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退役士兵養老保險接續是從斷交之日開始接續嗎
是的,退役士兵養老保險是從斷繳之日開始接續,直到退休為止,多交多得。
『貳』 退役軍人社保接續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聯合下發的《關於解決部分退役士兵社會保險問題的實施意見》、陝西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解決部分退役士兵社會保險問題的實施方案》(陝辦字﹝2019﹞80號)以及韓城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解決部分退役士兵社會保險問題的實施方案》(韓辦字﹝2019﹞49號)文件精神,請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現役的退役士兵,認真梳理個人2019年1月21日前基本養老和基本醫療保險欠繳、斷繳情況。需要補繳的,帶齊所需材料,在2019年8月31日前到原安置單位或退役軍人事務局提出補繳申請。
一、適用對象
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現役的退役士兵。
二、適用情形
2019年1月21日前出現的基本養老和基本醫療保險未參保或斷繳問題。
即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四、辦理辦法
1、符合此次社保接續條件的退役士兵,到原安置單位領取或登錄韓城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下載《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現役的退役士兵補繳社會保險個人申請表》(附件),按要求填寫後交到原安置單位;
2、原安置單位不存在的交到原安置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
3、原安置單位或其上級主管部門收齊申請材料後,統一交到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4、其他情況的,由個人將所需材料直接交到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五、材料清單
1、入伍批准書或應征公民入伍政審表等入伍證明材料主件(加蓋檔案保管單位印章的復印件);
2、退出現役登記表(加蓋檔案保管單位印章的復印件);
3、安置介紹信(原件或復印件);
4、身份證( 審驗原件並交復印件);
5、相關繳費記錄,如在多個地區參保的,須提供多地繳費證明或個人賬戶查詢單等繳費記錄憑證;
6、困難人員需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認定材料;
7、《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現役的退役士兵補繳社會保險個人申請表》原件。(此表正反兩面列印,申請人將第一頁填寫完整,連同其他材料一並交到原安置單位,按流程辦理。)
『叄』 退役士兵保險關系如何接續
一、軍人養老保險接續必須在當地有社保賬戶,一是你已經有工作了,單位給你開了社保賬戶。二是你沒有工作,需要以靈活就業方式到社保中心開立社保賬戶。然後把部隊給你的養老保險手續帶到社保中心,辦理接續。
二、根據國務院第259號令《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應當以貨幣形式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不得減免。
退伍軍人跟普通市民一樣自己交錢辦理養老保險,繳納養老保險費到60歲之後開始享受養老金。但達到退伍軍人的服役年限(軍齡)可以作為「視同繳費年限」,即參軍的10雖然沒有繳納養老保險費,但視同他已經繳納,就是說在他繳納保險費年限的基礎上多算10年。
(3)河南退役士兵保險接續擴展閱讀:
社保轉移是指在對於參保人員跨統籌區域流動就業的,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這一過程。社保轉移需要走三個流程,參保人只要申請即可,剩下的工作將由兩地社保部門進行對接轉移。
辦理流程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5)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肆』 洛陽市退伍軍人社保接續申請過的啥時候能公示
對於2012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保險法》以後入伍當兵的,全國、河南省、洛陽市退役軍人社保接續是不用申請的,也沒有公示的,只要就業後就可以在當地就近的社區事務服務中心社保櫃台,用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就能夠查詢到軍人保險與地方用人單位依法繳納的社保具體情況的。
『伍』 2019退伍軍人保險轉移接續
從2014年10月1日起,軍人退役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在軍人退役離開部隊時,由軍人所在單位財務部門一次性計算給予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和軍人職業年金補助。根據現行軍人退役安置政策和國家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軍人退役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主要包括2014年10月1日以後下達退役命令的計劃分配軍隊轉業幹部、軍隊復員幹部,以及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和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4類人員。我們都知道,軍人並不一定都是在戶籍所在地服役的,所以當軍人退役後,往往面臨著養老保險轉移接續問題。那麼退役軍人養老保險怎麼辦理轉移接續呢?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有什麼樣的辦理流程?
