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收到工傷保險,會計分錄怎麼做
工傷保險賠償金,是屬於支付給工傷職工的款項,並不屬於企業的款項,企業代工傷職工收後要付給工傷職工的。你所做的分錄正確。
㈡ 收到社保給的工傷保險怎麼入賬
您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轉賬到單位的工傷保險款是發給受工傷人員的,單位只是代收一下,然後全額發放給受工傷的員工。因此,該筆款項屬於其他應付款。收到時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 銀行存款
貸 其他應付款
發放給受工傷員工時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 其他應付款
貸 現金(如果是通過銀行轉賬到受傷員工銀行卡的,貸 銀行存款)
㈢ 企業收到工傷保險賠付如何進行會計賬務處理
會計做賬也稱會計實務,指會計進行賬務處理的過程,一般從填制憑證開始到編制報表結束的整個過程。
在過去計劃經濟年代裡,會計只是被動的執行國家規定完成上述過程就可以,隨著市場經濟不斷完善。經濟業務不斷創新,如何更准確、更合理地處理每一筆業務成為很多會計必修的一門技術。至此,會計作賬就被賦予特殊的意義,不再局限過程而是解決如何做的更好。
做賬流程:
1、根據出納轉過來的各種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後,編制記賬憑證。
2、根據記賬憑證登記各種明細分類賬。
3、月末作計提、攤銷、結轉記賬憑證,對所有記賬憑證進行匯總,編制記賬憑證匯總表,根據記賬憑證匯總表登記總賬。
4、結賬、對賬。做到賬證相符、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5、編制會計報表,做到數字准確、內容完整,並進行分析說明。
6、將記賬憑證裝訂成冊,妥善保管。
溫馨提示: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更多需求,建議咨詢相關專業人士。
應答時間:2020-12-24,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平安銀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來看「平安銀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㈣ 工傷賠款,如何做會計分錄
工傷賠款分錄如下:
支付時:
借:其它應收款--保險公司
管理費用--福利費
貸:銀行存款
收到保險公司賠償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
(4)收到工傷保險費的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1、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7175元)。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㈤ 收到保險公司員工工傷賠付款怎麼做賬
一、如果你單位為職工上保險了,帳務處理如下:
1、發生工傷事故後,向職工墊付醫葯費:
借: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或社保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2、保險公司或社保賠付公司墊付的葯費時(如果全額賠付)
借:銀行存款或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或社保
3、如果不是全額賠付
借:銀行存款
管理費用或應付福利費(公司負擔部分)
貸: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或社保
註:內資企業公司負擔的葯費計入「應付福利費」科目;外資企業公司負擔的葯費計入「管理費用--福利費」科目。
應答時間:2021-03-02,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平安銀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來看「平安銀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㈥ 工傷醫療費會計分錄
一、如果單位為職工上保險了,帳務處理如下:
1、發生工傷事故後,向職工墊付醫葯費:
借: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或社保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2、保險公司或社保賠付公司墊付的葯費時(如果全額賠付)
借:銀行存款或現金
借: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或社保
3、如果不是全額賠付
借:銀行存款
借:管理費用或應付福利費(公司負擔部分)
貸: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或社保
二、如果你單位沒上保險,全額報銷工人的葯費時
借:管理費用(或應付福利費)
貸:銀行存款
(6)收到工傷保險費的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1、《勞動保險條例》(1953年政務院修正公布)第十二條規定:工人與職員因工負傷,其全部診療費、葯費、住院費、住院時的膳費與就醫路費,均由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負擔。
該條例作為我國第一部保險條例,確立一個基本原則,就是職工不承擔任何醫療費。目前該條例並未明文宣告失效。
3、《工傷保險條例》(2004年1月1日施行)第二十九條規定,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該條例只規定了所需要費用符合目錄的,從工傷基金支付,但沒有規定不符合目錄的,由誰承擔。所以可以認定這是工傷保險條例的一個法律漏洞。但絕不能因為工傷保險條例沒有明文規定由用人單位承擔,所以認定職工的請求沒有法律依據。因為前文已述,1953年勞動保險條例尚未完全失效。
㈦ 收到購買的工傷意外險發票的會計分錄怎麼寫
借:其他應收款——墊付工傷費
貸:庫存現金
一個星期後收到錢
借:銀行存款
其他應收款——工人
管理費用——福利費(工傷費)
貸:其他應收款——代墊工商費
《企業會計准則第9 號 ——職工薪酬》應用指南:「職工薪酬的確認和計量在職工為企業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企業應根據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對象,將應確認的職工薪酬(包括貨幣性薪酬和非貨幣性福利)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同時確認為應付職工薪酬,但解除勞動關系補償(下稱「辭退福利」)除外。計量應付職工薪酬時,國家規定了計提基礎和計提比例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標准計提。比如,應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等繳納的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包括根據企業年金計劃向企業年金基金相關管理人繳納的補充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應向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以及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等。沒有規定計提基礎和計提比例的,企業應當根據歷史經驗數據和實際情況,合理預計當期應付職工薪酬。當期實際發生金額大於預計金額的,應當補提應付職工薪酬;當期實際發生金額小於預計金額的,應當沖回多提的應付職工薪酬。」
㈧ 公司收到社保局的工傷退款,應該是以前多扣的,這個分錄該怎麼寫(工傷保險是單位繳納的)
做一個與先前繳納工傷保險費時相反的分錄沖回多扣的部分。在計提下月工傷保險時少提這個數。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工傷保險)
㈨ 請問收社保的員工工傷賠償款怎麼做會計分錄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1、這要根據保險的類型進行分情況:只要是社保范圍內的都要計提;若為商業保險(特殊行業除外)則不用計提,直接計入費用中,因為商業保險是不能稅前抵扣的。
分錄: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工傷保險
貸:應付職工薪酬-勞動保險費-工傷保險
繳納:借:應付職工薪酬-勞動保險費--工傷保險
貸:銀行存款
2、會計分錄是指根據經濟業務的內容指明應借、應貸賬戶的方向、賬戶名稱及其金額的一種會計分錄。簡稱分錄。會計分錄是由應借應貸方向、對應賬戶(科目)名稱及應記金額三要素構成。按照所涉及賬戶的多少,分為簡單會計分錄和復合會計分錄。簡單會計分錄指只涉及一個賬戶借方和另一個賬戶貸方的會計分錄,即一借一貸的會計分錄;復合會計分錄指由兩個以上(不含兩個)對應賬戶所組成的會計分錄,即一借多貸、一貸多借或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