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是保險公司疏忽 還是投保者隱瞞病情
如實講清楚病史,保險公司承保通過,萬一將來發生疾病是會按照合同賠付的。
⑵ 保險公司如何知道我們以前是否患過的疾病
當然 你在投保的時候在一欄里有"你是否曾經住院" 還有你有沒有以下疾病 如果你當初在醫院接受過檢查並治療 醫院有留底 保險公司很容易就能查到
⑶ 投保人隱瞞病史,剛好過了兩年去告知保險公司怎麼處理
這相當於是把自己的既往症病史在兩年後公開洗白,讓保險公司做除外,之後心裡踏踏實實的完成後續幾十年的保單合同。這么做,還真的可以,因為二次核保本來就真的比新契約核保寬松。所謂新契約核保就是投保時的核保,而二次核保是投保生效後補充告知時的核保,畢竟客都進家門了,還進來了兩年,趕不走就妥協吧。
⑷ 客戶隱瞞病情帶病投保.現在保險公司不賠.他要我私人賠他.應該怎麼處理
保險基本原則第一條就是最大誠信原則,健康類保險在客戶投保的時候都會過自保,客戶是否有如實填寫自己的真實情況?然後,重大疾病保險包括很多住院醫療和住院醫療津貼都有一個免責期,都明白的寫在保險條款裡面的,客戶帶病投保,是不合格的標的。保險公司不賠是正常的並且合理的,真的上門收,建議可以報案了!
⑸ 保險公司能查到我的病史么
作為保險界的柯南,一個專業且經驗豐富的核賠師可沒有那麼容易糊弄。雖然限制於目前醫院數據之間不能互通,但就算一間間醫院去查,也難不住核賠師。
只要他們想查,手段包括但不限於以下:
他們不光會查已有的病史記錄,還會到被保險人生活過的地方去轉悠轉悠,調取一些附近的醫院診所醫療記錄,看看是不是有隱瞞病史的情況。
2017年正式實施的電子病歷試行管理辦法,要求門診病歷最少保留15年,住院病歷保留30年。病歷詳細記錄了客戶病程記錄、護理記錄、醫囑單等情況,這些記錄互相驗證、互相制約,想作假都難。
其實說到底,保險公司的理賠核查並不是為了刁難我們,而是確保每一個案件都是正常的,保障消費者利益。
換個角度說,保險公司對於每個產品的理賠支出是有明確計算的,而理賠案例對於保險公司來說是有正面口碑效用的,對於合理且應有的理賠,他們是毫不手軟。
不同險種理賠時候需要的資料有所差異,下面這篇理賠攻略建議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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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隱瞞保險公司後說明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其實保險遵循的非常重要的原則之一就是「最大誠信原則」,這一原則要求保險公司對於合同的有關事項明確說明、明確列明並如實告知,同時投保人也要將身體狀況等影響保險合同成立的重要訊息如實告知保險公司。理賠的時候看病歷,就完全可以知道是什麼時候得病的了。而且隱瞞病情,保險公司完全可以拒賠的,不如如實告知,可能會加費,但是自己坦盪盪,心裡踏實。
⑺ 買了保險,但是隱瞞病情
隱瞞的是什麼病?看的是門診還是住院了?還有你買的是哪一類保險?養老、健康還是意外?
首先看這個病的嚴重程度,主要是看這個病對以後的健康是否會影響。如果是闌尾炎這種治好之後不會復發,對以後健康也不會產生影響的病,一般不告知也不會有問題。如果是慢性病或將來會復發或會導致將來發病的,還是告知為好。
還有看你買的是哪種保險,如果保的是健康方面的險(大病、醫療報銷、住院津貼等),如果將來出險,並查出和你的隱瞞病情有關的話,將得不到理賠。
還有,目前醫院好像只有住院的記錄,如果只是看門診的話,應該查不出來。但你在以後看病時,千萬別提你隱瞞的這次看病情況,否則被醫生記錄在案,理賠時公司肯定要調查。如果你不提,將來的理賠又和隱瞞的病情沒有很明顯的因果關系的話,應該也不會有問題。
所以,如果是不嚴重的病,對以後的理賠沒有太大影響的話,不告知也沒有關系;如果比較嚴重,或對將來的理賠有很大影響,則一定要告知。
⑻ 本人被保險公司以故意隱瞞病情,保險公司終止合同,我要求退回保費情況說明怎麼寫
你應該這樣寫:當初承保的時候,保險公司業務員沒有和你講清楚,你並不知道這種情況保險公司拒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