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保險公司32種重大疾病是什麼
保險公司的重疾險產品中所包含的32種重大疾病是由包含保監會規定的25種重大疾病和另外7種重大疾病組成。由於保險公司的不同、對應的重疾險產品不同,同樣保障32種重大疾病的產品所保障的另外7種重大疾病會有一定的區別。
② 保險公司的重大疾病包括哪些
重大疾病保險是指由保險公司經辦的以特定重大疾病,如惡性腫瘤、心肌梗死、腦溢血等為保險對象,當被保人患有上述疾病時,由保險公司對所花醫療費用給予適當補償的商業保險行為。根據保費是否返還來劃分,可分為消費型重大疾病保險和返還型重大疾病保險。
按保險期限劃分
定期保險:以重疾保障為主險,在一定期限內給於保障,一般採用均衡保費。這類重疾險最多保障期限是30年,20歲買就只能保障到50歲,30歲買就只能保障到60歲,多一天都不行。需要說明的是,這種保險雖然是主險,但也屬於消費型的,沒有理賠則不能返還保費。
終身保險:終身重大疾病保險為被保險人提供終身的保障。終身保障有兩種形式,一是為被保險人提供重大疾病保障,期限直到被保險人身故;另一種是當被保險人生存至合同約定的極限年齡(如100周歲)時,保險人給付與重大疾病保險金額相等的保險金,保險合同終止。一般終身重大疾病保險產品都會含有身故保險責任,因風險較大費率相對比較高。
按給付形態劃分
額外給付保險:需要同時購買其他主險,例如同時投保終身壽險或者養老保險,屬於消費型險種,自然費率設計比較多見。也就是30歲這一年只需要三四百元,繳費至60歲後每年都要超過幾千,且不發生理賠時保費不能返還。身故給付現金是按照主險的保額進行理賠的。
提前給付保險:需要同時購買其他主險,多數限定在同時投保終身壽保險(被保險人活著是拿不到錢的那種保險就叫終身壽險),屬於消費型險種。身故給付現金同樣是按照主險保額進行理賠的。
凡是看見有「提前給付」字樣的附加重疾,需要了解它有個極為顯著的特徵——附加的重疾一旦發生理賠,主險的保額要相應減去理賠數額。例如投保20萬終身壽附加提前給付重疾10萬,如果發生重疾理賠得到10萬,終身壽則要減去已理賠的10萬,由20萬變為10萬。如果終身壽和附加提前給付各投保10萬,一旦發生重疾理賠,主險減後為零,保險合同就會終止。
獨立給付保險:獨立給付主險型重大疾病保險包含死亡和重大疾病的保險責任,而且其責任是完全獨立的,並且兩者有獨立的保額。如果被保險人身患重大疾病保險人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死亡保險金為零,保險合同終止;如果被保險人未患重大疾病,則給付死亡保險金。此型產品較易定價,只需考慮重大疾病的發生率和死亡率。但對重大疾病的描述要求嚴格。
比例給付保險:按比例給付型重大疾病保險是針對重大疾病的種類而設計的,主要是考慮某一種重大疾病的發生率、死亡率、治療費用等因素,來確定在重大疾病保險總金額中的給付比例。當被保險人患有某一種重大疾病時按合同約定的比例給付,其死亡保障不變,該型保險也可以用於以上諸型產品之中。
主險捆綁附加:多以生死兩全保險為主險,捆綁附加重大疾病險。所謂兩全險就是保障期限內身故保險公司要給錢,保障期限後沒有身故保險公司也要給錢的那種保險。這類保險的保險期限一般都在80歲期滿,附加上重疾後就成為過去最常見的有病賠病、無病返錢的那種保險。在這種保險中,附加險是不標明費率的,已經計入兩全主險費率中。但可以肯定的是,附加重疾是均衡費率,而且附加的重疾險保障期等於兩全險的期限,一般都在80歲左右。
③ 保險公司120種重疾有哪些病
120種重疾中,前28種疾病為保監會統一規定(2021年重疾新規),各家保險公司都一樣,連個標點符號都不差。這28種疾病為:
1、惡性腫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惡性腫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腦中風後遺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礙;
4、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須異體移植手術;
5、冠狀動脈搭橋術(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須開胸手術;
6、終末期腎病(或稱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須透析治療或腎臟移植手術;
7、多個肢體缺失—完全性斷離;
8、急性或亞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腦腫瘤—須開顱手術或放射治療;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償期—不包括酗酒或葯物濫用所致;
11、腦炎後遺症或腦膜炎後遺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礙;
