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被保險公司忽悠簽了保險代理人合同,如何證明我和保險公司存在勞動關系,而不是
1、就該保險公司在招聘時的許諾沒有兌現,確實屬於欺騙行為。
2、保險代理合同是保險公司與保險代理人之間簽訂代理合同,即該合同同意保險公司授予保險代理人銷售其名下的保險產品。這是一份代理合同,不是勞動合同。因此該合同不能夠證明存在勞動(僱傭)關系。
3、這個維權有難度。建議干滿一個月後拿到相應的報酬後,離開就是。問題是:你們被要求繳納入職保證金了沒有?如果沒有,那麼可以直接走人。如果有保證金,別忘了追討。
一、保險代理人合同是什麼?
保險代理合同是保險代理人與保險人明確雙方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協議。保險代理合同是合同的一種。保險代理人根據保險代理合同以保險人的名義為保險人開展業務,並據此接受代理手續費。因此,保險代理合同簽約實質上規定了保險代理的性質是明示代理,而非默示代理。保險代理合同的簽約既可以發生在法人之間,即保險人和保險專業代理或兼業代理人之間;也可發生在法人和自然人之間,即保險人和保險個人代理人之間。具體而言,保險代理合同簽訂的目的在於明確雙方當事人各自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一方面,它通過規定保險代理人的代理許可權和違約責任,約束代理人的行為,從而在法律上保護了保險人的利益;另一方面,它規定保險代理人在合同規定的代理許可權內所從事的代理業務活動,保險人必須承認並承擔責任,且按合同規定給予代理手續費,從而保護保險代理人的利益。
二、保險代理人合同和勞動合同一樣嗎?
保險代理人合同和勞動合同不是同一種合同。保監會日前下發《關於規范代理制保險營銷員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保險公司和保險中介機構與代理制保險營銷員簽署個人保險代理合同時,應當在合同顯著位置明示不屬於勞動合同,同時,不得要求代理制保險營銷員適用公司員工管理制度。關於保險代理人合同和勞動合同,代理制保險營銷員不屬於《勞動合同法》規范范圍。 保險代理人不是保險公司員工,與保險公司簽訂的是代理合同不是勞動合同,雙方的關系是代理合同關系,不屬於《勞動合同法》規范范圍。保險代理合同關系主要受《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民法典》、《保險營銷員管理規定》等法規的約束。只有保險公司員工與其所在公司才是勞動關系,才適用《勞動合同法》。因此,新勞動法的實施對保險代理人制這種營銷模式沒有根本性的影響。保險代理關系有別於勞動關系。我國《保險法》規定,保險代理人是根據保險人的委託,向保險人收取代理手續費,並在保險人授權的范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的單位或者個人。民法典的第四百六十四條 【合同的定義和身份關系協議的法律適用】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本編規定。
常見問題:關於保險代理人合同以及勞動合同的問題之前經常產生誤解,大家經常認為這兩份合同可以合並成同一種或者是可以互相替代,但是近些年銀監會對於該領域的內容進行了調整,明確表示公司不得強迫員工簽訂保險代理人合同,及時自願簽訂也必須在勞動合同中強調二者不可互相替代。
2. 保險公司不和我簽代理合同,當讓以公司的名義賣保險,這樣可以嗎
首先你要弄清楚是保險公司錄取你的,還是替保險公司賣保險的代理人錄取的!
