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交通事故與對方協商已解決,但保險公司向法院起訴代位求償,我該怎麼辦
代位求償簡單來說,就是只要你符合條件,保險公司先把賠償給你,然後你把索賠的權益轉讓給你的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幫你去討錢,如果對方車輛有保險的,那麼保險公司會與對方保險公司溝通索賠。如果對方車輛沒有保險或者屬於非機動車的,那麼保險公司會走法院訴訟流程。而你需要做的就是拿著事故證明、以及物損證明,調取對方車輛身份信息,再找你的公司走一個申請代位求償的流程即可。從此再也不用擔心碰到無賴了
再說交通事故的調解辦法
如果你作為三者方:
第一個,是交警出面協調,給開了一個交警事故證明a4紙的那種,那如果這個時候保險公司向法院起訴,要你做代為追償,這個時候你應該拿到賠償了,你只要在保險公司需要召喚你的時候提供下證件,或者證明下事故經過,或者出庭作證簽個字就好了
第二種 交警沒有出面,你們自己調節的,那就是沒有第三方證明了,保險公司要起訴做代為追償,首先他的有完整的證據鏈和資料。
這個資料怎麼來?要你復述並且主動聯系第三方跟你一起到保險公司做筆錄,對方不配合的話,你要報警把對方抓到大隊裡面去做正式的事故認定。如果對方都不配合,你要想辦法拿到對方的保險公司信息,配合自己的保險公司到交警大隊調取探頭,直到保險公司掌握完整的證據鏈上庭。
如果你是作為肇事方,那麼被保險公司起訴做這個代位追償的話,前面你已經跟他協商好,這時候就應該要聯系這個車的車主了,跟他說一下這個金額是不是能夠私聊,那在能夠私了的情況下,讓客戶去告知自己的保險公司,放棄這個代位求償權。你們私了之後這筆錢。到了第三方的車主手上,那麼這個車主收到了錢,他就可以 把錢轉給保險公司,讓保險公司取消這個代位求償權了,等於是你這邊直接私了賠給了對方車主。這就如你在前面提問時所說,你們雙方已經做好協商了的情況。
那如果不是這種情況,也就是說你們之間的協商失敗了協調不下來,那保險公司起訴這個代位求償的話,你要看一看你自己的證據鏈完不完整,信息會不會對稱,比如自己購買了一些商業保險了的話,讓自己的保險公司去做一個補充賠償給對方,或者說賠償給對方的保險公司即可。
那如果這種情況還是搞定不了,比如說自己的商業保險不夠賠,那就要看一下自己的已知條件也就是對方的這個保險所求賠償的金額是不是能夠在自己的范圍之內,如果可以的話協商完成也可以少賠一些,按少賠的金額賠完即可。如果與三者協商不了的話,那就再跟對方的保險公司進行一個私下的協商,看能不能夠在一定的許可權內做一個補充的損失處理。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到你!
『貳』 我應該自己起訴,還是讓保險公司代位求償
你可以直接以對方侵權你的權利為由,以對方和對方的保險公司為被告提起侵權之訴,要求對方及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提起民事訴訟主要的費用是訴訟費。
『叄』 保險公司代位追償
代位求償是指保險公司先幫助車主賠償車損,再由保險公司向責任方追償
以下情況可以代位追償
1、對方車輛無保險:
責任方車輛沒上車險,且責任方車主不肯賠償的,這時您可以申請「代位賠償」。
2、對方拒絕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上簽字:
在有些交通事故中,對方對交警的裁決有異議,對交警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不認可且拒絕簽字。對於這種情況,作為受害方的您可以向您所在的保險公司申請「代位賠償」。
3、對方故意拖延或故意拒付相關賠償:
在有些事故中遇到一些「老賴」(指拒不賠付欠款或者賠償,這類人群的俗稱),在警察給出相關裁決之後,以各種理由拒絕或者延期賠付維修費用,甚至「人間消失」。此時也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代位賠償」;
4、對方逃逸後有證據證明肇事車輛信息:
肇事逃逸的情況在近幾年的交通事故中頻發,如果在發生交通事故之後,對方肇事車輛逃逸,此時您可以通過照片、行車記錄儀甚至是錄音記下對方的車牌號和車主的信息,這樣也可以向您所投保的保險公司申請「代位賠償」;
5、對方無經濟賠償能力:
最後一種情況就是對方經濟無賠償能力,責任方說經濟條件差,沒錢交,比如三輪車刮豪車的情形,有些車主可能會承擔維修費用,讓對方走。如果你想讓對方賠償你,也可以向你的保險公司申請「代位求償」。
關於保險代位權的權利性質,大致有三種觀點:
1、債權擬制轉移說,認為被保險人的債權雖因保險人償付保險金而消滅,但法律擬制該債權仍存在,並移轉給保險人。
2、賠償請求權說。該說認為保險人自給付保險金時起,便取得與已消滅之債權同一的賠償請求權。
