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什麼是社會保障的「三支柱」
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促進保險與保障緊密銜接,把商業保險建成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支柱。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建立商業養老健康保障計劃。
我國已經初步形成了社會基本保障、企業年金(補充養老保險)、個人商業養老保險的三支柱保障體系。前不久,國家又開始對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實行遞延納稅的優惠政策,對保障體系中「第二支柱」的進一步完善起到了極大的推動作用。
此次常務會議再次提出,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建立商業養老健康保障計劃。這樣一來,企業年金的政策通道被大大拓寬,更多企業有望在保險機構的幫助下建立完善的年金計劃。
(1)養老保險基金三大支柱擴展閱讀:
我國養老保障體系的第二支柱-企業年金的提出和實行:
1991年我國首次提出「國家提倡、鼓勵企業實行補充養老保險」。2000年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正式更名「企業年金」,提出有條件的企業可為職工建立企業年金,並實行市場化運營和管理。企業年金實行基金完全積累,採用個人帳戶方式進行管理,費用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
據有關預測結果顯示,到2020年我國60歲以上人口佔到總人口的比重將突破16%以上,屆時對養老金的需求將是目前的10倍以上。
因此,我國發展企業年金市場意義重大。企業年金制度的建立和企業年金市場的發育,是對傳統企業福利制度的根本性改革和建立新型的企業薪酬福利制度的迫切需要。
❷ 什麼是社會保障的「三支柱」
現行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主要由三大支柱組成,他們分別是:企業年金、社會養老保險、個人養老計劃,他們互為補充關系,所以我們更為關注其覆蓋率及替代率。
❸ 作為個人自願參加的養老金制度,第三支柱養老保險如何「支」起來
通過市場運營,政府扶持的方式,來幫助居民獲得最大收益。從日前的規劃來看,未來幾年個人養老金制度就會落地了,從海外國家實施的過程來看,所謂的第三支柱就是在基礎養老和企業年金制度之後,鼓勵保險公司開展商業個人養老保險,但政府提出的第三支柱養老金與普通商業保險又不同,政府會對養老保險產品進行一個篩選,避免風險過高的產品進入,同時還會給予金融稅務上的優惠,通過減稅的方式,提高這種養老金的收益。
❹ 養老保險「第三支柱」是什麼
2月9日出現在人社部官網的一則新聞,受到業內人士高度關注。消息顯示,2月6日,人社部、財政部共同組織召開會議,會同國家發改委、國家稅務總局、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啟動建立養老保險「第三支柱」工作。
業內專家分析,隨著全球老齡化趨勢發展,「三支柱」模式正成為各國養老金體系改革的主流選擇。建立養老保險「第三支柱」,對於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完善多層次養老保險制度體系、滿足人民群眾對更加美好老年生活需要、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具體來說,養老保險「第三支柱」建設的啟動,不僅有助於為政府分擔社會養老、醫療壓力的重任,同時也有利於推動商業養老保險駛入增長快車道,同時亦利好資本市場。
在美國等發達國家,養老保險是各類要素市場的長線資金,不僅支撐了資本市場幾十年的長期穩定發展,同時也支撐了實體經濟的發展。
而目前我國養老保險「第一支柱」、「第二支柱」均已實現市場化投資運作,隨著養老保險「第三支柱」建設的啟動,「第三支柱」也將會迎來規模放量及投資市場化之旅。
這意味著,我國資本市場又將迎來新的長期資金。
意味著又要交錢了。
❺ 我國養老保險三大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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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國六十歲以上的老人數量增加迅速,養老壓力越來越大,如果沒有一個完善的養老保險體系,我國的老人生存條件將會很差,為了老人們老有所依,老有所養,所以一定要發展養老保險事業。
❻ 養老保險第三支柱的建設有何重要性
據報道,按照國務院關於逐步建立起多層次(三支柱)養老保險制度,合理分擔國家、用人單位、個人養老責任的要求,人社部會同相關部門遞次推動三支柱養老保險制度體系建設。
這位負責人表示,建立養老保險第三支柱,對於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完善多層次養老保險制度體系、滿足人民群眾對更加美好老年生活需要、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❼ 養老保險的三大支柱指的是什麼
養老保險「三大支柱」是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個人商業養老保險。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強制建立和實施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在這一制度下,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繳納養老保險費,在勞動者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或因其他原因而退出勞動崗位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依法向其支付養老金等待遇,從而保障其基本生活。
養老保險的主要特點:
一是由國家立法,強制實行,企業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符合養老條件的人,可向社會保險部門領取養老金。
二是養老保險費用來源,一般由國家、單位和個人三方或單位和個人雙方共同負擔,並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
三是養老保險具有社會性,影響很大,享受人多且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因此,必須設置專門機構,實行現代化、專業化、社會化的統一規劃和管理。
通過建立養老保險制度,有利於新老更替,實現就業結構的合理化;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養,是應對人口老齡化的一項重要措施,有利於社會穩定;能夠激勵年輕人奮進,提升工資標准,為退休後的生活提供保障,有利於從側面上促進經濟發展。
養老問題不僅是社會問題,而且是一個全球性問題,關繫到一個國家或社會的經濟、文明發展,需要我們予以足夠的重視。由於養老保險的實施范圍很廣,被保險人享受待遇的時間較長,費用收支規模龐大,因此,必須由政府設立專門機構,在全社會統一立法、統一規則、統一管理和統一組織實施。
❽ 為什麼要發展養老保險第三大支柱
現在我國六十歲以上的老人數量增加迅速,養老壓力越來越大,如果沒有一個完善的養老保險體系,我國的老人生存條件將會很差,為了老人們老有所依,老有所養,所以一定要發展養老保險事業。
❾ 第三支柱養老金保險是
2月6日,人社部、財政部共同組織召開會議,會同國家發改委、國家稅務總局、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啟動建立養老保險「第三支柱」工作。多部委聯合共同推進,意味著養老保險「第三支柱」建設將提速。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