現在很多人都被那些代理人忽悠了,打公司的名義在外面增員,這是違法的,當地保險協會抓到要罰款的。
你必須搞清楚內勤和外勤的區別,職工和代理人的區別。不管是保險公司還是其他企業,都會有外勤和內勤的,內勤大多是管理人員和辦事員,一般在機關辦公室、財務、信息、人事等等,外勤大多是與外界單位聯系和溝通的。而代理人不是保險公司的人,他們只是簽訂代理合同,代理其所簽署的保險公司的保險產品。
多年前平安保險的代理人就打著招外勤的幌子增員,其實就是他個人行為增員賣保險。
你說的讓你從輔導員做起,多半就是賣保險的代理人,保險公司人事對外招聘都有嚴格規定的,需要什麼崗位招什麼人,如果不符合要求就不錄取,不會讓當業務員你賣保險的。除非人事部的人跟個人業務部的哪個業務員關系特好,把你介紹給他當他的增員。
另外不排除國有保險公司招臨時工(聘用工、合同工),他們招的輔導員就是組訓,組織一下業務員的早會,做做燈片,台上發下言什麼之類的。穩定拿工資,但待遇不高,什麼都是正式工的一半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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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國人壽保險業務員代理合同簽了可以不去嗎
代理合同沒有強制的約束力的,不想做就不做,對誰都沒影響。
4. 前天在保險公司簽了保險代理合同,現在不想幹了,如果現在走用不用付違約金
你好,代理合同和勞動合同是兩碼事情,不用付違約金的。
5. 公司不給解除保險代理人合同怎麼辦
你好,我曾經是某保險公司一名內勤工作者!因為保險公司人員入司條件寬松,所以響應素質也是參差不齊,所以您的經歷也是一種比較常見的現象。
按照常理來講,1000抵押金叫做有價單證風險抵押金,幾乎每家保險公司都有的!可以通過正常的營銷員離職手續辦理退司,退還單證抵押金,但是提醒你自己保留好押金票子,也就是收據!正常情況下一個月可以錢款到賬!
如果你沒有抵押金正規收據,建議你詢問是否在你的主管或者是公司留存,這個東西應該是本人保存的。如果你還是感覺不是心裡很舒服,可以走投訴。包括公司內部投訴和舉報投訴,甚至是提起訴訟!公司內部投訴通過客服熱線一般是9****五位電話號碼,或者是打114查詢當地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電話舉報投訴,或者勞動仲裁和人民法院仲裁訴訟!
不知我的回答是否能夠給你幫助!
最後提醒你,保險公司人員素質參差不齊,但保險行業是國家支持行業,同時確實能給予老百姓很多幫助,請您不要宣揚保險公司不好等等!需理智!
6. 簽了中國平安的保險代理人合同,但是沒有開工號,需要先解除合同再去找其他行業工作嗎
保險公司的代理合同和勞動合同是不一樣的東西。如果是換行業是不需要解除代理合同的,如果是還在保險公司從業的話就得注意了。沒下工號一般是沒事,直接去就行,如果下工號就必須先解除了合同再說了。原保監會官網就可以查出你是否下工號,是否從事保險行業了
7. 我在保險公司做,已經簽訂了代理人合同。現在不想做了,那個合同要怎麼處理
自己提出離司申請
然後提交書面申請後讓你的主管和經理簽字
批准後你就可以離司了並會退還你所交的壓金
8. 我今天辦理平安保險公司入職,簽了保險代理人合同,要求交500押金,幫我墊付了,明天不去上班可以嗎
保險代理人交的押金實際上是教材費,說是押金根本要不回來,如果你不去了,也不會給你教材,也就產生不了費用,沒關系的。
9. 關於保險公司和員工簽的是代理合同而不是勞動合同的問題
代理合同不給你繳納社保,沒有底薪(底薪是責任制的,完成多少任務拿多少底薪,而且只給半年或一年的底薪),一般銷售行業都是簽這種和業績掛鉤的合同的;勞動合同給交社保,有無責任底薪。待遇自然是勞動合同比較可靠一點,因為不確定因素比較少。
舉個例子:
保險公司和員工簽的是代理合同而不是勞動合同,是因為保險公司的底薪和工資,銷售行業畢竟與自己的業績掛溝的,沒有業績,是沒有底薪的。
職業保險代理人(保險營銷員)與保險公司之間的法律關系是一種民事委託代理關系,不是勞動關系。職業保險代理人在保險公司授權范圍內從事保險營銷活動,一般是按營銷成果或者按保險代理合同的約定獲得相應的報酬,雙方的權利義務可由保險代理合同確定。如果保險代理合同未約定或約定不明的,適用《合同法》、《保險法》等相關法律規定。
拓展資料
代理合同:委託代理是指代理人依據被代理人的委託,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其效力直接歸屬於被代理人。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委託代理的形式主要有兩種,即書面和口頭形式,當事人在實際運用中,可以用口頭形式,也可以用書面形式,但法律規定用書面形式的,應按法律規定,採用書面形式,如訴訟代理,代簽經濟合同等,均應採用書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