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司給我交了6年養老保險,剩下的我可以一次性交完嗎6
不可以。社會勞動保障法規定,社保不允許一次性繳費。
Ⅱ 公司只給我買了養老保險一項,是否合法
根據《勞動法》第16條和,"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和第72條「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制度,繳納社會保險費」,所以用人單位與職工只要建立勞動關系,就應該訂立合同並參加社會保險。
繳納社會保險是強制的,這是國家規定的,也是社會保險區別於商業保險的地方。您說目前公司只有你一個人,那麼你就作為該公司的合法勞動者,公司要為你自己繳納社會保險,主要分為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通常所說的「五險一金」中的五險也就是這個了。其實社會保險是對包括你在內的員工福利,可以以低保費得到比較高的保障。養老保險其實是對你以後的一個保障,很劃算的。
目前公司處於起步階段資金確實比較緊張,但是社會保險其實該算在你公司的成本裡面而不應該單獨算做一項額外的費用。成本是可以得到收益的。
各個地方的政策不同,所繳納的金額也不同。具體你可以去了解一下你們當地的情況。
帶上營業執照復印件、代碼證、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單位公章到社保局咨詢一下先!然後找稅務專管員,表格一般地稅也有的!而且一般是地稅上交的,和地方稅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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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公司只給我買了養老保險一項,是否合法
不合法
《社會保險法》第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社會保險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因此,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是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的義務之一。
所以,公司按最低標准繳納社保,就是一種違法行為。
二、用人單位不依法繳納社保,你可以這樣做
《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有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補足。當勞動者發現用人單位存在不規范做法,可及時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勞動者遇到少繳社保的用人單位,應當細心搜集好相關證據,通過向勞動監察投訴、舉報等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勞動者可以要求單位按實際工資數額為基數繳納社保,並補繳未依法繳納期間的費用差額。
Ⅳ 公司給我交了6年養老保險,剩下的我可以一次性交完嗎
養老保險不允許一次性繳費。只能按年繳費。
Ⅳ 我在公司幹了14年,公司只給我買六年養老保險,現在我已離廠了,怎麼辦
依法應先提出補交社保,如果公司再不給你補交,你就可以據此解除勞動合同關系,並要求經濟補償金。
Ⅵ 我幹了六年公司都沒有給我買社保!請問我該怎麼辦
你可以和公司協商解決,一些私營企業就是不給個人買社保,認為他招人容易,你不幹我找別人,他們不把勞動法放在心上,所以你在簽定合同的時候應該提出來,現在合同已經簽了不好辦了。
Ⅶ 我在公司幹了十年公司只給我買了六年保險還有四年沒給我買我現在要退休了請問他能給我補回那四年嗎
一般來說很多企業都是正式簽訂勞動合同才會給你交社保,而且你只交了6年社保真的不敢保證你能享受養老金。一般來說養老金都是要累計交夠十五年才能夠享受的。具體歲數大的人能不能享受還得問社保局。估計享受不了
Ⅷ 在一個廠做了十五年,養老保險卻只給買了六年,可以要求廠給補買嗎
不可以,廠里是根據勞動法為你辦理社保的,而社保剛實行七年,怎麼會為你補辦呢,那隻能說你的工領十五年,年終獎金與級效獎金過高而以。
Ⅸ 公司只給我買商業保險合法嗎
不合法。公司必須給員工繳納社保,社保是法定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此外和公司簽定的協議是不正規合法的;「按面試時約定給」就這幾個字就不合法,勞動合同法要求,在和員工簽訂合同時,員工應享有知情權,如發生合同約定不清楚的,視為無效合同。
要是試用期提出離職,在試用期內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辭職即可,辭職不需要經過用人單位的批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Ⅹ 十八年公司只買六年醫保沒買養老保險我能訴嗎
18年公司只買六年醫保,沒買養老保險,我能訴嗎?這個問題可以申訴,可以到戶籍所在地的社保部門,勞動法的仲裁部門去申訴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