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2017年出險2次,2018年保費上漲多少
第二年保險金額在原價的基礎上浮25%。
根據有關規定,無論事故大小,只要保險公司進行了賠款,都算出險一次。按照以前的車險保費政策,車輛出險一次第二年保費是不變的,但是2018年車險第三次費改後,車輛只要出險一次第二年就取消車險折扣,保費也會以1.25左右的折扣系數進行調整,可以說是非常嚴格了。
在第三次費改過後,各大保險公司會把重點放在賠付率上,也就是說如果你出險次數過多,不僅保費會上漲,賠付率也有可能降低,像損失很小的車輛事故,就不要出險了。
在商業保險方面的,汽車出險次數和保險優惠方面就和購買保險的保險公司有很大的關系了,不同的保險公司規定也不相同。像平安保險公司,如果上年沒有出險,下年再次購買保險時,保險的費用就會優惠30%。
如果上年出現事故,那麼再次購買保險時,保險費用方面就不會有優惠了,如果出現事故很多是,保險公司就會看情況來增加保險的費用。
(1)2018保險上浮怎麼計算擴展閱讀:
在交強險方面,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費率浮動因素及比率表》,影響交強險費率上浮主要的因素有以下幾個方面:
1、車主在上一個年度發生一次有責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交強險費率不變;以5座的轎車為例(以下也以該車型為例),交強險仍為950元/年。
2、車主在上一個年度發生兩次有責任道路交通事故,交強險費率上升10%,即950元(950×10%)=1045元。
3、車主在上一個年度發生三次有責任道路交通事故的,交強險上浮20%、4次及以上的上浮30%;
4、車主上一個年度發生有責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交強險費率上升30%,即950元+(950×30%)=1235元。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貳』 汽車2018年出險2次 保險公司賠付5000 今年保險費用會上漲多少
商業險按照這個浮動
『叄』 人保車險上浮標准2021
人保2021車險上浮標準是依據出險次數來決定的,如果連續上年發生了1-2次事故,還是維持上年的保費,就是1.0系數,不會有上漲情況,但是上年如果發生了3次-8次以上的事故,第二年保費就上漲不少。
2021交強險保費上浮標准為:若上一年度發生一次出險事故但不涉及人員死亡,則不享受交強險保費折扣,若上一年度發生一次出險事故且涉及人員死亡,則交強險保費上浮10%,若上一年度發生兩次及兩次以上出險事故,則交強險保費上浮30%。
需要注意的是,根據當地交通事故發生率的情況,全國被劃分成為ABCDE五個區域且享受不同的交強險保費折扣,比如A區可享受的最高交強險保費折扣為50%,B區可享受的最高交強險保費折扣為45%等。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國人保或人民保險)成立於1949年,是一家綜合性保險(金融)公司,世界五百強之一,也是世界上最大的保險公司之一,屬中央金融企業, 注冊資本為4242399.058 萬元人民幣,在全球保險業中屬於實力非常雄厚的公司。公司標志為英文PICC。旗下擁有人保財險、人保資產、人保健康、人保壽險、人保投資、華聞控股、人保資本、人保香港、中盛國際、中人經紀、中元經紀和人保物業等十餘家專業子公司,中國人保還持有中誠信託32.35%的股權。
經營范圍涵蓋財產保險、人壽保險、健康保險、資產管理、保險經紀、信託、基金等領域,形成了保險金融產業集群,在海內外具有深遠影響力。
2018年9月28日中國證監會發布公告,按法定程序核准了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首發申請IPO。 11月16日,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
