行理財產品用什麼會計科目
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用到的會計科目是交易性金融資產。
如果是保本理財類的銀行理財產品,3個月以內到期的,放在其他貨幣資金。其他銀行理財產品,3個月以上到期的,放在交易性金融資產。
買入時處理: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
貸:銀行存款
到期贖回收,根據收益情況做賬務處理:
正收益:
借:銀行存款
貸:投資收益交易性金融資產
負收益:
借:銀行存款投資收益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
(7)不保值理財產品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特點:
1、企業持有的目的是短期性的,即在初次確認時即確定其持有目的是為了短期獲利。一般此處的短期也應該是不超過一年(包括一年)。
2、該資產具有活躍市場,公允價值能夠通過活躍市場獲取。
3、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期間不計提資產減值損失。
8. 銀行的理財產品,購買時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從公司帳戶劃出存款:
借: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貸:銀行存款
購買理財產品:
借:短期投資
貸: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處置理財產品:
借: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貸:短期投資
貸:投資收益(如果低於成本價的話,投資收益可能在借方)
(8)不保值理財產品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的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證保證金存款、存出投資款、外埠存款等其他貨幣資金。
二、企業增加其他貨幣資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減少其他貨幣資金,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本科目可按銀行匯票或本票、信用證的收款單位,外埠存款的開戶銀行,分別「銀行匯票」、「銀行本票」、「信用卡」、「信用證保證金」、「存出投資款」、「外埠存款」等進行明細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持有的其他貨幣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