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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機動車商業保險條例

發布時間:2021-09-22 22:46:45

❶ 2017的商業保險是怎麼回事

你具體是想說明商業保險的什麼方面?

❷ 2017年汽車商業保險各種保險的保額是多少

這要根據你出險的次數和你上的保險種類決定的,比如你上三者50萬,第一年可能是1500,如果你一年沒出險,那會給你打6114折,大約就是900多,所以,我也給不了你具體的價格

❸ 汽車保險新政策2021

2021年汽車保險新政策
自2017年1月1日起,全國范圍內保險公司將實行新的車輛保險費率政策,出險2次的保費上浮25%、3次的上浮50%、4次的上浮75%、5次的保費翻倍!
因此,當前的車險收費標准與風險程度不匹配,對險企以及車主都有失公平。
汽車保險新規的不同:
1、按車輛實際價值計算保費,同價不同款汽車保費不同
費改前,車主購買保險時是按新車購置價來確定保險費用的。費改後,車輛是以實際價值確定保費投保車損險的,發生全損時,車輛即可獲得實際損失的賠償。比對費改前,消費者需要支付的費用也會更低。
費改之後,如果同價格車輛投保,那麼車型不同,其所交保費也不同。權威評測安全系數較高,修理便捷(零部件較為便宜)的車輛,保費用將會更低。
2、出險越少,駕駛習慣好,保費越低
費改後保險公司給出的價格高低,不僅會取決於車主上一年的出險率,還要參照車主的駕駛行為習慣和駕駛風險。簡單計算一下,上一年沒有出險,綜合算下來,車險費率最低可以享受到基準費率的6折,如果連續兩年沒出險,保費最低可以打5折,如果連續3年(或以上)沒出險,保費最低可以打到4折左右。
3、新規擴大保險責任范圍
被保險人或司機的家人可在三責險項下進行賠付,相比過去撞到自家人保險不賠情況,費改之後,其保險責任的范圍變得更廣了。除此之外,因為台風、熱帶風暴、暴雪、冰凌、沙塵暴、冰雹等自然災害所導致的車輛損失,也增加到車損險保險責任中,各險種也均刪除了多項責任免除約定。
4、增加「代位求償」權
簡單來說就是,當本人遇到對方負全責的保險事故,如果對方因為投保額不足,或者沒有能力賠償,受損一方可以要求自己的保險公司先行賠付,然後由保險公司負責向對方追償

影響車險保費的主要因素
新施行的車輛保險費:NCD系數值,連續3年不出險為0.6,連續2年不出險為0.7,上年不出險為0.85,新車、上年出險1次或平台有不浮動原因為1.0,上年出險2次為1.25,上年出險3次為1.5,上年出險4次為1.75,出險5次及以上為2.0。


汽車常規保險包括什麼
汽車常規保險包括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不計免賠險以及全險。
1、交強險
交強險的全稱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
2、第三者責任險
第三者責任險(簡稱三責險),全稱:商業第三者責任保險。是指被保險人允許的合格駕駛員在使用被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的直接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支付的賠償金額,保險人會按照保險合同中的有關規定給予賠償。
3、車損險
車損險是指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員,在駕駛保險車輛時,發生保險事故而造成保險車輛受損,保險公司在合理范圍內,予以賠償的一種汽車商業保險。車損險和三者險是車輛保險的基本險,主要賠償被保險車輛的損失以及由被保險車輛在使用中給第三者帶來的損失。
4、不計免賠險
不計免賠險的全稱為「不計免賠率特約條款」,是一種商業險(車損險或三責險)的附加險。不計免賠險作為一種附加險,需要以投保的「主險」為投保前提條件,不可以單獨進行投保。其保險責任通常是指「經特別約定。
5、全險
汽車全險,一般包括:交強險+車損險+第三者責任保險+不計免賠+車上人員險等這幾項,有條件還可以附加盜搶險、玻璃險、車身劃痕險、自燃險等。

❹ 機動車綜合商業保險條款2019版

你的車還沒有到年審時間,你到2015年4月份去年審(看你行駛證的副頁上面,有個檢驗有效期至2015年的幾月份,一般提前40天就可以參加年審了,盡量早去)。年審時帶上你的身份證,車輛行駛證,交強險保單正副本(確保交強險未過期)。去當地的機動車檢測站,參加年審。如車輛有違法曝光,或未處理的交通事故,需在年審前處理掉,否則不予年審。如果是麵包車,玻璃上有太陽膜,要把車尾玻璃的後檔膜撕掉。年審合格後,還需要去環保檢測站參加環保檢測,一般機動車檢測站里都有環保檢測點。機動車年審是6年以內每兩年檢驗一次,6年以後是每一年檢驗一次,15年開始是每半年檢驗一次。你的車年審時間為:2015年4月份,2017年4月份,2019年4月份。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依次往下每一年一次。到車輛的第15年開始每半年一次。每次機動車年檢過後,都會在你機動車的副頁上列印「檢驗有效期至XXXX年XX月」到此時間就要去了。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❺ 2017年汽車保險政策

