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財產保險的保險標的為各種財產物資及其相關利益。
2.財產保險的保險標的必須是可以用貨幣衡量價值的財產或利益。
3.財產保險的業務活動具有法律約束力。
4.財產保險對於保險標的的保障功能表現為經濟補償。
5.財產保險屬於商業活動的組成部分。不知道這些對你有沒有幫助。
『貳』 簡述社會保險具有哪些基本特徵
社會保險和其他保險經濟行為相比較,有以下基本特徵:
(1)社會保險首先是國家和社會基本政策的直接體現,是維持社會政治、經濟秩序穩定和社會經濟正常發展的戰略性手段。它要求社會效益重於經濟效益,不能以經濟效益的好壞決定社會保險項目的取捨和保障水準的高低。必要時國家可以暫時犧牲局部的經濟效益,確保社會保險政策的實施,以求整個社會的穩定。
(2)社會保險是由國家通過立法形式強制實施的一種保障制度。所謂強制,是指凡屬於法律規定范圍的成員都必須無條件地參加社會保險並按規定履行納費義務。社會保險的納費標准和待遇項目、保險金的給付標准等均由國家或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規統一確定,勞動者個人作為被保險人一方對於是否參加社會保險及參加的項目和待遇標准均無權自由選擇與更改。只有強制徵集保險基金,才能獲得穩定可靠的經濟來源,實現基本國策的要求。
(3)社會保險是所有社會勞動者的一項基本權利。社會保險對所屬成員具有普遍保障責任,不論其年齡、就業年限、收入水平和健康狀況如何,一旦喪失勞動能力或失業,政府和企業作為保險人一方即應依法提供收入損失補償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一旦社會保險財務出現赤字時,國家財政負有補償的責任。
(4)社會保險所提供的保障水平只能以一定時期勞動者的基本生活需要為基準,既不保證原有生活水平不變,更不會滿足遇險勞動者的全面生活需求。社會保險承擔對喪失勞動能力和失去勞動機會的勞動者的基本生活保障責任,但不排除個人的責任。
(5)社會保險是國家調節個人收入差距的手段。社會保險待遇給付一般不與個人勞動貢獻直接關聯,分配原則是基本生活保障的實際需要。此外,社會保險分配政策的制定,是以有利於低收入階層為原則的,因為同樣的危險事故,對於低收入勞動者所造成的威脅大於高收入勞動者。
『叄』 保險產品的基本特徵
第一 保險是大家出錢 少數人用的 但是同時 也是有風險大家擔當的良好機制
第二 保險是一個以營利性質為跟本的商品
第三 保險是世界上唯一一個(不是錦上添花 而是雪中送炭的商品)
第四 保險是我們管理資金投資 第一要做的事 1 保險2長期存蓄或債券3投資低風險行業(公司業績好的或是自己熟人開的公司個人房產)4高風險(股票,古董,黃金,商業房產)
第五 保險是保監委管理的 是合法合規並且安全的投資
第六 保險是所有人都有需要 但是 不見得所以人都相信或是買得起的商品
第七 保險是名人最好的投資 也是 名人最奢的宣傳品
第八 保險是國家金融的三大支柱之一 也是其中起到唯一一個穩定民生的金融機構(銀行是為自己賺錢的企業 證券是為有錢人融資的地方 唯有保險是為需要的人設置的)
還有的 沒時間寫啦 有空再補充吧
『肆』 人壽保險有哪些基本特徵
它具有人身保險的一般特徵.如保險標的的風險不可估價、保險金額的定額給付、保險利益只是合同訂立的前提而非效力條件等。
『伍』 簡述保險的特徵有哪些
保險的特徵:
1、互助性:保險具有「一人為眾,眾為一人」的互助特性。保險在琮條件下,分擔了單位和個人所不能承擔的風險,從而形成了一種經濟互助關系。這種經濟互助關系通過保險人用多數投保人交納的保險費建立的保險基金對少數遭受損失的被保險人提供補償或給付而得以體現。
2、法律性:從法律角度看,保險雙是種合同行為,是一方同意補償另一方損失的種合同安排,同意提供損失賠償的一方是保險人,接受損失賠償的一方是投保人或被保險人。
(5)保險最基本的特性擴展閱讀:
按照保險保障范圍分為:人身保險、財產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證保險。
1.火災保險是承保陸地上存放在一定地域范圍內,基本上處於靜止狀態下的財產,比如機器、建築物、各種原材料或產品、家庭生活用具等因火災引起的損失。
2.海上保險實質上是一種運輸保險,它是各類保險業務中發展最早的一種保險,保險人對海上危險引起的保險標的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3.貨物運輸保險是除了海上運輸以外的貨物運輸保險,主要承保內陸、江河、沿海以及航空運輸過程中貨物所發生的損失。
『陸』 保險的特徵是什麼
保險的三大特徵是安全性、保障性、確定性。
1.安全性:用保險管理現金,比其他金融產品更安全,正因如此,保險可以作為長期理財工具,首先是保管的安全,放在家裡或銀行,會被人惦記(包括親人或者子女)。
2.保障性:我們可用「標桿效應」理解保險的保障特性,通俗的講就是「花小錢辦大事」,定期壽險、意外傷害、定期重疾、住院醫療及補貼等都具有了較為良好的保障性,正因如此,保險成為撬動和諧社會的標桿,而保險代理人則是促進社會和諧的使者。
3.確定性:所謂確定性是指保險合同可以約定未來若干年乃至終身的利益,其他金融工具一般只能確定中短期利益,無法鎖定幾十年後的利益,比如銀行存款或國債,最多約定五年內的本息,股票、基金只反映歷史交易情況,無法預知未來。所以只用存款、股票、基金等工具解決長期理財問題是不可取的。
(6)保險最基本的特性擴展閱讀:
1.保險(Insurance或縮寫為insur),本意是穩妥可靠保障;後延伸成一種保障機制,是用來規劃人生財務的一種工具,是市場經濟條件下風險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體系和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的支柱。
2.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
3.從經濟角度看,保險是分攤意外事故損失的一種財務安排;從法律角度看,保險是一種合同行為,是一方同意補償另一方損失的一種合同安排;從社會角度看,保險是社會經濟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生產和社會生活「精巧的穩定器」;從風險管理角度看,保險是風險管理的一種方法。
參考資料:保險(契約經濟關系)-網路
『柒』 保險的基本特徵有那些
保險的特徵主要有經濟性、互助性、契約性、科學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