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保險法定受益人范圍是什麼
我們買保險之前,一定會接觸到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等這些專業名詞,很多朋友啥都不懂就去買保險了,都入了坑都不知道,學姐甚是可憐啊。
這些知識都是保險合同裡面的內容,那關於保險合同怎麼辨別,想要深入了解的朋友可戳這里:《教你辨別保險合同那些坑!》
今天,我就來大家認識一下這些概念,話不多說趕緊往下看看咯:
一、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概念
(1) 投保人
投保人就是訂立了保險合同,後續給保險公司繳納保費的人。可以把買保險比喻為買東西,存在買家和賣家,可見投保人就是這項交易里的買家,而保險公司就是賣家。
(2) 被保險人
享有保險金請求權,其財產或者人身受到保險合同保障的人就是被保險人。舉個例,小白患了重疾,在這之前小紅給小白買了一份重疾險,這份保險就要賠錢,這段關系中,小白就是被保險人。投保人可以為被保險人,意思是小紅可以買重疾險給自己,自己是投保人又是被保險人。
(3) 受益人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險合同中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打個比方,小紅買了一份重疾險給小白,受益人是小黑,小白不幸得了重疾,小黑就會獲得理賠。
二、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限制
(1)投保人
投保人如果想訂立保險合同,需要對保險人具有保險利益,對此,看《保險法》可以知道,投保人可以給這些人投保:
B. 人壽保險受益人包含有哪些
一、人壽保險受益人包含有哪些
人,被保險人均可作為受益人。受益人一般在人壽保險合同的死亡保險中出現,投保人投保死亡保險的目的在於萬一被保險人遭遇事故死亡後使被保險人家屬免遭經濟上的困迫,所以在死亡保險合同中指定受益人作為保險金領取人。人壽保險的受益人有以下特點:
1、受益人不能在被保險人生存時向保險人索取保險金。
2、受益人的賠付請求權是從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手中受讓而來。
3、受益人享受由保險合同產生的利益,不承擔交納保險費的義務。投保人如未按時交納保險費,受益人可以代付。
4、凡有權利能力的公民,雖不具有行為能力也可以作為受益人,同時也不問受益人與被保險人或投保人是否存在保險利益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十二條明確規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險合同中由被保險人或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被保險人可以為受益人。
簽單約定受益人時,有幾點必須注意:
1、約定要明確,切不可使用模糊語言,如「我妻子」、「我孩子」等,而應該寫出姓名。
2、受益人由投保人指定,但需由被保險人認可。
3、受益人可以變更。在所保障的風險事故未發生前,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可變更受益人,如投保人變更受益人需徵得被保險人的同意,且書面通知保險公司。
受益人是人身保險合同所特有的主體,在保險合同中有著獨特的法律地位。我國《保險法》中前後述及受益人的條款達6條之多,受益人條款是人身保險合同中的重要條款之一。了解受益人的法律特點,熟悉並掌握受益人條款的具體內容,是保險公司嚴格依照法律、法規及遵循合同條款規定,及時而充分地履行給付保險金義務的保證。
受益人是指在人身保險合同中被指定的,當保險事故發生時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又稱保險金受領人。受益人應當具備兩個要件:第一,受益人應當在保險合同中約定;第二,受益人享有獨立的保險金請求權。
對於受益人的資格,法律沒有任何限制:受益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和其他合法經濟組織;可以是被保險人,也可以是其他人;可以是有民事行為能力人,也可以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抑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甚至是活體胎兒。對受益人的唯一限制是已經死亡的人不得被指定為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