現在越來越多的人們都加入到了有車一族的行列中來,每當我們的愛車快到整年的時候,也就標志著又要交保險費了。下面是小編整理的2017年車輛保險新規定,歡迎大家閱讀!
根據今年實施的車險新規,如果車輛上一年出現多次理賠將按次數相應上浮費率,出險1次保費不打折,出險2次、3次、4次保費分別上浮25%、50%、75%,出險5次及以上保費將翻倍。
反之,1年不出險的話,保費可享受8.5折優惠,2年享受7折優惠,連續3年則可享受6折優惠。
也就是說,你的車只要出險(無論是撞了法拉利還是被樹枝蹭),只要叫了2次保險員來,假如你的新車保險是5000元/年(全險)第二年就會變成6250元,如果叫了3次保險員,直接7500了,如果4次,8750元,5次,10000元,是不是很心疼啊!
2017汽車保險新規還有什麼不同:
按車輛實際價值計算保費:例如新車的價格是30萬元,使用5年後實際價值為10萬元。按照現行的車險條款,車主投保車損險需按30萬元支付保費,改革後就按10萬元來交保費。
新規擴大保險責任范圍:相比過去撞到自家人保險不賠情況,費改之後,其保險責任的范圍變得更廣了,台風、熱帶風暴、暴雪、冰凌、沙塵暴、冰雹等自然災害所導致的車輛損失,也增加到車損險保險責任中,各險種也均刪除了多項責任免除約定。
增加「代位求償」權:簡單來說就是,當本人遇到對方負全責的保險事故,如果對方因為投保額不足,或者沒有能力賠償,受損一方可以要求自己的保險公司先行賠付,然後由保險公司負責向對方追償。
出險越少,駕駛習慣好,保費越低:費改後保險公司給出的價格高低,不僅會取決於車主上一年的出險率,還要參照車主的駕駛行為習慣和駕駛風險。

簡單計算一下,上一年沒有出險,車險費率最低可以享受到基準費率的6折,如果連續兩年沒出險,保費最低可以打5折,如果連續3年(或以上)沒出險,保費最低可以打到4折左右。
有很多車主都有這樣的經歷,開車一年下來回頭看看,偶有事故,也都是小刮小蹭,就算有需要賠償對方的情況,交強險也夠用了,商業三者險幾乎每年都用不到,那這樣的情況,是不是就不用購買商業三者險了?
這里小編需要跟大家灌輸一個觀念:買車險的目的,不在於日常能不能用的到,而在於能夠替我們承擔,我們自身承擔不起的風險,不至於因為一次交通意外,就傾家盪產。
那麼,該買20萬、50萬還是100萬呢?第一年我是50萬,第二年就開始100萬,現在物價漲得太厲害……

不知道是否還有人記得當年那出沸沸揚揚的「勞斯萊斯天價之吻」,一輛雅閣撞上了一輛黑色的勞斯萊斯,豪車司機當場就提出了200萬元的天價賠償費。
最後認定,負全責的雅閣車主最終只需賠付維修費35萬元,但由於雅閣車主僅購買了20萬元的三者險,除去免賠部分,保險公司賠了16.2萬元,雅閣車主還需自掏腰包18.8萬元。
相當於把一台全新的雅閣車賠了出去,如果雅閣車主投保了50萬元,甚至100萬元的第三者責任險,則能有效地將責任轉移。
保費並不是與保額成正比的,但是車買都買了,難道不願意多花3000元不到的錢買一個「安全省心」嗎?
寧可不買盜搶險,也要買第三者責任險啊,千萬別單純圖便宜,萬一發生意外事故,真是賣車賣房也不夠賠的