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和軍人職業年金補助如何計算
根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單位和個人繳費標准,以及參保人員跨統籌范圍流動轉移基金的比例,軍人退役參加企業職工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幹部和士官的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按本人服役期間各年度月繳費工資20%的總和計算(其中:12%作為單位繳費,8%作為個人繳費,下同);軍人職業年金補助,按改革後本人服役期間各年度月繳費工資12%的總和計算(其中:8%作為單位繳費,4%作為個人繳費,下同)。軍人退役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幹部和士官的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和軍人職業年金補助,分別按2014年10月1日以後本人服役期間各年度月繳費工資的20%和12%的總和計算。義務兵和供給制學員的月繳費工資按退役當年下士月起點繳費工資標准計算。
2016年退伍軍人養老保險補助標准
一、基礎養老金:按復員退伍軍人領取養老金當年的統一標准發給。
二、個人帳戶養老金:以復員退伍軍人領取養老金待遇當年繳費檔次的平均額加上政府繳費補貼為基數,乘以其軍齡(不滿1年按1年算)計算帳戶化額度,該額度計入個人帳戶儲存額。個人帳戶養老金的計發辦法與其他參保人相同。
三、繳費年限養老金:復員退伍軍人的繳費年限為軍齡與其個人實際繳費年限之和。其繳費年限養老金的計發辦法與其他參保人相同。
四、優待養老金:養老金是對退伍軍人晚年生活的經濟保障,具有國家政策支持。
2016軍人退役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指南
1.軍人養老保險轉移接續辦理事項
軍人退役後將其在部隊服役期間的養老補助金,即(養老保險關系)轉移至安置地(戶籍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接續養老保險關系。
2.軍人養老保險轉移接續辦理地點
軍人退役後安置地(戶籍地)區(縣)社保經辦機構。
3.軍人養老保險轉移接續辦理時間
以上海市為例,上海市軍人養老保險轉移接續的時間為每月5日-26日(法定節假日除外)的上午9:00-11:30,及下午13:30-16:30。當然,各地的辦理時間要以當地社保局的通知為准。
4.軍人養老保險轉移接續辦理所需條件
(1)本市戶籍的退役軍人;
(2)參加本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役軍人接收安置單位。
5.軍人養老保險轉移接續辦理所需材料
(1)有效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戶口本》原件、復印件;
(3)軍隊開具的《軍人退役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4)軍隊開具的《軍人退役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
(5)軍隊出具的銀行匯款憑證復印件。
註:1、已申報戶籍登記在身份證申領期間,本人辦理時只需提交(2)、(3)、(4)、(5)項辦理材料;
2、單位為已建立社保賬戶的人員辦理時只需提交(3)、(4)、(5)項辦理材料。
5.軍人養老保險轉移接續辦理流程
(1)符合辦理規定,列印《受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後,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補全材料,辦理機構列印《受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後,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辦理機構將全部材料退還。
(3)不符合辦理規定,辦理機構列印《辦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後,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辦理機構將全部材料復印後退還。
6.軍人養老保險轉移接續辦理期限
核實轉入基金到賬後15個工作日內辦結並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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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部分退役士兵社會保險接續15年以外的 要交滯納金嗎
部分退役士兵接續社會保險,是國家針對退役士兵給予的政策,非退役士兵沒有相關規定。接續的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其中醫療保險不需要繳納滯納金,養老保險的話,可以咨詢參保地所在社保經辦,他們會給著具體和明確的答復。
『柒』 退伍軍人養老保險怎麼接續
根據國務院、中央軍委批準的改革意見,總後勤部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印發了《關於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有關問題的通知》和《關於軍人職業年金轉移接續有關問題的通知》,其中規定為確保退役士兵養老保險待遇落實,軍人所在單位財務部門直接向退役軍人安置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郵寄轉移憑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據此主動為退役軍人辦理養老保險關系接續手續。
(7)河南退役士兵保險接續擴展閱讀:
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和軍人職業年金補助的計算
《通知》規定,軍人退役參加企業職工或者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按本人服役期間各年度月繳費工資和相應的標准計算;軍人職業年金補助,按2014年10月1日以後本人服役期間各年度月繳費工資和相應的標准計算。軍人退役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和軍人職業年金補助,按2014年10月1日以後本人服役期間各年度月繳費工資和相應的標准計算。
『捌』 退伍軍人養老保險怎麼接續
正式施行的《退役士兵安置條例》(下稱條例)對退役士兵的保險關系接續做了規定,服現役年限可以計算為工齡。
條例對退役士兵保險關系的接續做了三方面的規定:
一是退役士兵服現役年限計算為工齡,與所在單位工作年了累計計算(第四十四條)。
二是軍隊的軍人保險管理部門與地方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退役士兵辦理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第四十五條)。
三是退役士兵應當依法參加相應類型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
附:第四十四條退役士兵服現役年限計算為工齡,與所在單位工作年限累計計算,享受國家和所在單位規定的與工齡有關的相應待遇。
第四十五條軍隊的軍人保險管理部門與地方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退役士兵辦理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對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憑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出具的介紹信,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保險關系接續手續。對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由接收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保險關系接續手續。