『肆』 主險上漲是什麼意思
車輛保險,即機動車輛保險,簡稱車險,也稱作汽車保險。那麼,2018車險保費上漲條件是什麼?金投保險網小編就來介紹下。
第二年汽車保險費用是多少主要取決於上一年的出險情況,特別是汽車費改之後,出險因素更加重要。
前一階段改革試點工作完成後,大部分地區駕駛習慣良好的低風險車主享受商業車險最低折扣率已由改革前的0.7下調到0.4335,而第二次改革,這一折扣力度將更大。
對於2018車險保費上漲條件來說,以XX地區為例,商業車險的兩個自主渠道系數當前最低分別為0.85,低風險車主能享受到的商業車險最低折扣率由改革前的7折調整到4.3折左右;在二次費改自主權擴大後,這兩個系數的最低折扣將分別從8.5折調整至7.5折
另外,只要上一年沒有交通違法行為的,在續保時可以享受優惠,按照車險總折扣系數公式來算,一名上海車主車險保費的最大2017車險折扣系數為0.34,比調整前的0.39優惠了12%。而反之,如果駕駛習慣不良,那麼其保費或比原來高出2.91倍。
總結:從以上內容來看,第二年的汽車保險費用與前一年的出險情況是息息相關的,也就是說2018年車險是沒有上漲的。並且前年沒有出險的,第二年就可享受相應的折扣,如果駕駛習慣不良,出險事故較多的話,第二年保費將會有所上漲。
附加險可以取消嗎
附加險是相對於主險(基本險)而言的,顧名思義是指附加在主險合同下的附加合同。它不可以單獨投保,要購買附加險必須先購買主險。
一般來說,附加險所交的保險費比較少,但它的存在是以主險存在為前提的,不能脫離主險,形成一個比較全面的險種。
比如:你擁有社保住院醫療,那麼大可不必要再附加商業保險住院醫療,醫療補貼是不以獲利為原則的,不能得到雙重賠付。如你非常年輕,身體也比較好,你可以不附加住院日額補貼附加險。
另外,附加險一般均是以份數來計,一份,二份,三份,份數高,所得到的賠付的額度就越高,不知你所說的是一種附加險的份數,還是附加了兩種內容非常相盡的附加險。
『伍』 每年車險都是怎麼計算的呢
第一年費用計算,保的越多、車輛購置價越高,保費越高。就車險計算公式來說,交強險按基本標准進行核算。
商業險的計算公式大致如下:
車輛損失險保費=基本保險費+本險種保險金額×費率;
第三者責任險保費=固定檔次賠償限額對應的固定保險費;
全車盜搶險保費=車輛實際價值×費率;
車上責任險保費=本險種賠償限額×費率;
不計免賠特約險保費=(車輛損失險保險費+第三者責任險保險費)×費率,等等。
第一年之後的費率計算,出險次數越多、無理由停保,費率會相應走高。突出的表現為交強險的費率計算,如果第一年沒有出險,第二年就相應打折,車輛強制保險費用=基礎保費(1+與道路交通事故相聯系的浮動比率)(1+與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相聯系的浮動比率)。
商業險也會根據一些因素來實行浮動費率,其中一個最主要的原則就是,第一年出險記錄多的,汽車第二年保險費就會上浮,出險記錄少的,就能享受到保費優惠。
汽車保險的具體費用計算方式,車主可以按照相應的基本費率,依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按照具體的計算公式進行計算(相對比較繁瑣)。相對而言,建議最好是使用一些網上的車險計算器進行測算,更為節省時間,方便許多。
車險的類別與費率標准。車險主要分為強制險與商業險。其中交強險的費率是由國家規定的,基本情況下是一定的,比較好計算。難點在於商業險的費率是由車險公司依據國家的基本標准制定的,多是不一致的,各家公司都是有一定的費率表的,計算起可索要一份參考。
車險費率的影響因素。一是駕駛記錄,小心駕駛、沒有事故,你的保費就會降低。二是汽車型號,車價越高,保費也相應走高。三是駕駛區域,有的保險公司在確定保費的時候,甚至會把你的車泊在自家門口車庫還是地下公共停車場都考慮在內。四是是否連續受保,如果沒有足夠理由要停保,再恢復時會把你作為新客戶來考慮,通常這意味著加保費。
『陸』 平安出險幾次保費上浮