12、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葯物濫用所致;
13、雙耳失聰—永久不可逆;
14、雙目失明—永久不可逆;
15、癱瘓—永久完全;
16、心臟瓣膜手術—須開胸手術;
17、嚴重阿爾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
18、嚴重腦損傷—永久性的功能障礙;
19、嚴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
20、嚴重Ⅲ度燒傷—至少達體表面積的20%;
21、嚴重原發性肺動脈高壓—有心力衰竭表現;
22、嚴重運動神經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
23、語言能力喪失—完全喪失且經積極治療至少12個月;
24、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
25、主動脈手術—須開胸或開腹手術;
26、嚴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
27、嚴重克羅恩病;
28、嚴重潰瘍性結腸炎。
這28種疾病中最高發的是前6種,特別是第1種--惡性腫瘤,占據重疾險理賠的80%以上。所以,保障多少種病,其實並不重要,因為高發的重疾,各家公司的保險合同里都有,而且寫的都一模一樣。
第28種疾病以後的病種,是保險公司自行加到合同里的,各家公司病種差異也不大,發生概率也極低,這里不再給您詳細羅列了,保險合同里都能查到,可以直接看合同。
【重疾險病種越多越好嗎?】
當然不是!最高發的重疾就前6種,120種疾病其實只是看起來好看,發生概率極低。
買重疾險要看重疾賠償次數,而不是病種數。十年前的重疾險,重大疾病只賠1次,合同就結束了。現在的重疾險,重大疾病可以多次賠償,比如患白血病賠錢後,做骨髓移植還能再賠一次,可以多次賠償。
另外,現在的重疾險都有輕症+中症保障,不是只有得大病才能賠錢。也要重點關注下輕症和中症賠多少錢,常規的是賠30%-50%保額,注意別被坑了!
重疾險一般價格都不低,保障也挺復雜的,買重疾險一定要慎重,買錯再退往往損失很大。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您,保險您不懂,隨時來問我。
④ 保險公司保的重大疾病有實際意義嗎
現代人吃得越來越好,運動越來越少,壓力越來越大,污染越來越重。根據統計,人的一生罹患重疾的機會高達72.18%;(進入32歲後發病機會加大)。病魔防不勝防,不分男女老幼貧富貴賤,都可能面臨罹患疾病的風險。
面對重大疾病,人們有兩種選擇:60%的人將一輩子辛苦積攢的積蓄支付未來的醫療費,有的人雖然能力支付,但誰又願意把錢全花在看病上,每個人都希望不會因為疾病而使自己的生活
品質下降。另外40%的人用筆填寫保險單,用轉移風險的方式來抵禦重大疾病。
各大保險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險條款規定的重大疾病險種從十類疾病陸續增加或細分到目前承保二十七、八種疾病,很多投保人會有這樣一種觀點,認為如果得了心肌梗塞之類的疾病,保險還有意義。而如果得了爆發性肝炎、晚期癌症之類的疾病,反正遲早是死,保險就毫無意義了。其實這種觀點並不符合實際情況。
重大疾病的保險金是用來支付醫療費用的,一個人不管得了多麼嚴重的疾病,也很少有人會完全放棄治療,更多時候放棄是因為錢的問題(現實很殘酷)。因為對於任何一種疾病來說,在病人還沒有死亡之前,有得治還是沒得治是無法預知的。退一步講,即使確信治不了,不排除有些治療只是緩解痛苦或延緩生命而已,總不至於立即擺到太平間去吧,反正是要死的。
以爆發性肝炎為例,它的死亡率雖然高達60%~70%,但也還有30%~40%的存活可能。既然生死還沒有定論,那麼絕大多數人都不會主動放棄治療,而治療就得花錢,像爆發性肝炎這樣嚴重的疾病,1天的醫療費至少在千元以上,10天就達萬元,如果進行人工肝療法,則費用更高。擁有保險,至少可以不用為昂貴的醫療費用發愁了。所以對於爆發性肝炎這類嚴重的疾病,保險也並非毫無用處。
從另一方面來說,病的可治與不可治也都是針對現在的醫療水平而言的,醫學的發展日新月異,對於那些目前還無法治療的疾病,不見得10年、20年之後還沒有治療辦法。而重大疾病保險保的並不只是眼前,而是終身,所以我們並不能簡單地認定重大疾病保險對哪些疾病有用,對哪些疾病無用。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⑤ 保險公司的重大疾病包括哪些
每家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險,前25種都是一樣的,後面有的多,有的少,都是各家公司自己添加的。保監會規定前25種重大疾病包括:
