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少兒超能寶兩全保險(3.0版)中的重症手足口病,合同里的條款有哪些
少兒超能寶3.0是太平洋人壽推出的一款返還型的兒童重疾險產品,除了保障重疾和輕症以外,還保障15種少兒特定重疾,重症手足口病就是15種特疾之一。接下來我們詳細的看一下這款產品的詳細保障內容。
我們先來看一下這款產品誰才可以買:
投保年齡:0-17周歲
保障期間:30年
最長交費期間:10年
等待期:180天
智能核保:無
這款產品由於是兒童專屬保險,所以只允許0-17歲的孩子投保。並且不提供智能核保功能,這樣就沒有辦法快速知道核保結論。
知道了誰能買,那麼我們來看一下這款產品的保障內容:
重疾保障:100種重疾,賠付100%基本保額及已交保費;
輕症保障:50種輕症,最高賠付3次,每次賠付20%基本保額
少兒特定重疾:15種少兒特定重疾,賠付200%基本保額及已交保費
滿期返還:未理賠重疾,保險期滿仍生存,返還150%已交保費
身故/全殘:18歲前返還所交保費,18歲後返還150%所交保費
被保人豁免:輕症豁免後期保費,合同繼續有效
投保人豁免(可選):重疾、身故、全殘豁免後期保費,合同繼續有效
以上就是他的基本保障,很多家長朋友很關心保障的兒童特疾是什麼情況,深藍君也為了方便大家了解,將這款產品的15款特疾匯總如下表:
圖片來源:深藍保
直接說結論:
如果追求性價比:人保少兒長期重疾險,保到孩子 23 歲,覆蓋病種全面,性價比十分不錯。
如果想要高保額:百年大黃蜂 2 號,不僅保障期限靈活,而且前 11 年保額每年遞增 5%,最高可以增長到 81 萬。
我們看到在保障差不多的情況下,消費型的重疾險保費要比返還型重疾險便宜4倍多,這也是深藍君一直不建議普通家庭購買帶有返還性質的產品的原因,保費貴,性價比低。
返還產品的本質:就是比普通保險多交了很多保費。保險公司把多交的錢拿去投資,最後把已經貶值很多的本金返還給我們。
如果父母的保障都還沒做好,就花重金給孩子購買返還型保險,在我看來是很不理智的。
如果你想要了解更多關於兒童重疾險的挑選重點、產品測評和保險科普,歡迎到深藍保官網。
⑵ 少兒超能寶兩全保險包括哪些病
1、非危及生命的惡性病變:經組織病理學檢查被明確診斷為下列惡性病變,並且接受了相應的治療。
2、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被臨床診斷為急性心肌梗塞並接受了急性心肌梗塞治療,僅對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激光心肌血運重建術等四項中的其中一項承擔保險責任,給付其中一項保險金後,對其他三項特定疾病的保險責任也同時終止。
3、冠狀動脈介入手術:為了治療明顯的冠狀動脈狹窄性疾病,首次實際實施了冠狀動脈球囊擴張成形術、冠狀動脈支架植入術或激光冠狀動脈成形術。
4、視力嚴重受損: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雙目視力永久不可逆性喪失,申請理賠時,被保險人年齡必須在3周歲以上,並且須提供理賠當時的視力嚴重受損診斷及檢查證據。
5、單目失明: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單眼視力永久不可逆性喪失,須經專科醫生明確診斷,申請理賠時,被保險人年齡必須在3周歲以上,並且須提供理賠當時的視力嚴重受損診斷及檢查證據。
少兒超能寶涵蓋88種重疾,對所有重疾發病數的覆蓋率達到了98%以上,確診即賠付基本保額,為寶寶的健康和家庭的財務保駕護航,少兒超能寶保費低、保額高,保障全面,病種重疾全面覆蓋。
(2)太平洋人壽少兒超能寶兩全保險條款擴展閱讀:
購買少兒保險注意事項:
1、保監會特別規定了未成年人身故保險金最高限額(一般在5萬元至10萬元之間),因此少兒保險的身故保障在10萬元左右即可。
2、少兒教育金保險一般都帶有保費豁免條款,即在繳費期間,如果家長發生意外或者罹患重疾而失去繳納保費能力,保險合同依然有效,孩子上學所需的花費仍能得到保障。
3、為防止在保險期間家長因故無力繼續繳納保費,在購買主險的同時,最好購買豁免保費附加險,萬一家長發生意外導致身故或殘疾時,保險公司可豁免以後的各期保費,確保孩子的保險合同繼續有效。
4、購買時可以進行適當組合,最好是買全意外傷害險、健康險、教育險等全部保障,同時繳費期最好集中在孩子未成年時,在他們長大成人後,可自行選擇合適的險種來投保。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少兒保險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太平洋保險官網-少兒超能寶兩全保險
⑶ 少兒超能兩全保險條款
太平洋少兒超能寶2.0兩全保險(2.0版)保險產品計劃保險期限:30年,具有保障全,雙豁免,滿期返還更增值等特點。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⑷ 太平洋少兒超能寶兩全保險(3.0版)包括哪些除外責任
太平洋少兒超能寶兩全保險(3.0版)除外責任: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被保險人身故或全殘的,太平洋保險公司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1)投保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故意傷害;(2)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採取的刑事強制措施;(3)被保險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復之日起 2 年內自殺,但被保險人自殺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4)被保險人主動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險人酒後駕駛,無合法有效駕駛證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 車;(6)戰爭、軍事沖突、暴亂或武裝叛亂; (7)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發生上述第(1)項情形導致被保險人身故的,本合同終止,您已交足 2 年以上保險費的,太平洋保險公司向被保險人的繼承人退還本合同保險單的現金價值。
發生上述第(1)項情形導致被保險人全殘的,本合同終止,您已交足 2 年以上 保險費的,太平洋保險公司向被保險人退還本合同保險單的現金價值。
發生上述其他情形導致被保險人身故或全殘的,本合同終止,太平洋保險公司向您退還本合同保險單的現金價值。
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投保人身故或全殘的,太平洋保險公司不予豁免保險費:(1)投保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採取的刑事強制措施;(2)投保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復之日起 2 年內自殺,但投保人自殺時 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3)投保人主動吸食或注射毒品;(4)投保人酒後駕駛,無合法有效駕駛證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車;(5)戰爭、軍事沖突、暴亂或武裝叛亂;(6)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