出險一次,保險費用就會增加一些。更新保險費率的浮動或優惠率與去年報告的事故數量和賠償金額密切相關。
保險費率、浮動系數和比率如下:
1、如果去年沒有發生交通事故,提供保單復印證件則可優惠 10%。
2、如果過去兩年沒有發生交通事故,在上年已確認優惠10%的情況下提供保單復印證件,則可優惠20%。
3、如果過去三年沒有發生交通事故,在上年已確認優惠20%的情況下提供保單復印件,則可優惠30%。
4、首次投保或者上年只發生過一次交通事故,且並無死亡記錄,則可基準保費。
5、上年發生過兩次交通事故且並無死亡記錄,則加費10%。
6、如果上年發生交通事故且造成死亡,則加費30%。
(6)2018保險上浮怎麼計算擴展閱讀:
保險出險次數折扣:
去年沒有發生交通事故,提供去年政策的復印件-10%的折扣。
在過去的兩年裡沒有發生交通事故,去年提供了一份保單的復印件(前一年確認了10%的折扣)——20%的折扣。
在過去的三年裡沒有發生交通事故,去年提供了一份保單的復印件(前一年確認了20%的折扣)——30%的折扣。
第一次保險或去年發生交通事故(沒有死亡)-基本保險費。
前一年發生了兩起或更多的交通事故(沒有死亡)。
去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增加了30%。
參考資料:網路--浮動保險費率
『柒』 車險中交強險怎麼上浮呢
變化一:交強險賠得更多
車險主要分為為 交強險 和 商業車險 。先來看看交強險。
假設一位家徒四壁的司機,把行人給撞了,將根本無力賠償。
為了避免受傷人員無法獲賠,國家強制規定每輛車都要買交強險。
交強險的全稱是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保障車禍對第三者造成的損失。
根據自己在事故中是否有責任,分為有責或無責,賠償額度不同。
不過,從 2008 年起,交強險的保額都沒有變過,最高賠 12.2 萬。如今十幾萬能做什麼呢?
所以,這次改革提高了交強險的賠付額度,如下圖所示:
可以看到:
改革前,如果是由於自己的責任,造成對方死亡,最多賠 11 萬,改革後可賠 18 萬;如果造成對方受傷,醫療費也可多賠 8000 元。
在賠得更多的同時,保費還可能下降。
改革前,初始保費 950 元,若 3 年都不出險,最多可以優惠 30%:
第 1 年打 9 折
第 2 年打 8 折
第 3 年打 7 折
而改革後,最多可打 5 折。
這意味著,沒發生理賠的車主,交強險價格會更便宜。
但需要注意的是,交強險相當於國家醫保,只能起到一些保底作用,遠不足以覆蓋風險。
如今在交通死亡事故中,平均賠償額都在 100 萬以上,如果只有交強險賠 18 萬,還有大幾十萬的缺口要自己填,壓力難以想像。
所以,交強險雖然賠得多了,但仍是遠遠不夠的,商業車險還是要買的。
變化二:商業車險保障更好
現有的商業車險,由 4 項主險和多項附加險組合而成。這就導致有時看似買了全險,卻因為沒有買附加險,而不能獲賠:
比如車窗玻璃破碎,如果沒有附加玻璃險,就賠不了。
針對這類問題,商業車險做了改進:在車損險這項主險上,增加了 7 項責任。
它們分別是:
可以看到,車損險增加的責任,除 「全車盜搶險」 以外,都是原來的附加險。
改革前,若想車險全額賠付,必須要附加不計免賠險;若擔心發動機進水,就要附加涉水險;
改革後,只要買了車損險,就默認有這些附加險,不僅省事,保障也更全面了。
並且,監管還鼓勵保險公司開發其他附加險,比如車輪單獨損失險、醫保外用葯責任險等。
現有的車險,醫療費用報銷僅限醫保內用葯,醫保外用葯則要自己額外承擔。如果能開發類似險種,對消費者是很實用的。
順便提一句,其實買份百萬醫療險,就能解決醫保外用葯的報銷問題,建議都買上一份。
變化三:第三者責任險,可買千萬保額
坦白講,我認為 「第三者責任險」 是最重要的車險險種。
它和交強險類似,賠償的是車禍造成第三者傷亡或財產的損失,這些是開車的最大風險。
而交強險即使在改革後,如果造成第三者死亡,最多隻賠 18 萬;如果撞壞對方的車,最多也只賠 2000 元;
