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請問黑龍江失業保障金是多少
1:根據參加失業保險的年限不同,享受失業保險的期限也不同,最長為24個月。具體規定為: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再次失業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如果還未就業,達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由民政部門發給最低生活保障金。2:是
B. 哈爾濱失業保險能領到多少(我在單位繳納三年失業保險了,一開始是按照1000元繳納的)
不可能的事。。。。。。。失業金的領取月數是根據你繳費年限決定的,社會保險繳納的前4年是每年能領取3個月的從第五年開始是每年領取1個月的,繳納社保滿16年的可以領取24個月的,第十七年就沒有了,也就是說在你繳納保險滿16年才可以領取24個月的失業金。每月能領多少錢就要看你當地的社會平均工資標准了,北京市的24個月能領1萬多,你們是哪?
失業金的領取是通過勞動局職介中心辦理手續然後你到社保所辦理失業金領取證,然後社保中心發給你一個存摺,每月往折里給你打錢。辦證時帶好戶口本,身份證復印件,和3張一寸照片就行了,我就是負責辦理這個手續的勞動局工作人員,信我的沒錯
C. 哈爾濱領取失業救濟金
申請失業保險金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一)原工作單位和您參加失業保險並且按月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二)必須是非因您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因辭職、自動離職等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不能享受失業保險待遇;(三)您必須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
所以,您應當及時要求原工作單位在勞動合同期滿後7日內將您作為失業人員報您戶口所在地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在勞動合同期滿後20日內,持繳納失業保險的有關材料將您的檔案轉移到您戶口所在地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並且為您出具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您本人應當在勞動合同期滿後40日內,持該證明、戶口簿、身份證和3張一寸免冠照片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失業登記,同時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手續,領取失業保險金領取證和求職證,從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失業保險金;從辦理失業登記的次月起,持身份證、失業保險金領取證及求職證,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如果您因病不能親自領取的,可以委託親屬持上述三證、醫院診斷證明和代領人的身份證代為領取。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是根據其繳費年限來核定:繳費年限一至四年的,每滿一年,領取期限為一個月;四年以上的,超過的部分,每滿半年領取期限增加一個月。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最長為24個月。
辦理領取失業救濟金
失業人員在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60日內,首先持身份證到郵政儲蓄所辦理存摺(存摺、身份證需復印在一張紙上),然後必須由本人帶存摺、戶口、身份證、1張照片(黑白、彩色均可)、檔案、《領取失業保險待遇通知單》(通知單上有享受月份,最多24個月),到區失業科辦理領取失業救濟金登記,60日之內不來辦理,視為自動放棄,不予發放失業救濟金。失業人員接收:每月1—24日,報到後的下一個月的12—17日到居住所在社區蓋章,蓋章後20天左右帶存摺到全市各郵政儲蓄所領取。
D. 金一個月能拿多少錢,哈爾濱失業金領取標准和條件規定
一,如果領失業金,離職證明(解除勞動關系證明)上必須註明是非個人意願(如辭退、合同到期單位不續簽等原因)才能夠領取失業金。如果是自己辭職,是不能領取失業金的。
二、失業金領取,必須是在已和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後,且非個人意願解除勞動關系才能領取,累計繳費達到一年,你如果自己辭職或者合同到期個人不續簽,是不能領取失業金的。具體如下:
1, 能不能領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2, 領多少: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3,怎麼領
符合失業金領取條件的,需要提供解除勞動關系的材料、身份證、戶口本、照片等向參保地市社保機構申請領取失業金,失業人員經過失業登記和培訓之後方能領取到失業金。一般在辦理失業後次月領取,是打卡發放,按月在當地領取。具體程序由於各地辦理流程不一樣,建議你咨詢一下當地社保機構
E. 關於哈爾濱失業保險怎麼算
2016年哈爾濱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及領取標准如何計算
調整後我省失業保險待遇平均水平預計達到每月882元,提高了257元,提高幅度為41.12%。新失業保險金標准從今年4月1日起執行,其中:哈市市區(雙城區除外)為每月986元,漲了251元;哈市所轄縣(市、雙城區)為每月765元,漲了247元。
為更好地服務保障民生,參照各地城鎮居民消費性支出的增幅、最低工資標准和經濟狀況等情況,我省提高了失業保險金標准。新失業保險金標准從2015年4月1日起執行,其中:哈爾濱市區(雙城區除外)、大慶市區、綏芬河市、大慶石油管理局為986元/月,哈爾濱市所轄縣(市、雙城區)、大慶市所轄縣(市)為765元/月。
哈市失業保險的覆蓋范圍,從最初的國有企業待業職工逐步擴大到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股份合作制企業、私營企業、有限公司等各類企業及其職工,還有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事業單位及其職工,以及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靈活就業人員。
參保繳費標准為:個人繳納本人月工資總額的1%,單位繳納職工月工資總額的2%。職工繳納的失業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