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是鄭博士說風水厲害還是黃森權說風水厲害
無論有名無名,不要只看名聲的大小,名聲的大小和水平的高低沒有任何關系。要看現實中他們所做風水的具體效應。過去的風水先生敢言等風水發生作用才收費,那些大名鼎鼎的風水師敢罵嗎?常言:大隱隱於市、高手在民間等那些高人可都是真心修煉的,而且低調,從不張揚的,他們大都隱藏在民間。
㈡ 鄭博士,如何讓愛人回到身邊
愛一個就要能為了他付出自己
㈢ 鄭博士說風水:老是做夢好還是不好
老是做夢好還是不好?當夢境惡劣或者甜美,如何解夢?作為解夢者,你解夢方法和技巧如何?這些問題很多朋友都咨詢過鄭博士。 有些朋友一夜會做很多夢,也有些朋友長年累月沒什麼夢;有些人對於夢境記憶猶新,另一些朋友則記住不夢境,往往時過境遷,睡醒後不知夢境究竟發生了什麼。 有些人特別煩躁,經常多夢。老是做夢好還是不好? 在分析夢境的前提下,鄭博士認為老是做夢好還是不好應該首先分析其身體健康的情況,諸夢是不是其身心狀態造成的。 這話怎講? 從命理學的陰陽角度而言,研究表明,連動物也似乎會睡夢,夢不是人類特有的。雖然從大眾的角度而言,很多人都睡有夢,醒來就忘記了。這與人自身的陰陽是否平衡有關。 人與人是不同的,一些人陽氣多一些,有些人陰氣多一些,身體特質也是如此,一般來說陽氣特質的人少夢一些,陰氣特質的人會夢多一些。鄭博士提醒朋友們: 對於陰虛的人,並不是夢越多越好;而對於陽盛的人來說,則是夢越多越好。 為何?因為人「陽氣」太多,會因得勢而傲慢,盛氣凌人,這是陽氣過盛的情況,鄭博士認為這些人是需要一些緩解的,夢多則好,甚至可以適當的「造夢」。 這就是相對的陰虛和陽亢,對於陰虛過多的人應該使用減少夢的方法,對陽亢的人要用適當緩解和泄氣的方法。在引導上,一個是使用收法,一個是使用放法。如果他們有足夠的機緣,使得可以時間內暫時完成一個過程,這是可以的,否則應該學會放棄。這也是為什麼有時候要分析機緣和緣分的問題,有適當的把握了,可以面對千奇百怪的夢境。 鄭博士認為,從命理學和位理學的角度而言。萬事萬物,往往有因果。做夢好還是不好,需要追求夢境發生的背景,背後隱藏的原因。這里說的原因,有現在的因素,有以前作為的行為及後果的原因…… 這時候的解夢者,似乎是束手無策的,其實不必如此的,有很多問題是有解決方法的。 鄭博士認為解夢者需要實現在環境、社會以及自我的有限條件下,進行價值取捨以及適當的引導。 因為每一個夢的「天地」有各自的特點,解夢的人,還要有適當的機緣和方法。
㈣ 胡適在哪一篇文章中說過保險的意義
1933年4月9日,上海《申報》的「人壽保險專刊」第四期,刊出了胡適的一幅題詞,堪稱中國知名學者向國人推薦人壽保險的一次「先例」。題詞如下:
人壽保險含有兩種人生常識:
第一,「人無遠慮,必有近憂」,所以壯年要做老年的准備,強健時要做疾病時的計劃。
第二,「日計不足,歲計有餘」,所以微細的金錢,只須有長久的積聚,可以供重大的用度。
無怪乎,胡適老年曾將保險與人生倫理聯系起來,做過這樣一番感嘆。他說:
「保險的意義,只是今天作明天的准備;生時作死時的准備;父母作兒女的准備;兒女幼時作兒女長大時的准備;如此而已。今天預備明天,這是真穩健;生時預備死時,這是真曠達;父母預備兒女,這是真慈愛。能做到這三步的人,才能算作是現代人。」
胡適晚年流寓美國時,並未能像在中國時那樣,有計劃地實施個人保險計劃。這導致他一度貧病交加,當心臟病復發入院治療時,醫療費也成了難題之一。實際上,他曾想過要在美國參投「醫保」,但因其年老多病,被拒之門外。對此,他不無感慨地說過這樣的話:「美國資本主義很壞,我這個年紀大了後,我想保險,他們嫌我年紀大,嫌我心臟病……」
後來,還是蔣介石託人辦理,才把胡適入院醫療費結清,解了胡適投保不得、捉襟見肘的這場難堪。當然,胡適不久即離美赴台,在其出任「中研院」院長之後,「醫保」問題自然也就不成問題了,由蔣介石政府提供的優厚待遇,足以令其不再有「保險」之憂了。