❻ 17年7月1日新規規定員工商業保險稅前可以扣除200元,請問如何賬務處理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2017年7月新規定有哪些
簡化增值稅稅率結構減至三檔
7月1日起,簡並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正式實施,原銷售或者進口貨物適用13%稅率的全部降至11%,涉及農產品、天然氣、食用鹽、圖書等23類產品。同時,對按照17%稅率征稅的農產品深加工企業購入農產品維持原扣除力度不變,避免因進項抵扣減少而增加稅負。[詳細]
商業健康保險個稅試點7月1日起全國實施
自今年7月1日起,將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范圍實施。對個人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允許在當年(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稅前扣除,扣除限額為2400元/年(200元/月)。
區域性股權市場監督管理試行辦法7月1日起實施
《區域性股權市場監督管理試行辦法》明確界定中央和地方監管職責,充分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這有利於完善監管協同機制,防止監管空白和監管套利,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促進區域性股權市場健康穩定發展。[詳細]
《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保留對普通投資者特別保護
《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該辦法考慮到我國資本市場以普通投資者為主,且普通投資者相對於專業投資者在各方面處於弱勢地位,為實現實質公平,應給予特別保護,因此保留了相關規定。
新測繪法:互聯網地圖無法再"任性"嚴格無人機准入制度
2017年4月27日,新修訂的測繪法獲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表決通過,將於2017年7月1日起施行。據了解,該法上一次修訂於2002年。15年來,隨著互聯網地圖等技術的應用,我國地理信息產業發展可謂日新月異。針對此,最新出台的測繪法加強了對互聯網地圖服務的監管、嚴格了用於測繪的無人機准入制度、促進了地理信息成果的共享和應用。
全面實施身份證異地受理
充分體現「就近、便利」原則
今年7月1日在全國全面實施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掛失申報和丟失招領「三項制度」,細化疑難戶口落戶政策,力爭年底前基本解決無戶口人員落戶問題。
公積金全國聯通,保障異地勞動者權益
按照住建部的部署,從今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地方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的要求,通過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除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和其他多個省會城市已接入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外,更多地方城市保證在今年6月底前上線。系統建成後,我國住房公積金將真正實現「賬隨人走、錢隨賬走」。
2017年7月購車新規定
《汽車發賣措置編制》新出台
1、4S店交車時必須得交合格證,本年考駕照的小火伴該當生有體味,在外任務的苦逼得海的交暫住證。
我們在給車上牌的時辰必須供給合格證,可是有的4S店投機取巧,長時辰拖著不給,上牌的任務就要等很久。此刻新的法則懇求,汽車供給商和經銷商在交付賣主汽車的時辰,就要給車主天真車的整車出廠合格證,三包憑證等等,車主便可以快速的辦完各類證件了!這個相當於給汽車買了個保險,哈哈。將來的車主們你們歡愉嗎?
2、打破汽車品牌發賣單一授權系統編制,汽車的身份證。
在這個新的法則中,未禁授權的汽車也能中斷發賣,這大年夜大年夜大年夜大年夜降落了汽車運營的門檻,授權克日拉長了,關於經銷商來講是個好消息。也是可以給汽車上了個身份證。全程為車主處事,也是避免經銷商做四肢步履。
3、區域發賣限制被打破,多麼也就可以包管車主可以更好的,更便當的買到本身心儀的車。區域發賣限制被打破這個消息我信賴也是對經銷商,購車的車主們給於的更好的便當。
區域發賣限制被打破有的人若是在外埠買車就貴很多,是以在新的法則中提到,汽車經銷商和供給商不克不及限制耗損者的戶籍地址地,要不然會被罰款。區域發賣限制被打破的政策出台也正好的打破了這一點,真實的福利啊。
4、續保押金不再交,每年光押金,包管金也是一筆不小開支,有時辰面對那些不公道的霸王條目,老是吃虧的狀況。續保押金不再交。真實的福音啊。
信賴很多的人在買車的時辰就碰著了潛軌則,霸王條目,法則必必要在阿誰處所續保,要不然就不退押金。
據報導,新的《汽車發賣措置編制》將於近期發布。新編制將在品牌授權、配件推銷等方面中斷調劑。品牌授權運營和非授權運營兩種情勢將會並行,汽車運營門檻將會降落。在新編制的軌制放置下,消弱了整車廠商的壟斷權,加強了對經銷商自力運營權的庇護,對平提高口、售後幹事和二手車的展開等多環節帶來正面影響。
2017最新稅收新政策規定內容細則
1、增值稅普通發票需要填寫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
《關於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6號)規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購買方為企業的,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向銷售方提供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銷售方為其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在「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欄填寫購買方的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稅收憑證。
2、銷售平台系統要與增值稅發票稅控系統後台對接
《關於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6號)規定,自2017年7月1日起,銷售方開具增值稅發票時,發票內容應按照實際銷售情況如實開具,不得根據購買方要求填開與實際交易不符的內容。銷售方開具發票時,通過銷售平台系統與增值稅發票稅控系統後台對接,導入相關信息開票的,系統導入的開票數據內容應與實際交易相符,如不相符應及時修改完善銷售平台系統。
3、簡並增值稅稅率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簡並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7號)規定,自2017年7月1日起,13%的增值稅稅率簡並為11%。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1%:農產品(8.820,-0.19,-2.11%)(含糧食)、自來水、暖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食用植物油、冷氣、熱水、煤氣、居民用煤炭製品、食用鹽、農機、飼料、農葯、農膜、化肥、沼氣、二甲醚、圖書、報紙、雜志、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
4、購進農產品抵扣方法調整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簡並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7號)規定:自2017年7月1日起,納稅人購進農產品,按下列規定抵扣進項稅額:
(1)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取得一般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的,以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註明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
(2)從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照3%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以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金額和11%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3)取得(開具)農產品銷售發票或收購發票的,以農產品銷售發票或收購發票上註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1%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納稅人從批發、零售環節購進適用免徵增值稅政策的蔬菜、部分鮮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發票,不得作為計算抵扣進項稅額的憑證。
所稱銷售發票,是指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適用免徵增值稅政策而開具的普通發票。
(4)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期間,納稅人購進用於生產銷售或委託受託加工17%稅率貨物的農產品維持原扣除力度不變。
加計扣除農產品進項稅額=當期生產領用農產品已按11%稅率(扣除率)抵扣稅額÷11%×(簡並稅率前的扣除率-11%)
