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車主將沒保險的車借給別人開撞死了人,車主要不要付法律責任
車主將沒保險的車借給別人開撞死了人,車主有過錯的承擔一定的侵權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的規定:第二條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
第十六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四十九條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因此,車主將沒保險的車借給別人開撞死了人,車主有過錯的承擔一定的侵權法律責任。
㈡ 借沒有保險的車,出事故,法律怎麼判責任
A自己負責。
㈢ 借別人車但是沒買保險
這個問題的核心問題是:確定工廠與你的勞務關系!
只要確定了工廠與你的勞務關系,就算你用別人的身份證也應該享受勞動法賦予你應得的福利與待遇,其中就包含了保險!
根據《關於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12號)第一條規定,認定勞動關系存在應符合三個標准:(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所以你雖然用了他人身份證,欺騙了工廠,但其實際上是為工廠提供了勞動、接受了工廠的支配和管理,工廠也按時支付其工資,雙方存在事實勞動關系。另《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所以,確認勞動關系的核心標准,是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是否存在實際用工的事實。
綜上所訴,你可以向工廠人力資源部門提出申請更改你的身份信息,用你的身份享受應得的保險待遇!這其中會產生的相應的社保方面的問題,需要你與工廠人力資源部門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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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我朋友借我車出車禍了,而且也沒保險,應該怎麼辦
看怎麼說了,畢竟車出事故後,如果想在賣出去,價格會大打折扣,他可能就是因為這個原因,想讓你給他一些補償,這個也說的過去。你們再溝通溝通,你稍微給一點補償就是了。
㈤ 借的車,出單方事故,無保險,怎樣劃分責任車主知道沒保險。
單方事故,肯定是駕駛員全責。造成的車損由駕駛員全部承擔損失。就算對方有保險,車主也不一定要保險公司賠,因為理賠過了下年保費要上漲,車主有權讓當事駕駛員來出。所以你把車修好,車主不問你要貶值費就不錯了,還指望你用他的保險啊。
㈥ 交通事故借的車,無保險車主有責任嗎
我不清楚你的想法是什麼?是不是你借出去的車。
無保險對於車主來說是沒有事故的責任,但是如果對方起訴的話,駕駛員及車主都是被告。當駕駛員承擔不起的賠償費用的時候,車主要承擔費用,就是這樣。
㈦ 車沒有保險借給朋友。出了交通事故,求好心人幫忙解答
人家做法是正確的,有法律依據的\r\n借車本來就是個高風險的事情,你借車給你朋友,說明你相信他的駕駛能力,就是說,你朋友出事,你也是有責任的。\r\n假設借你車的朋友無力賠償,那麼錢就由你出來的,買了保險就由保險出,不夠或者沒買就你來出,責任在你朋友,你只能以後慢慢向他追償。\r\n拿回車子最快的方法就是盡快賠付,車子自然就回來了,行政復議是沒用的,案子還沒結 錢沒給人家,車子不扣,怎麼行.\r\n借車出事車主是要負責的,以後記住教訓就好
㈧ 把沒有任何保險的車借給別人開犯法嗎
違法並非犯罪,犯罪行為必然是違法,二者既有聯系又有區別,而根本的區別就在於行為的社會危害性的情節和程度不同。行為的情節和對社會危害的程度是區分違法和犯罪的界限。
沒任何保險的車已是違法了。
㈨ 汽車沒年審沒保險借給朋友開被查了會怎樣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八條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至依照規定投保後,並處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二倍罰款。
第九十五條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並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