(4)鄭博士談保險熱點話題擴展閱讀:
胡適(1891年12月17日—1962年2月24日),原名嗣穈,學名洪騂,字希疆,筆名胡適,字適之。著名思想家、文學家、哲學家。徽州績溪人,以倡導「白話文」、領導新文化運動聞名於世。
幼年就讀於家鄉私塾,19歲考取庚子賠款官費生,留學美國,師從哲學家約翰·杜威,1917年夏回國,受聘為北京大學教授。1918年加入《新青年》編輯部,大力提倡白話文,宣揚個性解放、思想自由,與陳獨秀同為新文化運動的領袖。
他的文章從創作理論的角度闡述新舊文學的區別,提倡新文學創作,翻譯法國都德、莫泊桑、挪威易卜生的部分作品,又率先從事白話文學的創作。他於1917年發表的白話詩是現代文學史上的第一批新詩。
「五四運動」後,同李大釗、陳獨秀等接受馬克思主義的知識分子分道揚鑣,由「問題與主義之爭」開其端,倡導改良,從此改變了他「20年不談政治;20年不幹政治」的態度。
他於1920年代辦《努力周報》,1930年代辦《獨立評論》,1940年代辦「獨立時論社」。1938~1942年出任國民政府駐美大使。1939年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提名。1946~1948年任北京大學校長。1949年去美國。1952年返台,1957年始任中央研究院院長。1962年在台北病逝。
胡適一生的學術活動主要在文學、哲學、史學、考據學、教育學、紅學幾個方面,主要著作有《中國哲學史大綱》(上)、《嘗試集》、《白話文學史》(上)和《胡適文存》(四集)等。他在學術上影響最大的是提倡「大膽地假設、小心地求證」的治學方法。
㈤ 有誰知道鄭博士說風水的這個人到底是為了賺錢還是什麼
我朋友試過,假大師,別信
㈥ 鄭博士運勢空中落物什麼意思
今天2020年9月1日
農歷七月十四 星期二
財神:正西
吉時:卯巳戌
沖:沖牛(辛丑)煞西
忌:移徙 蓋屋 豎柱 開倉 針灸 置產
宜:經銷商大會 投資 簽約 辦公室掛匾 祈福 祭祀 求嗣
今天周二 沖牛 財神:正西
幸運顏色:白色 幸運數字4和9
鼠:空中落物,
牛:不宜投資,
虎:謹慎皮膚,
兔:貴人助力,
龍:偏財得利,
蛇:一步三搖,
馬:不利偏財,
羊:心想事成,
猴:紫氣東來,
雞:順風順水,
狗:萬事順利,
豬:情緣大漲。
㈦ 鄭博士:算命真的准確嗎
鄭偉建博士/文算命是民間的俗稱,學術上的專業稱謂叫預測,研究算命的學術叫易學、也叫術數。理論核心是陰陽五行天乾地支及八卦易經,理論系統較為復雜深奧。狹義的算命即是對人生辰八字的預測,廣義的算命則包含八字排測、紫微斗數、面相手相、八卦六爻、奇門遁甲、地理風水等等。古代的占卜、筮法,均屬於算命。算命,中國預測的歷史源遠流長,其起源有據可靠可追溯到最高的伏羲氏,之後周文王演八卦,則算命開始逐步得以完善。那麼,算命真的准確嗎?換言之,從你八字中究竟能了解什麼?今天,鄭博士八字排測說說這個問題。八字,也叫四柱,是人出生的年、月、日、時,合起來是八個字。八字命理學是一種根據八字推命的方法。,是中國傳統的人生運動變化規律的預測方法。根據人出生的年、月、日、時,按天干、地支依次排列成八個字(稱為「八字」),再用本干支所屬五行生剋推算人的命運,斷定人的吉凶禍福。相傳始於 唐 李虛中,託名 鬼穀子。 唐 韓愈《殿中侍御史李君墓誌銘》:「﹝ 李君 名 虛中 ﹞,最深於五行書,以人之始生年月日所直日辰支幹,相生勝衰死王相,斟酌推人壽夭貴賤利不利,輒先處其年時,百不失一二。」人生在世,總會遇到這樣那樣的問題,因此如果一個人一生順遂平安,無風無浪,志得意滿,福壽雙全。從某種意義上講,這種命是不需要算的。但對於絕大多數的人而言,一生中總是禍福相倚、吉兇相隨的。仕途的坎坷、投資的失敗、情感的誤區、婚姻的錯位、身體病患、官訟牢獄、天災橫禍等等,都給人帶來無窮的煩憂和恨悔。