3、債權移轉說。該學說認為代位求償權實質上是保險人對第三人債權的「法定受讓」,無須被保險人的讓與意思表示,也勿須債務人的同意。大多數學者所採納。我國《海商法》第252條即明確:保險標的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是由第三人造成的,被保險人向第三人要求賠償的權利,自保險人支付賠償之日起,相應轉移給保險人。《保險法》第45條第1款(修改前的《保險法》第44條第1款)因第三者對保險標的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自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范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人請求賠償的權利。
『肆』 保險公司給我代位追陪的前提是要起訴,拿到法院的判決書。保險公司再給我代位追償。合理嗎
合理。他們都是這么做的,行規,並非只是對你這樣。有了判決書,這個事算是到頭了,各方都不可能再說什麼,不會再有糾紛,作為單位,保險公司都願意這么做,這對他們也是一種保護,判決書就是他們地依據。
『伍』 保險公司代位追償
不可以代位追償。因為代位追償是保險公司之間的事,對方沒有任何保險,你的保險公司如何代位追償?目前你只有法院起訴他,並且申請財產保全,防止他把車賣掉。
『陸』 我與保險公司形成代位賠償、保險公司讓我提供起訴書合理嗎
代位賠償又稱為代位追償,是指被保險物品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由第三者責任造成的損失,保險人(保險公司)向被保險人履行損失賠償責任後,保險人(保險公司)有權在其已經賠付金額的限度內取得被保險人在該項損失中向第三責任方要求賠償的權利。保險人(保險公司)取得該項權利後,即可取代被保險人的地位向第三責任方索賠。簡單說就是是保險公司先行賠付你的損失,然後保險公司再追究對方責任。現在你的保險公司願不願意賠償你的損失?如果願意的話,那你就選擇這種方式。具體的還是要和保險溝通,他們有沒有關於費用的特別規定。
『柒』 起訴保險公司代位求償申請定損怎麼寫
保險公司的代位求償權,前提是他向當事人賠償了。
你想起訴什麼呢?
『捌』 我能否起訴我的保險公司,要求保險公司代位追償
從民法理論上講,受害人要求賠償車輛減值損失的請求是合理、合法的。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第二款規定:「公民、法人由於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民法中規定的侵權損害對象不僅包括權利,而且包括權利以外的受法律保護的合法利益。車輛減值損失只要符合民法上損失的構成條件,能夠作為一種民法上損失進行認定,就應該受到法律的保護。《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損害賠償的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和財產直接損失。」車輛減值損失作為一種民法上的直接損失,那麼應該屬於上述規定的財產直接損失范疇。《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四十條規定:「因交通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應當修復,不能修復的,折價賠償。牲畜因傷失去使用價值或者死亡的,折價賠償。」該條雖只是對車輛的修復進行規定,但與車輛減值損失賠償並不沖突,也沒有否定車輛減值損失。因此,在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賠償案件中,當事人可以就自己的車輛減值損失進行主張賠償,法院的審理裁判完全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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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 代位起訴保險公司
首先,對方酒駕並且肇事逃逸,那麼是對方負全責的,就不知道你這次要責任是怎麼來的?
其次,事故理賠金是根據對方損失按責任理賠的,比如對方損失總額(包括人員醫療費用和車輛維修費用)為100萬,如果對方主要責任佔70%,你的次要責任佔30%,那麼保險公司的理賠金就是30萬,我想問一下對方的損失有那麼大么?怎麼能賠那麼多?畢竟你是次要責任。
再次,如果雙方協商內容明顯不符合事故事實,比如說你沒有任何責任而協商你佔次要責任,如果保險公司有直接證據表明協商結果違背事實結果,那麼保險公司是不會理賠的。
總之,財產險的賠付是以事實依據為准繩,責任模糊部分可以協商處理,如果協商結果拒不執行可以向自己保險公司索賠然後由保險公司向對方代位索賠。
『拾』 交通事故保險公司起訴代位求償只提供認定書和發票拒絕提供定損書法院能判嗎
1、代位求償權,是法律賦予保險公司的。
2、賠償是否真實、合法,有效,是法院支持與否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