第四十六條退役士兵到城鎮企業就業或者在城鎮從事個體經營、以靈活方式就業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正式施行的《退役士兵安置條例》(下稱條例)對退役士兵的保險關系接續做了規定,服現役年限可以計算為工齡。
條例對退役士兵保險關系的接續做了三方面的規定:
一是退役士兵服現役年限計算為工齡,與所在單位工作年了累計計算(第四十四條)。
二是軍隊的軍人保險管理部門與地方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退役士兵辦理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第四十五條)。
三是退役士兵應當依法參加相應類型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
附:第四十四條退役士兵服現役年限計算為工齡,與所在單位工作年限累計計算,享受國家和所在單位規定的與工齡有關的相應待遇。
第四十五條軍隊的軍人保險管理部門與地方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退役士兵辦理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對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憑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出具的介紹信,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保險關系接續手續。對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由接收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保險關系接續手續。
第四十六條退役士兵到城鎮企業就業或者在城鎮從事個體經營、以靈活方式就業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服現役年限視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並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退役士兵回農村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退役士兵在服現役期間建立的軍人退役養老保險與其退役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關系接續,由軍隊的軍人保險管理部門和安置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退役士兵服現役年限視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的養老保險待遇計發辦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七條退役士兵到各類用人單位工作的,應當隨所在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靈活方式就業或者暫未實現就業的,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者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退役士兵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其軍人退役醫療保險金,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轉入退役士兵安置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實行工齡視同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規定的地區,退役士兵的服現役年限視同參保繳費年限。
第四十八條退役士兵就業應當隨所在單位參加失業保險,其服現役年限視同失業保險繳費年限,並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
『玖』 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的保險接續
第四章 保險關系的接續
第四十四條 退役士兵服現役年限計算為工齡,與所在單位工作年限累計計算,享受國家和所在單位規定的與工齡有關的相應待遇。
第四十五條 軍隊的軍人保險管理部門與地方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退役士兵辦理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對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憑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出具的介紹信,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保險關系接續手續。對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由接收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保險關系接續手續。
第四十六條退役士兵到城鎮企業就業或者在城鎮從事個體經營、以靈活方式就業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服現役年限視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並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退役士兵回農村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退役士兵在服現役期間建立的軍人退役養老保險與其退役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關系接續,由軍隊的軍人保險管理部門和安置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退役士兵服現役年限視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的養老保險待遇計發辦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七條退役士兵到各類用人單位工作的,應當隨所在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靈活方式就業或者暫未實現就業的,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者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退役士兵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其軍人退役醫療保險金,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轉入退役士兵安置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實行工齡視同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規定的地區,退役士兵的服現役年限視同參保繳費年限。
第四十八條退役士兵就業應當隨所在單位參加失業保險,其服現役年限視同失業保險繳費年限,並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參加失業保險的退役士兵失業,並符合《失業保險條例》規定條件的,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和相應的促進再就業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