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在上海,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有哪些
按《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失業保險領取條件有: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法律依據如下:
《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貳』 上海怎麼領取失業保險
很抱歉,目前非上海戶籍失業人員還沒有可以在上海本市領取失業保險待遇的條件。
如您在上海就業期間按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在需要領取失業保險待遇時,可將失業保險關系轉移至戶籍所在地,並將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所需資金一並劃轉,即可在戶籍地領取失業保險待遇。如需辦理轉移手續,請攜帶身份證和戶口簿到本市就近的區就業促進中心失業保險窗口咨詢,工作人員會指導您辦理具體手續。也就是說,非上海戶籍的失業人員需要到戶籍所在地申領失業保險金。
上海本地戶口的話,具備下列條件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二)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
(三)本人在職期間按照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
(四)解除、終止勞動關系或者工作關系前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
(五)如果符合上述一至四項條件,可攜帶身份證、退工證明,勞動手冊到戶口所在(或者登記過居住地的)區(縣)街道(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失業登記手續,並在工作人員指導下,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
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失業保險基金會為失業人員繳納本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人員可在本市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希望以上答案會對你有些幫助!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叄』 上海失業保險轉到外地去,可以領取失業金嗎需要什麼條件才能申請領取
外地戶口失業金領取條件的,需要提供解除勞動關系的材料、身份證、戶口本、照片等向參保地市社保機構申請領取失業金,失業人員經過失業登記和培訓之後方能領取到失業金。一般在辦理失業後次月領取,是打卡發放,按月在當地領取。
一、如果領失業金,離職證明(解除勞動關系證明)上必須註明是非個人意願(如辭退、合同到期單位不續簽等原因)才能夠領取失業金。如果是自己辭職,是不能領取失業金的。
二、失業金領取,必須是在已和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後,且非個人意願解除勞動關系才能領取,累計繳費達到一年,你如果自己辭職或者合同到期個人不續簽,是不能領取失業金的。具體如下:
1,能不能領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2,領多少: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肆』 上海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符合哪些條件
上海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
1、具有上海常住戶口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3、本次失業前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
4、已辦理過失業登記和求職登記手續的人員。
『伍』 上海地區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條件
上海市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1、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2、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
3、本人在職期間按照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
4、解除、終止勞動關系或者工作關系前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
5、按照本辦法規定辦理失業登記手續和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並有求職要求。
『陸』 上海 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先到你所在的社區事務受理中心辦理失業登記
然後到所在區的社保中心申請失業金
主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勞動手冊、退工單、用於發放失業金轉賬的銀行卡
【上海市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1、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2、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
3、本人在職期間按照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
4、解除、終止勞動關系或者工作關系前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
5、按照本辦法規定辦理失業登記手續和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並有求職要求。
目前,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人員,根據滬人社就發(2014)10號的規定,自2014年4月1日起,按下列標准計發失業保險金:
累計繳費年限滿1年不滿10年
失業人員年齡35歲以下,第1--12個月的支付標准為1065元/月;第13--24個月的支付標准為852元/月。
失業人員年齡35歲及其以上,第1--12個月的支付標准為1120元/月;第13--24個月的支付標准為896元/月。延長領取期支付標准為720元/月。
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不滿25年
失業人員年齡45歲以下,第1--12個月的支付標准為1120元/月;第13--24個月的支付標准為896元/月。延長領取期支付標准為720元/月。
失業人員年齡45歲及其以上,第1--12個月的支付標准為1170元/月;第13--24個月的支付標准為936元/月。延長領取期支付標准為749元/月。
累計繳費年限25年以上
失業人員不論年齡,第1--12個月的支付標准為1170元/月;第13--24個月的支付標准為936元/月。延長領取期支付標准為749元/月
【上海市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其失業前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扣除已核定過的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的繳費年限)核定:繳費年限滿1年不滿2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2個月,以後繳費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個月,但一次核定領取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
失業人員在1998年10月1日之前的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可視作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與1998年10月1日之後的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但是,如果失業人員在1998年10月1日之前曾經失業,在核定失業保險金期限時,要扣除失業人員最後一次失業之前的工齡或工作年限。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柒』 上海申領失業保險金應具備什麼條件
《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已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參加失業保險的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失業後要領取失業保險金,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這是最主要的條件。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是指失業人員原來在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並非新生勞動力,如不是剛畢業的學生。參加失業保險,必須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即按規定的繳費基數、費率和繳費時間繳納失業保險費。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一般來講,中斷就業的原因分為兩種: 非自願中斷就業 即失業人員不願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 自願中斷就業 即失業人員因自願離職而導致失業。國際通行做法是將自願中斷就業的人員排除在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范圍之外。《失業保險條例》借鑒國際經驗,將自願離職而失業的人員排除在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范圍之外。
『捌』 外地人在上海失業金領取條件是什麼
條件是,上班的時候交了失業保險,滿一年以上,現在無工作是單位辭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