1.惡性腫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惡性腫瘤;2.急性心肌梗塞;3.腦中風後遺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礙;4.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須異體移植手術;5.冠狀動脈搭橋術(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須開胸手術;6.終末期腎病(或稱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須透析治療或腎臟移植手術;7.多個肢體缺失——完全性斷離;8.急性或亞急性重症肝炎;9.良性腦腫瘤——須開顱手術或放射治療;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償期——不包括酗酒或葯物濫用所致;11.腦炎後遺症或腦膜炎後遺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礙;12.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葯物濫用所致;13.雙耳失聰——永久不可逆;14.雙目失明——永久不可逆;15.癱瘓——永久完全;16.心臟瓣膜手術——須開胸手術;17.嚴重阿爾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18.嚴重腦損傷——永久性的功能障礙;19.嚴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20.嚴重Ⅲ度燒傷——至少達體表面積的20%;21.嚴重原發性肺動脈高壓——有心力衰竭表現;22.嚴重運動神經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23.語言能力喪失——完全喪失且經積極治療至少12個月;24.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25.主動脈手術——須開胸或開腹手術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⑥ 平安的重大疾病保險好多前面都加了嚴重會影響理賠嗎
達到標准就理賠,不過平安有的重疾定義是比其他公司的嚴,種類還少
⑦ 保險公司規定的一般疾病包括哪些
這28種疾病有:
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後遺症、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冠狀動脈搭橋術、終末期腎病、多個肢體缺失、急性或亞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腦腫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償期、腦炎後遺症或腦膜炎後遺症、深度昏迷、雙耳失聰。
雙目失明、癱瘓、心臟瓣膜手術 、嚴重阿爾茨海默病、嚴重腦損傷、嚴重帕金森病、嚴重Ⅲ度燒傷 、嚴重原發性肺動脈高壓、嚴重運動神經元病、語言能力喪失、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主動脈手術、嚴重心肌病、慢性肺功能衰竭。
嚴重多發性硬化症、嚴重潰瘍性結腸炎、終末期疾病 其中六項是保監會要求必須要有的,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後遺症、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冠狀動脈搭橋術及、終末期腎病。
(7)保險公司疾病前面加嚴重擴展閱讀:
以下是不屬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報銷范圍:
1、自行就醫(未指定醫院就醫或不辦理轉診單)、自購葯品、公費醫療規定不能報銷的葯品和不符合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
2、門診治療費、出診費、住院費、伙食費、陪客費、營養費、輸血費(有家庭儲血者除外,按有關規定報銷)、冷暖氣費、救護費、特別護理費等其他費用;
3、車禍、打架、自殺、酗酒、工傷事故和醫療事故的醫療費用;
4、矯形、整容、鑲牙、假肢、臟器移植、點名手術費、會診費等;
5、報銷范圍內,限額以外部分。
很多農民購買了「新農合」後,還購買了一些商業醫療保險,如果購買商業醫療保險的話,您要先去報銷「新農合」的費用,然後餘下的費用再找保險公司報銷。
⑧ 買保險之前有重疾病,如果有病了保險公司陪付嗎
帶病投保不賠付,這是肯定的,一般如果您之前有在醫院確診了得了重大疾病,保險公司是拒保的,如果保險公司沒有查到,給承保了,也有半年或者一年的觀察期,觀察期內發生重疾不賠付