為什麼總要等到曾經滄海、歷盡風霜之後才懂得天命的可畏呢?中國傳統的八字命理學就是一部引導人們保平安、求幸福的人生預測學。它通過合理趨避、積極取捨的人生態度來強化陰陽五行中的良性能量、淡化八字運程中的不諧氣場,從而真正達到把握人生預約未來的美好願望。所以鄭博士認為八字命理學是華夏文明的偉大創舉,炎黃子孫的幸福哲學。八字命理學即俗稱算命,可為一個人預測和化解哪些方面呢?鄭博士簡單介紹如下:1、預測官運 財為養命之源,是幸福生活的物質基礎。經營方向、買賣時機、存儲消費,八字命理能為朋友們盡解投資守財方略。3、預測感情 「初戀時我們不懂愛情。」感情世界裡既有美好的回憶,也有苦澀的滋味。誰是命中的真命天子?八字預測一目瞭然。 4、預測婚姻 夫婦為人倫之大。洞房花燭是人生三大幸事之一。「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命中莫逢陰差陽錯,四柱切忌傷妻克夫。八字能合婚,為朋友們排憂解難。5、預測疾病 家有千金難買長生之葯。病痛的折磨不分貧富貴賤。自古醫易相通,求醫問葯,八字庶幾可知。6、預測學業 鄭博士認為,命理八字和傳統的位理學結合起來,能預測出更多東西。比如你的名字是否合適?你居住的環境或者辦公的環境是否恰當?你的合作夥伴是否與你相合等等,都能幫助你認清機關,從而為你化腐朽為神奇奠定基礎。鄭偉建博士點評:1、算命真的准確嗎?從中國博大精深的預測理論來看的確很准;但是,由於掌握該理論的具體人士的水平不一,可能會出現差異。如同不同的醫生對待同一個病人, 2、算命只是一種手段,通過算命了解自身的長處和短處,目的則是揚長避短;克服自身命理的煞氣,增加好的氣場。 3、一個人命運好壞除了「命」自身問題外,「運」也是相當關鍵的。因此,在這個意義上,我們說調理屋宅風水尤為重要,只有整體分析化解,你才能風生水起好運來。 星期五 FRIDAY 五四青年節 農歷四月十四 沖:沖羊(己未)煞東 宜:修門、追債、納財、投資、大事勿用 星期六 SATURDAY 立夏佛吉日——釋迦摩尼誕生、成道、涅盤三期同一慶(即南傳佛教國家的衛塞節)鍾離祖師誕辰 農歷四月十五 沖:沖猴(庚申)宜:嫁娶、納財、投資、交易、談判忌:安葬財神:正西吉時:卯、午、申
㈧ 為何要進行再保險(鄭博士談再保)
鄭雲瑞再保險的性質
再保險是保險人將其所承保的危險責任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轉嫁給其他保險人承擔的保險合同,是保險業者之間分散風險責任的方法,而責任轉移是再保險的核心所在,以原保險
人基於直接保險合同所承擔的責任為保險的對象,從這個意義上說,再保險屬於責任保險。再保險合同當事人是原保險人與再保險人,合同的目的是為了原保險人將要支付保險金而遭受的損失由再保險人給予補償。
換言之,原保險人因直接保險合同所規定的危險事故發生而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時,再保險人根據再保險合同的規定承擔原保險人的部分或者全部賠償責任,因此,再保險合同又可稱為損失補償的保險合同。再保險人是以原保險人向被保險人支付保險金為再保險事故,而以原保險人對被保險人所承保的責任為標的。
責任保險說認為,再保險是責任保險,但是再保險意義上的責任保險,並非一般意義上的責任保險。按照通常意義上的責任保險,其保險責任發生的原因是:應當是被保險人對第三人依法應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應當是第三人要求被保險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是,再保險則是以原保險人的填補責任發生為再保險人承擔責任的要件,而不管其發生的原因或者被保險人是否具有損害賠償請求權。此外,再保險合同的成立是以原保險合同的存在為前提條件,再保險的填補責任如果沒有原保險的存在,那麼,則沒有存在的必要,這是一般責任保險所不具備的。也就是說,一般責任保險並非以任何保險為前提條件,而僅僅以是否存在賠償責任為條件。再者,再保險的填補責任,是受到原保險合同內容和條件的約束,這是再保險合同的特殊性所在,因而再保險是有條件的責任保險。
