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交了半年社保又交了農村的保險現在不交社保了我可以繼續交農保嗎
目前還不可以。
但是7月份社會保險法出台後,各地會有相應的相關政策出台。
保險法地二十二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將城鎮居民社會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合並實施。
Ⅱ 我在原單位交了一年的養老保險現在不幹了想在村裡繼續交村裡的養老保險怎麼交
村裡的養老保險和之前的養老不沖突,可以直接到村委會交費辦理,一年只有幾百塊,退休也領不了多少錢,如果想繼續交養老建議以自由職業者身份在養老經辦處交費一年下來也就6000左右,到退休年齡可以正常領取退休工資。
Ⅲ 農村戶口在單位交過保險,後來不幹了,斷檔幾年後還可以續交嗎需要補檔嗎
可以補繳,但是也要有接收單位,這個跟你的戶口性質無關,只要是有正式工作就行
Ⅳ 我在一家單位上班 交了養老保險 現在辭不幹了 但村裡現在要交 怎麼辦啊
你到現在工作所在地養老保險機構(有的也是在人力資源市場)開個接受材料和證明,然後拿著這些材料去你村地方的相關養老保險機構轉移就行了。
知道了嗎?
Ⅳ 我在單位交了養老保險又在農村交了養老保險應該怎麼辦
有三種辦法,分別如下:
1、有單位交養老保險,可以先把農村的養老保險停掉。
2、如果有重復繳費部分,去社保局把單位的養老保險繳費明細列印一份,拿到農村養老保險參保的社保局辦重復繳費的退費手續。
3、如果不是同時復繳費的,將來辭職,可以把單位的養老保險到社保局開轉移證明,把證明交農村養老保險參保社保局,把兩地社保累計在一起。
(5)不幹了以後又在村裡交了一年保險擴展閱讀:
養老保險的作用:
有利保證勞動力再生產
通過建立養老保險的制度,有利於勞動力群體的正常代際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長勞動力順利就業,保證就業結構的合理化。
有利於社會的安全穩定
養老保險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養。對於在職勞動者而言,參加養老保險,意味著對將來年老後的生活有了預期,免除了後顧之憂,從社會心態來說,人們多了些穩定、少了些浮躁,這有利於社會的穩定。
有利於促進經濟的發展
各國設計養老保險制度多將公平與效率掛鉤,尤其是部分積累和完全積累的養老金籌集模式。勞動者退休後領取養老金的數額,與其在職勞動期間的工資收入、繳費多少有直接的聯系,這無疑能夠產生一種激勵勞動者的職期間積極勞動,提高效率。
Ⅵ 在廠里交了一年保險不交了,以前在村裡交了幾年再回來交還能延續嗎
社保繳納本來就是自願自由的,你在單位交,離職後單位自然你把你退下來了,你自己可以到社保局申報自由業繳納,可以停停交交沒事的,只要交滿15年就可以領養老保險退休金。
Ⅶ 在單位交了兩年養老保險現在不幹了 請問還能在農村交兩千的那種養老保險嗎
當然可以的 新農村養老保險(目前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每年的繳費金額本身就是由當事人在當地當年度限定范圍內自由選擇的
Ⅷ 我想問一下十年前在公司交了兩個月的保險後辭職不幹了,但是現在和農村交的保險起沖突怎麼辦
可以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移到新農保,繳費年限合並計算。退休之後也只能享受一份。以最後參加的為領取標准。所以,二者只能取其一,建議只交一個就好。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社會養老保險不能同時交,不在同一個區域也不行,因為現在的社保都是全國聯網的,城鎮保險與新農保只能選擇其中一項。
抵達退休年齡時,若契合在職工養老保險制度中領取待遇的條件,可以申請將城鄉居保個人賬戶儲存額並入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按照職工養老保險計發辦法領取養老金。
若參與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缺乏15年的,可以申請將職工養老保險參保關系轉入城鄉居保,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並入城鄉居保個人賬戶,按照城鄉居保計發辦法領取養老金。
Ⅸ 我在廠里參加了社保,但是在老家農村也同時交了養老保險(一年100元),這樣沖突嗎能一塊交嗎
沖突,不能一塊交。每人只能擁有一份社會養老金。 多辦無效。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明確規定,參保人不得同時領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待遇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同時領取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將被終止並解除,除政府補貼外的個人賬戶余額退還本人,已領取的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應予以退還。
相關負責人解釋,原先職工、居民養老險的資料庫為封閉運行。職工和居民之間也可能遇到職業身份轉換,「比如先參加了居民養老險,然後同一年度找到工作,又參加了職工養老險。」因此,不排除會出現「重復參保」的情形。不過,兩種養老險的資料庫已實現數據比對,兩種待遇不會重復領取。如遇到重復參保的情況,將會本著「就高」的原則,保留待遇較高的職工養老保險。
(9)不幹了以後又在村裡交了一年保險擴展閱讀:
針對職工、居民兩種養老保險互轉,以及在外埠參險來京銜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也予以了明確:新政實施後,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如果在繳費期間戶籍遷移的,包含北京市內戶籍遷移和省市間遷移,都需要轉移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一次性轉移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並按規定在戶籍所在地繼續參保繳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如果北京市戶籍參保人將居民養老保險關系轉入外省(區、市)的,需按照轉入地的規定辦理轉移接續手續。但如果參保人已經按規定領取了養老待遇,那麼無論戶籍是否遷移,都不再轉移養老保險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