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提問——「購買保險能不能也算是理財行為?」,現在有很多人都在倡議大家要進行理財,也的確有不少人真的開始理財。因為我們都已經知道,只有進行了合理的理財,才可以讓自己的資金不至於因為長期閑置而遭遇貶值。我們清楚地知道,為了讓自己的資產和未來生活有更好的保障,理財是必須的。
意外險屬於消費型,而養老型基金等保險性質的項目,就明顯屬於投資型了。這樣投資型的保險,是一種創新性的險種,客戶選定基金,然後投入一個比例的資產,由保險公司代為進行管理投資。在投資風險方面,是客戶和保險機構共同承擔的,由於有投資的性質存在,所以必然也存在收益率,通過保險型的投資,投資人是可以獲得一定比例的收益的,並且基本上是可以在保本的基礎上,獲得一定的收益。
總結而言,我認為購買保險,也屬於理財的一種。
Ⅱ 私售理財產品行為是指什麼
銷售未經國家金融主管部門審批的理財產品,輕則是攪亂市場,重則是犯罪。
Ⅲ 事業單位用公款購買理財產品是什麼行為
沒有高層文件批示,視為挪用公款
Ⅳ 購買理財產品屬於對外投資嗎
在財務中,購買理財產品屬於對外投資。
Ⅳ 銀行理財產品屬於什麼性質
一般是屬於的。
金融理財產品是商業銀行在對潛在目標客戶群分析研究的基礎上,針對特定目標客戶群開發設計並銷售的資金投資和管理計劃。
Ⅵ 刑法對公款購買銀行的理財產品的定義是否是盈利行為
刑法對公款購買銀行的理財產品,屬於進行營利活動的盈利行為。如果數額達到較大以上是構成挪用公款罪的,如果挪用的是集體單位的資金,則屬於挪用資金罪。如《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就規定了,挪用公款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的處罰規定。
下面是刑法的規定。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規定,【挪用公款罪】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Ⅶ 購買銀行理財產品屬於什麼投資行為
銀行的收益不是很高 還不如P2P 都是大平台 像你我貸啊
Ⅷ 購買理財產品屬於投資活動嗎
您這個問題購買理財產品屬於投資活動嗎?購買理財產品屬於投資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