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們婚前對於他的50%的股份是做了財產公證的話那麼這50%的股份你是沒有的。不過在你們婚姻存續期間這50%股份所產生的利益是會作為婚姻共同財產,如果你們沒有協議那麼婚後對於你們夫妻間的所共同產生的利益都做為共同財產,包括50%的股份收益。
❷ 婚前個人財產婚後收益的歸屬 可否認定為夫妻
您好,夫妻婚前個人財產是屬於個人財產,不發生法律、意思變動,不會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是一方婚前個人財產投資所得的收益,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可以成為夫妻共同財產。
如:一方個人所有的房屋,經過投資產生的收益,如:出租產生的租金屬於孳息;房屋本身價格升值屬於資產增值,這兩個部分可以成為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一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收益主要包含孳息(法定孳息,自然孳息),自然增值。
❸ 婚前以個人名義理財屬個人財產嗎
您好,一般屬於個人財產。
理財產品比如保險合同或者信託產品購買合同上,均會出現受益人這一欄。按照有關規定,當事人如果留下空白,即認為受益人為購買者本人。保險法對未指定受益人的人身保險金的性質認定為是被保險人的遺產,我國《婚姻法》第18條規定,夫妻一方所有的婚前財產、因一方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指明歸一方的財產等應為夫妻一方的財產,而不是夫妻共有財產。法律專家指出:在這種情況下,當事人如果是在婚前訂立的這份購買合同,即被視作個人財產。一旦發生變故,則將作為遺產而非共同財產進行處置。所以如果是在婚前購買合同類理財產品,在填下受益人這欄時,一定要仔細思量:明確受益者究竟是誰,免去可能出現的麻煩。
值得注意的是,婚前購買保險要看你的繳費形式,若為一次性付清保費,那麼為個人財產。若保費在婚後也有續交,那麼婚姻期間的保費為共同雙方財產。
❹ 婚前以個人財產投資股票,婚後股票收益如何處理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判斷一項財產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當看這項財產取得的時間和兩人結婚登記時間的先後順序。
也就是說,在結婚登記前取得的財產屬一方個人財產,結婚登記後取得的財產屬夫妻共同財產。因此,你們結婚登記後股票所取得的收益為夫妻共同財產。
個人意見:兩個人協議離婚比較好,因為如果對方是個講道理亦或不懂法律的人容易被你說服,打官司的話,你想多要法律又不支持,上法庭對你沒多大好處。
❺ 婚前財產產生的財產收益到底怎麼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5條規定:「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也就是說,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的收益,通常包括自然增值和主動增值兩個部分。自然增值指財產因通貨膨脹或價格上漲等非因當事人主觀努力而產生的價值增加,這屬於個人財產,不能分割。主動增值是指由於雙方對該財產付出勞務、投資、管理等智力和勞動所產生的增值,增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分割,但是該財產未增值部分,仍屬於個人財產,不能分割。
❻ 婚前買的理財 屬於婚前財產嗎
首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五條規定,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因此,由於購買的理財為婚前個人財產,但是理財收益不屬於孳息和自然增值,所以理財收益應當為夫妻共同財產。
❼ 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後經營取得的收益怎麼分
根據我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婚前財產屬於個人所有,離婚後,應當先區分財產是否屬於共同財產,若是屬於共同財產,則雙方約定分配比例,一般原則上是一人一半。若確定了是個人財產,是不能要求分割的。
❽ 婚前存款20萬,婚後又用這20萬購買理財產品,現妻子要離婚,請問這20萬要分配嗎屬於共同財產還
你這20萬是很難說清楚是否婚前財產的,因為雖然為婚前的個人存款,但在婚內又購買過理財產品,情況就變得復雜了。
假設你的個人存款,是在你個人婚前開立的存款賬戶里,婚後,還是在此賬戶中,購買了理財產品,理論上,會被認定為婚前財產。
但是,如果購買理財產品,是用其他的賬戶,甚至是婚後開立的銀行賬戶購買,理論上,會被認定為婚後財產。
這就是為什麼很多人通過婚前購買保險產品,來證明自己的錢屬於婚前財產的原因。因為現金、存款、理財,婚後極容易變得混淆,無法辨別是否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如果離婚,會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
❾ 男方在婚前做的投資理財,收益是在婚後才得到的,那這筆錢屬於婚前財產還是婚後財產
收益部分算婚後財產
如果男方繼續用這筆收益所得進行投資,所得屬於婚前還是婚後財產?>>>>仍屬於婚後財產
《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獎金;
(二) 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 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❿ 理財類保險獲得收益後算婚前財產還是婚後財產
那個理財保險是專屬於私人的,這和婚前婚後財產是不牽扯任何關系,就是結了婚以後你這個東西也屬於私人,屬於指定的受益人的,跟這個夫妻共同財產扯不上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