5、部分貨物的出口退稅率調整為11%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簡並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7號)規定:自2017年7月1日起,部分貨物的出口退稅率調整為11%。財稅〔2017〕37號附件2所列貨物的出口退稅率調整為11%。出口貨物適用的出口退稅率,以出口貨物報關單上註明的出口日期界定。外貿企業2017年8月31日前出口本通知附件2所列貨物,購進時已按13%稅率徵收增值稅的,執行13%出口退稅率;購進時已按11%稅率徵收增值稅的,執行11%出口退稅率。生產企業2017年8月31日前出口本通知附件2所列貨物,執行13%出口退稅率。出口貨物的時間,按照出口貨物報關單上註明的出口日期執行。
6、個人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扣除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保監會關於將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范圍實施的通知》(財稅〔2017〕39號):自2017年7月1日起,個人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可在個人所得稅法規定減除費用標准之外限額扣除。
對個人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允許在當年(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稅前扣除,扣除限額為2400元/年(200元/月)。單位統一為員工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應分別計入員工個人工資薪金,視同個人購買,按上述限額予以扣除。
適用商業健康保險稅收優惠政策的納稅人,是指取得工資薪金所得、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的個人,以及取得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的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夥企業合夥人和承包承租經營者。
7、使用印有本單位名稱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卷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使用印有本單位名稱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卷票)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9號)規定,2017年7月1日起,納稅人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要求,書面向國稅機關要求使用印有本單位名稱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卷票),國稅機關按規定確認印有該單位名稱發票的種類和數量。納稅人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開具印有本單位名稱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卷票)。
發票代碼的第8-10位代表批次,由省國稅機關在501-999范圍內統一編制。
8、資管產品增值稅政策執行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資管產品增值稅政策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財稅〔2017〕2號)規定,2017年7月1日(含)以後,資管產品運營過程中發生的增值稅應稅行為,以資管產品管理人為增值稅納稅人,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
9、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期限延長至360日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規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後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應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認證或登錄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台進行確認,並在規定的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國稅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後開具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應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向主管國稅機關報送《海關完稅憑證抵扣清單》,申請稽核比對。
納稅人取得的2017年6月30日前開具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仍按《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期限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617號)執行。
10、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關稅收試點政策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關稅收試點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8號)號: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關稅收試點政策中,其中有限合夥制創業投資企業(以下簡稱合夥創投企業)採取股權投資方式直接投資於初創科技型企業滿2年的,涉及個人所得稅政策自2017年7月1日起試點執行。
11、《國家稅務總局制定稅收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
為了規范稅收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落實稅收法定,促進稅務機關依法行政,保障稅務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國家稅務總局出台《國家稅務總局制定稅收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辦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12、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
《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16年第3號)規定,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13、《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
國家稅務總局等六部委聯名發布了《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規定,從今年7月1日起實施,要求:金融機構必須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對存量個人高凈值賬戶盡職調查、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對存量個人低凈值賬戶和全部存量機構賬戶的盡職調查。
14、《2017年關稅調整方案》
2016年12月23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布通知稱,《2017年關稅調整方案》規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實施第二次降稅;自2017年1月1日起對822項進口商品實施暫定稅率,自2017年7月1日起,將實施進口商品暫定稅率的商品范圍調減至805項;對鉻鐵等213項出口商品徵收出口關稅,其中有50項暫定稅率為零。
15、《多邊稅收征管互助公約》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多邊稅收征管互助公約>生效執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號)明確,我國於2013年8月27日簽署了《多邊稅收征管互助公約》(以下簡稱《公約》),並於2015年7月1日由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批准。2015年10月16日,我國向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交存了《公約》批准書。根據《公約》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公約》將於2016年2月1日對我國生效,自2017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公約》可以使我國與國外信息溝通渠道更加暢通,各國稅務機關更容易通過磋商達成稅收政策的一致,由此營造公平透明的稅收環境,並降低被雙重征稅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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