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己的需求和習慣購買。
原則一:優先購買足額的第三者責任保險。購買汽車保險時應該將保持賠償他人損失的能力放在第一位,否則事故發生後只會束手無策。
雖然第三者責任險與交強險的功能幾乎重疊,都是在車主的車撞了人之後用來賠付對方的醫療或補償費用的。但是,從目前來看,交強險的保障能力有限,難以應付重大的人傷事故,一般還是應該再購買第三者責任險。
原則二:購買三者險的保險金額要參考所在地的賠償標准。全國各個地方的賠償標準是不一樣的,據汽車保險賠償的最高標准計算,如果死亡1人,深圳地區最高賠償可達到150萬元,湖北地區最高也可能超過60萬元。建議車主看看自己的老保險單,如果是保險金額不足的,建議至少投保20萬以上,有條件的投保50萬。
原則三:買足車上人員險後,再購買車損險。如果沒有其他意外保險和醫療保險的車主,給自己購買10萬的司機險作為醫療費用,對家人負責;如果乘客乘坐幾率大,可以投保乘客險,5-10萬/座,對家人和乘客負責。如果乘坐幾率少,每座保1萬比較經濟。
原則四:購買車損險後再買其它險種,交通事故往往伴隨汽車損壞,修車費不容小覷,對愛車的保障也很重要。
車輛損失險是車輛保險中應用得最為廣泛的險種,不管是日常不經意間的小刮小蹭,還是遭受事故導致汽車損壞嚴重,只要是在保險責任范圍內的,都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賠付修理費用。
原則五:購買三者險、司機乘客座位責任險、車損險的免賠險。多花一點錢,就讓保險公司賠償時不打折。
所謂不計免賠險,其全稱是「不計免賠特約責任險」。不計免賠特約責任險分為基本險不計免賠和附加險不計免賠兩種。基本險不計免賠對應的主險是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附加險不計免賠對應的是如「劃痕險」、「盜搶險」等等附加險種。
原則六:其它險種結合自身需求選擇性購買。比如盜搶險、玻璃單獨破碎險等險種,相對前五項風險,對家庭幸福和財產的影響不及前五項風險嚴重,應該在保證前面五大原則滿足的情況下再考慮原則六中的險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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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汽車站給乘客買的什麼保險
人生意外保險,這個不是強制性的,可以不買.售票員問你要身份證的時候,你就說我不買保險.
C. 坐客車買的保險是什麼意思,車票本身就有了,是不是再另買,可以雙從賠付
嗯,是的,是的,可以的,那個保險可以賠了,只要出錢就可以到那個保額保險公司裡面說陪就行了。
D. 在車站乘坐長途汽車,有必要另買意外保險嗎
建議還是都買吧。雖然車禍的幾率很小,意外保險也是很便宜的,雙重保險,更加心安。而且意外傷害險是乘客投保的,與客運公司的責任險不是同一險種,且不沖突。當發生事故造成人身損失時 保險公司理應賠付,即可以獲得雙份的賠償。
E. 坐汽車買保險了,遇到事故最多能賠付多少錢
汽車一般五萬吧
F. 買了火車票檢票以後上車之前在車站受傷車站有保險理賠嗎
這個按照規定,你是在火車站里受傷,不是在火車上受傷,保險公司是不賠付的,但你可以找火車站進行協商賠償。
G. 關於坐車保險問題
自願的,可以不買。
H. 【乘車買保險後侵權責任的問題】在車站乘坐長途汽車,有必要另花錢買意外保險嗎
在車站乘坐長途汽車,買與不買保險都應當是自願的,如果發生事故情況不一樣的。
如果買了保險,保險公司應當在保險范圍內承擔保險責任,應當是賠償一萬元,有的是賠償10萬元不等;如果沒有買保險就沒有賠償。
如果事故僅造成輕傷住院和誤工損失或者造成終身殘疾或死亡,其賠償肯定是不同的。
如果沒有買保險,保險公司不會賠償。但長途汽車公司應當按照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給予賠償,一般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如果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受害人死亡的,除了賠償人身損害造成的各類費用之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I. 救急,救命,長途客車隨票附搭的2元保險如何索賠。在哪裡索賠
你好。
你可以看一下你的那份保險是哪家保險公司的?
還有就是當時買票的時候保險憑證還在不在。
再者,看一下這個保險的主要保險責任是什麼,你要理賠的東西在不在理賠范圍。
東西齊全的話,撥打保險公司的客服電話報案就行了。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到你。
J. 坐車購買的一塊錢平安保險若發生意外傷害,有賠償嗎賠償多少謝謝
如果是在當次正常乘車途中發生意外會有補償,小保單上列明了啊,一塊錢應該是保額10000-20000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