在如今人均死亡賠償動輒百萬、豪車修理費動輒數十萬面前,這些賠償額只是杯水車薪,需要 「第三者責任險」 來補充。
買高保額的 「第三者責任險」,就是防範難以承受的 「災難性風險」。
三者險保額最好在 100 萬以上,一線城市買 200 萬以上也不足為奇,最高可買 500 萬。
這次改革提高了三者險的限額,最高可買 1000 萬。
前段時間,有一起高速公路油罐車爆炸事件,造成幾十人傷亡。如果事故車輛有千萬保額的三者險,或多或少能幫上一些忙。
所以,三者險保額提高,能更好地起到經濟補償作用,建議車主們盡量買高一些。
變化四:商業車險價格下降
這次改革,還會讓車險的價格進一步降低,主要有兩方面的原因。
原因一:附加費用率下降
我們交給保險公司的保費中,有一部分拿去理賠了,還有一部分就用在了 附加費用 上。
附加費用包括廣告費、給中介的手續費、給客戶的禮品費等等。
在過去,附加費用佔到保費的上限為 35% ,而改革後的上限會降為 25%。
用在廣告和手續費上的錢少了,保費就有了更多的下降空間。
原因二:逐步放開價格限制
以前車險的地板價,是有監管限制的。之後限制將逐步放開,最低多少錢,由保險公司說了算。
放開的措施會分為兩步。
第一步:推出自主定價系數
這個系數的范圍在 0.65 - 1.35 之間,作為普通消費者,我們沒必要知道它的具體含義,只需要清楚,它能讓車險的折扣低至 65 折。
當然在算保費時,還會考慮其他能打折的因素,所以最終的車險價格,折扣還會更低。
第二步:完全放開自主定價系數
相當於完全放開車險的價格限制。
其實早在 2018 年 9 月,銀保監會就曾在青海等地試點,完全放開價格限制,青海車險的件均保費,也因此下降 15% 左右。
由此可見,這一步政策落實後,就可能刷新目前的車險地板價。
最後還是想提醒大家,「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安全駕駛,是比關注改革更重要的事
『捌』 平安車險,新車第一年出險一次,第二年保費怎麼計算
平安車險,新車第一年出險一次,第二年保費不會上浮。如果只是一次出險,保費不會上浮,但是也不會有優惠,可以根據保險杠的維修金額來自行核算。根據條例規定,如果上年未發生有責任道路交通事故,交強險下浮10%;連續兩年未發生,下浮20%;連續三年或者三年以上未發生,下浮30%。
如果上年度發生一次不涉及死亡的有責任道路交通事故,交強險不浮動;如果發生兩次或兩次以上,交強險上浮10%;如果發生有責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上浮30%。
(8)2018保險上浮怎麼計算擴展閱讀:
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八條被保險機動車沒有發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險公司應當在下一年度降低其保險費率。在此後的年度內,被保險機動車仍然沒有發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險公司應當繼續降低其保險費率,直至最低標准。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險公司應當在下一年度提高其保險費率。
多次發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道路交通事故,或者發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險公司應當加大提高其保險費率的幅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被保險人沒有過錯的,不提高其保險費率。降低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標准,由保監會會同國務院公安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