原保險人所承保的業務在超過其自身能夠承擔的危險責任時,必須謀求減輕過重的責任,否則,可能喪失其經營上穩定性,甚至可能導致經營失敗。責任的減輕屬於危險責任的轉移,由於原保險人責任的減輕,對於前來投保的業務,便可以大量接受。再保險一方面使原保險人增加承保能力,獲得了更多的保險費收入;另一方面,再保險使被保險人的財產和經濟活動獲得了更大保障。在原保險人與再保險人之間因危險轉移所形成的利害關系,是一種榮辱與共的關系。任何一方當事人均不得利用為危險責任轉移關系而長期使另一方當事人受到損害,否則,雙方的再保險關系無法維持。通過再保險,原保險人與再保險人均獲得各自的利益,原保險人因獲得再保險保障,可以盡其所能拓展業務,增加保險費收入,而再保險人則因承擔危險責任的轉移而獲得再保險費收入,這項收入因與原保險人利害與共的關系,可以繼續增加,而再保險功能進一步得以發揮,從而使原保險人與再保險人均從再保險中獲益。
再保險的功能
再保險的基本功能是為了分散風險,原保險人為避免承保的標的遭受巨額損失,或者因災害頻繁發生而影響其正常的業務經營活動,因而將其所承保的部分業務分出給其他保險人,通過再保險的方式將一些保險人的承保力量聚積到一起。具體說來,再保險具有以下功能:
第一,分散危險責任。根據大數法則,保險人承保業務數量越多,風險的分散就越徹底,保險經營的財務穩定性就越好。保險業務由保險人承保之後,利用再保險方式,由接受再保險的公司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擔部分保險責任,從而減輕了原保險人承擔的責任。由於再保險業務交換的結果,一方面對不良危險盡可能地分散,另一方面盡量交換危險較少的業務,從而使所承保業務的平均質量有較大的提高。
保險公司是經營風險的特殊行業,經營安全是保險業的最基本要求。保險公司必須將承擔的風險及時分散,同時將自留的風險責任均衡化。保險公司所承保業務的保險金額通常大小不一,有高有低,而且相差懸殊,對於保險金額巨大的危險單位,雖然有非常可觀的保險費收入,但往往由於風險責任過於集中,很可能影響保險公司經營的穩定性。因此,保險公司為了避免自己承保的業務遭受巨額損失,影響保險公司的正常經營活動,要麼放棄巨額風險業務或者僅承保一部分業務,將保險金額控制在一定范圍之內;要麼全額承保之後,再另行安排再保險。因此,保險公司在承保一項巨額風險業務之後,將超過承保能力的風險分保出去,以保障保險公司經營的穩定性。承保業務的保險公司,可以根據承保的責任大小,將超過部分安排再保險,通過層層再保險,巨額風險被一次又一次地平均化,使風險在眾多的保險人之間分散。
第二,擴大承保能力。保險公司是經營被保險人轉嫁的各類風險的企業,就每一危險單位而言,是否發生保險事故有其偶然性,難以預測其發生的規律。但通過對同類保險事故長期的數據的積累和分析研究,可以發現近似保險事故發生的頻率。這種大數法則是近代保險業賴以生存的數理基礎。根據大數法則,經營風險的保險人只有大量地接受風險,才能平衡風險責任,增加保費收入,穩定業務成績。但保險人的承保能力又受到其資本金和責任准備金等因素的制約,資本較少的保險人難以承保巨額的保險業務,即使財力雄厚的保險人,其承保能力也是有一定限度的,特別是承保巨額風險。原保險人在將其所承保的業務分出之後,減輕了本身所承保的責任,將其風險分散到再保險公司,增加了其保險能力,從而可以接受超過自身財力的較大金額的危險。
保險公司在其所承保的業務中,保險金額大小不一,而且有時相差巨大,特別是保險公司在承保巨額風險時,保險金額過大,一旦發生保險事故,必然影響保險公司經營的穩定性。這對保險公司不僅存在巨大的風險,而且對被保險人也極為不利,因而這種行為被法律所禁止。為了保護被保險人利益,保障保險公司經營的穩定性,世界各國的保險立法均規定,保險公司對每一危險單位的最高自留額不得超過其資本金加公積金總額的一定比例,有的國家規定5%,有的國家則規定10%,超過部分則必須辦理再保險,否則,將受到保險監管機構的處罰。超過法律規定的限度,保險公司的賠償能力則可能出現瑕疵,一旦發生特大保險賠償,被保險人則很可能因保險公司喪失償付能力而得不到應有的補償,從而使保險制度失去其應有的意義和功能。
為此,《保險法》第一百條規定:「保險公司對每一危險單位,即對一次保險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損失范圍所承擔的責任,不得超過其實有資本金加公積金總和的百分之十;超過的部分,應當辦理再保險。」例如,某甲保險公司的資本金加公積金總額為6億元人民幣,那麼,甲保險公司所承保的每筆保險業務或者每個危險單位的最高自留額不得超過6000萬元人民幣。如果沒有再保險制度,超過6000萬元人民幣的業務,甲保險公司就不能承保。顯然,這不利於甲保險公司與其他保險公司進行公平的競爭,而且不能承保大額保險業務,嚴重影響甲保險公司保險費的收入。因此,通過再保險,保險公司擴大了承保能力。
第三,穩定經營成果,增加經營收益。保險人在經營業務過程中,決定盈利的主要因素是保險費的收入和賠付的支出。如果保險賠付和經營成本超過其保險費收入,保險人則出現虧損;如果保險賠付率非常低,保險人則盈利。由於每年的保險賠付率是不確定的,保險人難以對經營狀況作出准確的判斷。然而,保險人通過再保險,可以減少保險賠付率的變動幅度,從而穩定業務經營。在損失較少的年份,雖然因付出再保險費而減少了盈利的數額,但是在損失較多或者發生巨額損失時,則可以減少保險公司的賠償責任,因此,保險公司通過再保險將自身的責任控制在一定范圍之內,從而每年均能獲得均衡的利潤。
再保險增加原保險人收入
保險人分出業務,應向再保險人支付相應的再保險費,分出業務雖然導致保險費的外流,但由於保險人所承保的風險減少、保險能力的增加,因而增加了保險費的收入。再保險也是原保險人增加收入的一種途徑,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首先是分保手續費的收取。分保手續費分為固定分保手續費和累進計算分保手續費,固定分保手續費按照分出保險費的一定百分比計算,而累進計算分保手續費則是根據賠付率在一定的范圍內變動。不管再保險合同執行年度的經營結果如何,再保險人必須接受分入業務,因此,分保手續費對分出公司———即原保險人———來說是一種「旱澇保收」的收益。
其次是保險費准備金的提留。在比例再保險合同中,根據保險慣例,分出公司通常要扣留40%的保險費准備金,一年後再返還給再保險人。扣留保險費准備金的目的在於如再保險人一旦出現支付危機,可以用以承擔其未了的再保險責任。因此,客觀上增加了分出公司的運營資金,擴大了業務量,進而增加了收入。
再次是分保費繳付時間差的利用。再保險合同的分保費一般按季度或者每半年繳付,分出公司從投保人收到保險費到繳付分保費之間有一個時間差,因此,分出公司可以把數量可觀的分保費進行投資,從而獲得收益。
從宏觀上看,再保險制度的建立,在整個保險業可以建立起分散風險的網路,徹底分散經營風險。再保險業務的要求高於直接保險,要求有較高的業務能力和管理水平,這有助於提高保險業的經營管理能力。由於再保險業務離不開國際再保險市場,通過與國際再保險公司的分保聯系,加強了同國外保險公司的溝通,增進了對國外保險業的了解,學習到國外先進的保險技術和成功的保險經驗,促進我國保險和再保險的健康、快速的發展。
(作者系華東政法學院法學博士、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